1.洞身开挖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机械设备等,选择适宜的开挖方案(包括开挖顺序、爆破、施工照明、通风、排水、支护、出渣等)。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围岩自承能力,必须采用有利于减少超挖、减少围岩扰动的开挖方法进行洞身开挖。
2.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合理的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施工。
(2)开挖作业必须保证安全,不得危及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和设备的安全,并应保护好量测用的测点,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3)开挖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控制开挖轮廓线;边沟、电缆沟及边墙基础应同时开挖;所有开挖应按图纸标明的开挖线并加入预留沉降量后的尺寸进行施工;开挖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禁二次爆破开挖。在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适时测定隧道轴线位置和高程。
(4)开挖后应做好围岩地质的核对,及时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应有相应照片或文字描述记载。
3.隧道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必要时采用预裂爆破技术;施工中应优化钻爆设计,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耗。对不宜爆破、挖掘机又难以挖动的软弱围岩以及黄土地段,鼓励采用铣挖机配合装载机进行隧道开挖施工。
4.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高压风给排水、供电系统。(www.xing528.com)
5.双向开挖隧道的贯通宜选择在围岩较好的地段。双向开挖距离接近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震动;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为15~30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一端必须停止开挖,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对采用单向开挖的隧道,出洞前应反向开挖不少于30m或不小于洞口超前管棚长度,严禁在隧道洞口处贯通。
6.双洞开挖时,应根据两洞的轴线间距、洞口里程距离、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确定好两洞开挖的时间差和距离差,并采取措施防止后行洞开挖对先行洞周壁产生不良影响。一洞爆破时,另一洞严禁装药,且人员、设备须撤离至安全区域。
7.隧道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爆破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施工,要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对瓦斯地层隧道施工还应符合现行《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3374-2020)的相关规定。
8.施工单位应安排好施工过程的测量,以保证隧道按设计方向和坡度施工,使开挖断面符合图纸所示尺寸,尽量做到不欠挖、不超挖。洞内应每隔50m设置一个水准点。
9.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对开挖面的直接观察、围岩变形的量测结果,辅以超前地质预报,结合岩层构造、岩性及地下水情况,提出围岩分类的修改意见,并判定隧道围岩稳定性,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10.隧道开挖过程中应按规定设置逃生管道。
11.特长隧道开挖过程中宜进行隧道下道坑施工过程中坍方的抢险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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