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弃渣场。
(1)隧道弃渣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隧道洞渣应优先考虑利用,不得随意乱弃。
(2)隧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和建设单位及当地政府配合调查,选择出渣运输方便、距离短的场所作为弃渣场,场地容量应可容纳隧道弃渣量。
(3)弃渣场选址应进行水文和地质条件调查,不得占用其他工程场地和影响附近各种设施的安全;不得影响附近的农田水利设施,应不占或少占农田;不得堵塞河道、河谷,防止抬高水位和水流条件恶化;不得挤压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物。
(4)弃渣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当设计要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弃渣场的防护进行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复,以确保边坡的稳定,防止发生水土流失、泥石流、滑坡等危害。
(5)弃渣场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2.自办料场。
(1)当隧道弃渣强度等物理力学和化学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可作为结构用材料时,现场宜建碎石场以充分利用隧道弃渣。场地建设应满足料场建设要求,加工碎石设备应采用带除尘装置的反击破碎石机,并有配套的联合重筛分设备,施工前必须做好环保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www.xing528.com)
(2)有条件的自采碎石场应专门配备锤式碎石机生产喷射混凝土碎石料。日产量在100m3以上的碎石场宜配置自动或半自动水冲洗设备,以提高碎石质量。
3.危险品库。
(1)火工用品库房的建设及管理除应符合《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建立健全火工用品管理制度,严格火工用品采购、储存、领取、使用和退库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操作,做到全程监控、全程把关。施工单位要定期对炸药库管理有关台账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对,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
②双洞中隧道及长隧道特长隧道宜设置专用火工用品库房,短隧道可结合其他隧道及路基、桥涵施工集中设置。
③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月循环进尺核定火工用品库库容量。
(2)其他危险品,如氧气、乙炔、油料及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应单独建库存储,库房建设及管理应符合《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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