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明革命老区走上了和平建设发展的道路。从1950年到2017年,60多年来,高明与全国一样,前30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道路上,经历了不少的曲折和教训,但经济上总体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
20世纪50年代,各级党组织、广大的农村干部带领广大翻身农民,以极大的积极性战天斗地,开创自己的新生活。他们组织起来,经过有序的规划,以群众运动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明县在这一时期利用每年秋冬的农闲时间,前后共修筑了440多座山塘水库,其中中型水库两座,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50多座,这些山塘水库的主要功能是蓄水抗旱,把山洪水害变成灌溉水利;这个时期,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热情特别高涨,发挥了愚公移山的精神。人多力量大,只要齐心合力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许多水利工程都是这一时期完成的,涌现出不少劳动模范和积极分子。
20世纪60—70年代,高明新开了大量水利排灌渠道,每年都组织加固围田区的河堤,进行了大量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多座从机械到电力的排水站,排除堤围积水,保证了农业的稳定收成。为了修筑水库山塘和加固堤围,建设机械和电力排站,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展示出巨大的能量。
另外,20世纪50—70年代,为了改变出门没有一条好路的历史现状,地方党组织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了大量的开路架桥工作。50年代初,从合水到明城要走一两天的路,还要搭两三次横水渡,从合水到三洲更要走两天多的路程。面对出行难,县委县政府提出“人民公路人民修”的口号,动员人民群众用土办法在全县修筑了475公里的沙土公路网,同时还开辟建成了各种规格的村庄道路,以及大片农田塱垌中的拖拉机路。尽管这些全部都是低级的沙土路,汽车、拖拉机在路上行走时会带出飞扬的尘土,下雨天大多更是泥泞烂路,但是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交通状况。
但那时的经济及建设,主要是围绕农业、围绕粮食生产、围绕解决温饱来进行,所以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尽管在管理体制上经历了农业合作化各个阶段,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之后发展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经过30年时间,经济还是停留在传统农业和很初级的粗放型工业产业的水平上;总体上还是自给半自给经济的水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生活水平还比较低,总体上生活还比较艰苦。教育事业虽然得到大的发展,但是人民的教育水平比较低下,在70年代初期和中期,农村小学只是普及了初小,不少人读完初小就没有继续进校学习。也有不少勉强读到高小毕业就回家参加劳动。学校的教学设备简陋,师资质量低,教学质量不高。卫生保健,在70年代每个公社只有一间卫生院,每个大队一般都设有半农半医或走路串村的赤脚医生。那时候群众最担心的是遇到家中有人生较重的病,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例子到处都有发生。农村总体上还是缺医少药。(www.xing528.com)
1979年底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带领全国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从长期“左”的禁锢中逐渐解放出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高明与全国一样,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做法,改变为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部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走上了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道路。从那时开始,高明和全国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不断走向民主化,经济不断走向现代化,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各项事业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繁荣,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革命老区高明也在改革开放发展中发扬“团结、求实、奋发、创业”的高明精神,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发展路子。
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恢复高明县级建制,高明人民欢欣鼓舞,意气风发,这是因为从1958年底到1981年底,作为一个有500多年历史的高明县,因历史原因与鹤山县合并为高鹤县,高明县在地图上整整消失了23年。广大干部群众多次要求恢复高明县建制,经过反复的争取,国务院终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批准恢复了高明的县级建制。恢复高明县建制之举,大得民心,人民感受到改革开放的好处,人民群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奋发图强,努力建设美好幸福家园,把高明建设成为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高明。
恢复高明县级建制后,历届县委政府领导班子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奋斗,高明获得飞跃发展,农业生产从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自然经济向农业商品经济、进而向现代产业化的三高农业转变;工业从一穷二白的底子向现代新型工业化转变;第三产业则从无到有,并且产业质量和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提升。1982年全面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之后,农业连年丰收,大多数农户一造完成一年的粮食征购任务,广大农民不但实现了温饱,还不断增加经济收入,一部分农民逐渐富裕起来。高明县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92年,高明经国家验收被评定为全国第一批小康达标县;1995年开始被评为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当年排名49位;1996年进一步入选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升至34名,之后连续17年进入全国农村综合实力和科学发展百强县(区)的行列,排名维持在42至44位上下。1983年高明实现普及小学教育,1988年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200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明1996年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2004年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2005年被评为全省第18个教育强县(区),2015年荣获“全国创建生态文明标杆城市”称号,还曾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区”等称号。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高明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四个全面”(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跨越发展。在发展中人民群众得到较多的实惠,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正满怀信心地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朝着经济社会更充分发展,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幸福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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