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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第二阶段改革的成果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0年10月13日民主德国5州加入联邦后,紧接着于14日各州进行了第一次议会选举。后者包括5至12年级,其中5至6年级为观察阶段,11至12年级为高级阶段。图林根的改革方向与萨克森颇为相似。

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第二阶段改革的成果

1990年10月13日民主德国5州加入联邦后,紧接着于14日各州进行了第一次议会选举。随着各州新政府的产生,便有了州一级教育行政机关,即名称不一的各州文化教育部,五个州的文化教育部长并于12月正式加入了文化教育部长会议。1991年,各州先后颁布了临时的教育法规。在教育法规里,对于学制结构、义务教育、私立学校宗教教育等问题作了大致统一的规定。在对待宗教教育和私立学校的政策上,遵照联邦基本法规定,与德国西部各州基本一致。义务教育开始的年龄,遵照汉堡协定,统一规定为6周岁。关于义务教育的期限,除勃兰登堡实行十年制全时制义务教育外,其余4州都实行九年制全时制义务教育。在全时制义务教育之后,按联邦统一的做法,实行通常为3年的职业学校义务教育,直到职业训练关系结束或年满18周岁为止。下面仅限于从学制结构方面观察五州改革的近况。

一、普通教育

基础学校:在五个州中,除勃兰登堡仿效柏林,实行六年制基础学校教育外,其余四州的基础学校均为四年。

中等教育:中等教育的组织结构,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最接近于联邦德国分轨学制的模式,即:5至9年级的主体学校,5至10年级的实科学校,5至12年级的完全中学。此外,关于综合学校的规定是,只有在存在的三分结构(主体学校、实科学校、完全中学平行的结构)的前提下,才能设立综合学校。

在萨克森—安哈尔特,基础学校上面设所谓“中等教育阶段学校”(Sekundarschule)和完全中学。前者包括5至6年级阶段上的实行分组教学的促进阶段和紧接着的一个主体学校教程(7至9年级或10年级)或实科学校教程(7至10年级)。后者包括5至12年级,其中5至6年级为观察阶段,11至12年级为高级阶段。如联邦德国一样,高级阶段实行分组学程制教学,故亦称“学程制阶段”。

萨克森规定,基础学校上面设中间学校和完全中学。中间学校的5、6年级具有定向的职能。从7年级开始实行决定将来达到何种学历资格的分化。中间学校可以按若干种教程分化,目前分为主体学校和实科学校两种教程。学生在9年级后获得主体学校毕业的学历资格;完成10年级课程经考试合格获得实科学校毕业的学历资格。中间学校可以设各种特别的分支,如语言分支、数学自然科学分支、艺术分支、技术分支、体育分支等。完全中学也是包括5至12年级,前两个年级属定向阶段,高级阶段二年实行分组学程制。

图林根的改革方向与萨克森颇为相似。不过,萨克森的“中间学校”在图林根称“常规学校”(Regelschule),包括5至8或10年级,7年级开始按两个目标分化,一个目标是主体学校毕业,另一个目标是实科学校毕业,两者都实行毕业考试。完全中学包括5至12级,高级阶段一般为2年,但对于实科学校毕业生为3年。

勃兰登堡的学制结构是:基础学校为6年。基础学校上面设7至10年级的综合学校,或上面再加11至13年级的完全中学高级阶段;7至13年级的完全中学或7至10年级的实科学校。综合学校通过内部分组和外部分组(学科能力分组)实施达到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所有各种毕业资格的普通教育。达到实科学校毕业的学生即具备了专科高中入学资格。

二、职业教育

学校职业教育的组织结构与联邦德国完全一致。在所有五个州里都设部分时间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专科学校、专科高中。在萨克森—安哈尔特和图林根也设职业补习学校。此外,在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萨克森—安哈尔特、萨克森和图林根还规定设职业完全中学或专科完全中学(11至13年级)。(www.xing528.com)

三、第二条教育途径

在原联邦德国,在职青年以及正在受职业训练的青年都有可能经过第二条教育途径的各种教育机构取得高等学校入学资格。在新的五个州里,也都设立了这种机构,如为在职人员开设的夜校、全时制补习中学等。由于第二条教育途径的存在。原民主德国曾经存在过的通过职业教育取得高校入学资格的途径,即“带有中学毕业证书考试的职业训练”的途径,其职能已通过另一种形式得到了实现。

五个州的学制结构,可作如下几点概括:

1.在五个州里,勃兰登堡是唯一采用六年制基础学校和十三年制完全中学毕业证书考试课程的州。其他四州,都如原民主德国那样,高中课程迄于12年级。

2.综合学校唯独在勃兰登堡的学制中占有特殊地位。在这个州里,综合学校与完全中学和实科学校并列,构成了一种新的三分结构(综合学校代替了原来三分结构中主体学校的位置),并且,综合学校单独设完全中学高级阶段,以致在综合学校体系中,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前后一贯,自成一体。

3.只有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的学制结构显示了联邦德国模式中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的三分结构(主体学校、实科学校、完全中学三者平行)。

4.萨克森—安哈尔特、萨克森和图林根三州的学制结构显示了实行一种新的二分结构模式的尝试。三州分别以中等教育阶段学校、中间学校和常规学校与完全中学并列构成二分结构。

总之,东部五州的学制,已彻底抛弃了原民主德国学制的统一学校模式,代之以采用联邦德国的多轨制模式,然而没有完全接受联邦德国的三分结构,却在有的州里出现了新的二分结构。在五个州里,除个别州采取了比较典型的联邦德国模式,完整地保留了联邦德国学制中主体学校、实科学校、完全中学以及后来出现的综合学校四种学校平行的结构,在大多数州里,排除了其中作为一种独立的学校形式的主体学校,而仅仅把主体学校作为一种教程,结合在另一种新的学校形式里,个别州甚至从形式到内容完全取消了主体学校。这种排斥主体学校的倾向,主要原因在于主体学校由多种社会因素决定的声誉和地位的日趋下降。民主德国五州的学制,拿《汉堡协定》的要求来衡量,由于出现了三种新的学校类型,由于大多数州把完全中学限制在12年级,因此在学校名称和学制年限上与联邦德国各州有明显的偏离,而把完全中学限制在12年级这一点上,应该说,还遗留着民主德国学制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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