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实践训练方面,由训练人员(Lehrpersonal)具体贯彻学徒的训练,训练人员分训练专业工人(Lehrfacharbeiter)和训练师傅(Lehrmeister)两种。训练专业工人由一般专业工人兼任,其职责是帮助学徒熟悉工作,必要时还要帮助他们完成工作。每名训练专业工人负责1至2名学徒的训练。他们指导学徒的实际操作完全是附加的任务,并不因此而减少自己的劳动量。他们在训练学徒中花费的时间与精力由企业以奖励的方式加以补偿。为承担学徒实践训练的工作,他们必须熟悉训练辅助材料(Ausbildungsunterlagen)。自1976年起,训练专业工人由于被委派担任这一工作的需要而可以获得一份证书,具备高于专业工人资格的劳动者,比如工程师等,可获得训练受托人(Lehrbeauftragte)的头衔。
训练专业工人由训练师傅指导。训练师傅是从事学徒职业实践训练的专职训练人员。他担任训练工场(训练车间)里和企业劳动集体里的大约由10至20名学徒构成的学徒集体的训练。他为学徒制定训练进度计划,向他们传授技艺,为训练专业工人确定训练任务,为学徒确定学习任务,提供工作指导,并评定学徒的训练成绩。如果由一名训练师傅负责训练的学徒分散在若干企业里,那么他只能每隔若干星期亲临学徒劳动岗位进行指导,对轮班制劳动的学徒,他也只能进行不定期的指导。相比起来,训练专业工人同学徒的接触比之训练师傅更为直接和经常化,因而,民德中央职业教育研究所的调查表明,劳动集体,尤其是训练专业工人,对学徒的教育过程的影响比训练师傅的影响更大。这是因为,训练专业工人不仅在指导学徒的实践训练中保持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而且在数量上对于训练师傅占有绝对的优势。有关资料提到,1983年训练师傅总共约34000名,而训练专业工人就有约10万名[1]。(www.xing528.com)
在一所企业职业学校至少有7名训练师傅工作的情况下,还需在他们上面设高级训练师傅(Lehrobermeister)一名。在企业的某一训练领域里专门化的训练师傅称专业训练师傅(Fachlehrme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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