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至1966年间在十年制中学和扩展中学里职业基础训练的实行,迫使学校承担集中统一的职业指导工作。但经验表明,职业指导是一项相当复杂,且涉及面广泛的工作,十年制中学不可能负起职业指导的主要责任。这一经验,导致1970年开始在民德每一个县设立职业指导中心(Berufsberatungszentren),至1981年,全国共设立了285个这样的职业指导中心。
职业指导中心从属于县委员会。中心设主任(Direktor)一人,由主任领导通常为3名的专职职业指导员(Berufsberater)工作。他们大多从事过教师工作,自1978年起,准备担任此项工作的教师可以继续在德累斯顿工科大学攻读二年制的研究生课程。自70年代末开始,每个中心还配备有心理学专家,并在工作中采用计量预测方法(das metrische diagnostische Verfahren)等技术手段。职业指导中心同时掌握着关于学生职业志愿和企业对学徒需要量的信息。它的工作是在学校和企业密切配合下实现的。学校与企业的职业指导也是整个职业指导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职业指导中心使学校和企业中的职业指导工作与之协调一致起来,并且,职业指导中心本身承担着职业指导工作的大部分,中心运用每年掌握的学校里学生从六年级起表达的职业志愿来调整它们在班级里同样从六年级开始进行的职业指导。对于符合实际可能性的学生的职业志愿,职业指导中心通过鼓励在劳动者领导下建立兴趣小组的方式加以支持。此外,职业指导中心还要向主管学校里职业指导的教师以及学校里的家长委员会(Elternbeiräte)的职业指导委员会提供信息。职业指导委员会本身向班级里的家长代表小组(die Klassenelternaktive)提供信息。职业指导中心在工作上支持负责职业指导的企业代理人并提供学生个人的信息。在职业指导中心里,每年展示出学徒训练位置一览表,学生(特别是九年级学生)从中可获得县里能提供的训练位置的信息。职业指导中心还备有书面的和视听的信息手段供职业指导用。自1976年起,民德电视台也开设每月一次20分钟的职业指导节目。由于在每个县里只能提供部分训练职业(平均70至100门),大约30%十年制中学毕业生为学会一门在自己的县里不可能提供的训练职业而必须离开自己所在的县到别处受职业训练,并住宿在当地的学徒宿舍里。
谋求一个训练位置,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对于要申请受职业训练兼带中学毕业证书考试的10年级学生,规定于10月1日将申请卡连同9年级升级证书递交给训练企业。企业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必须在14天内作出肯定或拒绝录取的决定,并把该决定报告县教育局。如果是拒绝录取的决定,必须书面说明拒绝录取的理由。被拒绝的学生可以尝试向别的企业提出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申请,直到最终被某一企业录取。这一过程,始终处于县教育局的监督之下。在确定训练职业的过程中,青少年医生和企业医生起着参与决定的作用。因为前者须在学生九年级时对他们进行身体检查并提出意见,而后者在训练合同签订前必须检查申请者所选训练职业是否适宜。
综合技术教学和职业指导的完善和加强,为青少年选择训练职业作了充分准备,也协调了个人职业志愿与国家的职业培训及劳动力使用计划之间的关系。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职业内容和结构的迅速变化,职业选择上的合理性越来越带有相对的意义,而职业知识和技能的补充及更新却带有绝对性。这就是当前世界上职业继续教育之受到普遍重视的根本原因。
[1] Hartmut Vogt:Bildung und Erziehung in der DDR, 1969,S. 121—122.
[2]同①,S. 122.(www.xing528.com)
[3] Hartmut Vogt:Bildung und Erziehung in der DDR, 1969, S. 123.
[4] Hartmut Vogt:Bildung und Erziehung in der DDR, 1969,S. 123.
[5] Hartmut Vogt:Bildung und Erziehung in der DDR, 1969,S. 125.
[6] 1958年9月1日起规定:对所有基础学校7、8年级、中间学校9、10年级以及中学9至12年级的学生,通过劳作课或社会主义生产入门课与生产劳动结合,硬性规定在社会主义工业企业或农业企业实行每周一个教学日作为教学密切的组成部分。这个教学日通常为4课时,但最多不得超出5课时。
[7] Dietmar Waterkamp:Handbuch zum Bildungswesen der DDR,1987,S.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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