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德国的成立,标志着反法西斯民主改革时期相对结束,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教育事业被纳入为建立社会主义基础服务的轨道,这是教育发展的第二个时期。随着民主德国的成立,在教育领域也有了中央一级的教育行政机关——国民教育部,取代以前国民教育中央管理处,统一领导全国学校教育事业。这一时期教育领域的工作是,除了继续进行学校民主化改革外,开始研究苏联教育,并学习苏联教育制度的模式,仿照苏联的学校进行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教育结构的改革,是学校教育事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50年代早期的学校改革主要着眼于八年制基础学校以后教育阶段上的改革。这一阶段上最重要的改革是十年制学校教育的实施。十年制学校是根据1950年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从当时发展国民经济的目标出发提出的建议,仿照德国实科学校的传统模式设立的,实施超出八年制基础学校的普通教育,目的是为进一步修习工程师学校或类似的教育机构的课程作准备,以在更大规模上为国民经济提供合格的中级干部。工农子弟占其学生总数的80%。 1951年9月1日开学上课时十年制学校已有107所,它主要设在大城市和工业中心。
十年制学校就教学计划和课程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归属四年制中学的数学—自然科学分支,并被理解为一种不完全中学,然而后来发展为一个独立的学校类型。从1954年开始,仿效实科学校的传统实行相应的考试,以获得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毕业的资格。1956年,部长会议关于民主德国中间学校的任务和结构的决议里首次称十年制学校为“中间学校(Mittelschule)”,第一次阐明了中间学校作为综合技术学校以十年修业期使学生达到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毕业,并打算逐步扩充为普及义务教育的学校。1959年1月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第一次称中间学校为“中学(Oberschule)”,至此,它的最后名称是“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1959年9月1日新学年开始时,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取代了八年制基础学校。至此,完成了由八年制基础学校到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的发展过程。
1959年12月2日,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学校事业社会主义发展的法律》,把教育领域迄止当时的发展从法律上固定下来,并提出了“为争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完全胜利而斗争”这一总任务下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法律》规定改革普通教育、实施综合技术教育,确定了作为民主德国社会主义教育学校的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的性质,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原来的四年制(9至12年级)中学改称为“扩展的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仍与八年级衔接,构成从1年级至12年级的完全中学。确认了扩展中学提供高校入学资格的职能等。《法律》关于民主德国社会主义学校教育事业的结构与任务作了如下规定:
1.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是为全体儿童开放的普通教育学校。
2.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生产实践密切结合。
3.综合技术教育是各年级教学和教育的基本特征和组成部分。
4.十年制中学划分为低级阶段(1至4年级)和高级阶段(5至10年级)。(www.xing528.com)
5.十年制中学为职业教育奠定基础。
6.十年制中学毕业后的教育途径是:提供升专科学校资格的二年制职业训练;职业训练同时继续受普通教育,直到取得高校入学资格;提供高校入学资格的企业中学;提供高校入学资格的夜中学;为特殊成熟考试作准备的学习班;工农预科。
7.达12年级的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简称扩展中学)提供高校入学资格。在进入高等学校之前需有1年职业实践经历。
8.十年制中学建立后,通过这种学校实行十年制普通学校义务教育和二年制职业学校义务教育。
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的设立,一方面意味着要普及达到十年级水平的中学教育,另一方面意味着,借助综合技术教育在普通教育阶段预先解决一部分职业教育任务。此后,十年制普通教育综合技术中学作为民主德国社会主义学校的基本类型,经过60、70年代的发展,在内容上更加完备,更具特色。
十年制中学取代八年制基础学校,意味着统一学校已由8年级扩大到10年级,然而以前包含9至21年级的中学仍然保留着,只是名称改为“扩展的综合技术中学”而已。扩展中学与德国传统的长期中学一样设数学—自然科学、现代语言、古代语言三个分支。十年制中学9、10年级教学计划与扩展中学数学—自然科学分支相应年级的价值相等,以致两种学校在9、10年级这一阶段上形成了教育途径的双重性,但这种双重性是必要的,因为扩展中学的分支结构只有在4年而不是2年的修业期中才能实现其目的。
《法律》确认了通过扩展中学取得高校入学资格的途径为取得高校入学资格的几条途径中最主要的一条途径。然而为使尽可能多的完成职业教育的青少年和在职青年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开辟另外几条取得高校入学资格的途径也被认为是必要的,如:在民众高等学校增设中学毕业证书考试课程;在夜中学以及职业学校中设中学毕业证书考试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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