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的办学思想不一样,它实施的是高等职业教育。因此,它在办学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专业设置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吻合;课程设置根据专业和实际需要;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等。
一、专业设置
高专的专业设置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根据地方需要办学。如:下萨克森州的地理特点是森林多、地势平坦、濒临北海、河流多,该州的高专就根据这一特点办学。希尔法斯海姆高专设立森林保护系,苏德堡高专设立水利系、东弗利斯高专设立航海系,奥尔登堡高专设立河运系等。其他一些州的高专也是根据当地需要设置专业的。
二、课程设置
高等专科学校的整个教学过程是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精神来安排的。课程范围宽而浅,各门课的安排重在理论的应用和培养学生从事一种职业的能力。如:巴伐利亚州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公益事业专业教学总纲》(1982年1月20日颁布)规定:该专业的教学目的是为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各领域内独立地从事职业活动打好基础,培养学生用科学知识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最终使学生有能力负责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的管理和组织。为实现这一目的,高专设立了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教育、医学、艺术体育课、教育学、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律、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方式、社会学等课程。其中最重要的课程是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教育,其他课程都是这门课程的辅助课程,不允许其他各课自行其是。如政治学是要让学生熟悉在公益工作和社会教育范围内的社会、地方和国家的机构和组织,它们的职权和作用,学会认识、分析、评估政治意愿形成过程和决策过程以及政治决策和政治行为的后果,特别是对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教育方面所产生的后果。心理学是要使学生获得必要的心理学知识,了解人的心理发展和社会化,从而有能力把这些知识和认识圆满地运用到他的职业中去。其他各门功课也都与该专业的要求相关。所涉及的知识都是与今后实际工作有关。这与大学中开设的这类课程的目的截然不同。大学开设某门课程大多强调该学科的内在逻辑性,偏重理论方面的探讨。而高专开设课程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运用,实用性较强。
以巴伐利亚州慕尼黑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系开设的课程情况为例。该校经济系分为两个专业:企业经济管理和旅游经济专业。学制4年,分8个学期。前4个学期是基础课学习时间,后4个学期学习专业课。
表9-11 慕尼黑高专经济系前4个学期开设的必修基础课
资料来源:慕尼黑高专白克教授、约西克教授1988年11月5—6日访问杭大讲座材料。
前4个学期开设的选修课有:一般科学理论、功能科学、部门经济、专业入门、论文写作、国际国内旅游概论等。
第5学期开始分专业方向学习专业课。以旅游经济专业为例,该专业第5、7、8学期开设以下专业基础课:
表9-12 慕尼黑高专经济系旅游经济专业专业基础课
资料来源:慕尼黑高专白克教授、约西克教授1988年11月5—6日访问杭大讲座材料。
第7、第8学期,旅游经济专业的学生分旅馆餐馆管理和旅游业两个专业方向。其课程设置情况如下表:
表9-13 慕尼黑高专经济系旅游经济专业旅馆餐馆管理方向专业课
资料来源:慕尼黑高专白克教授、约西克教授1988年11月5—6日访问杭大讲座材料。
表9-14 慕尼黑高专经济系旅游经济专业旅游业方向专业课
资料来源:墨尼黑高专白克教授、约西克教授1988年11月5—6日访问杭大讲座材料。
三、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上,高专注意培养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它包括:
(1)思考能力:科学地解决问题;
(2)活动能力:实施各种计划和活动;
(3)适应能力:及时对社会环境变化作出反应;(www.xing528.com)
(4)学习能力:用科学的方法接受新的知识。
为此,高专除了采用课堂教学法外,还注意运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1)练习方法:学生单独或以小组形式解决复杂的问题;
(2)考察方法:参观企业,了解实际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3)案例方法:学生分小组解决复杂的问题,然后全班进行讨论;
(4)角色方法:学生扮演企业中的各种管理员,然后召集会议,经过对某种情况的讨论,作出决策。
与传统大学讲授多、实验和实习少的安排相反,高专实验和实习约占全部学习时间的2/3。高专实验课的目的与大学有所不同。大学实验课主要是为了验证理论,其中也包括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高专实验课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工作环境,使学生能独立地解决实际问题,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高等专科学校很重视学生的实习。每个专业的学业包括实习学期,实习期一般是两个学期。每个学期通常是连续的20周,有的专业的实习期甚至更长。第一实习学期主要是使学生一般地了解基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第二实习学期才进行与职业有关的实习。
在实习期间,学校仍按教学大纲中确定的教学量开展教学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每周上几天课,另一种形式是将学生集中起来进行集中时间教学。
在实习学期开始前,学生应在征得学校同意的前提下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合同包括实习单位承担的义务,学生承担的义务,学生保险问题,提前解除合同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在实习管理上,学校设立实习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实习事务。实习委员会下设实习部,以履行实习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系里聘请教学人员负责实习地的实习指导。
实习期间,学生有权要求提供联邦助学金法规定的实习资助,因为实习是学业的组成部分。但学生无权向实习部门提出支付报酬的要求。实习部门不得要求学生偿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为了确保实习生的能力培养,实习单位必须:
(1)按实习计划和其他规定在实习期内培训学生;
(2)创造条件,让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教学活动和考试;
(3)检查学生所写的实习记录;
(4)及时出具实习证明。证明须根据实习目的诸种要求写明实习的成绩,注明缺旷工数;
(5)确定本单位的实习指导人。学校要求实习指导者具有专业合格证明,如:实习指导者持有相当于高专毕业、结业证书,或相关专业方向的高校其他结业证书,并在其职业内从事过适当时间的实践指导。在公益事业专业中,实习指导者应是州承认的,或获得证书、学位的社会福利工作者或社会教育家,或拥有其他有关的高校毕业证书或在有关学校及类似学校的机构中已通过考试。此外,还须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和参加实习指导的其他培训资格证明。
通过实习,把学生的理论知识与职业实践相互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我们仍以巴伐利亚州社会公益事业专业为例。该专业的实习目的是:使学生在各个培训领域中熟悉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教育的职业活动,了解培训单位的任务、体制、组织和工作方法,了解政策、法律、管理前提以及社会教育活动的相互联系和后果,把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各个工作领域,以及把已获得的知识和职业道德运用到职业活动中去。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培训单位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内容,如报告、记录、书信往来、写公文及财务与补贴事宜;与上司、同事、工作伙伴、其他服务单位的代表的合作与交往等等。通过实习,学生已熟悉了所要从事的职业,一毕业就能上岗,动手能力很强。
正是因为在培养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才会大受社会各界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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