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部分时间制学校职业训练的稳固化是在1914年和1945年间,在私人经济体系普遍危机的背景下实现的。这一危机时期突出的标志,首先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由战争和战争准备决定的国家促进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结构全面系统化和集约化,即合理化。
从企业方面得到保证的专业训练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开始的。战时居民生活资料供应和毁灭性物质的生产要求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高经济效益。因此,根据1911年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原则企业训练得到了扩充,并且,为解决战争造成的专业工人缺乏问题而采取了教学方法科学化措施。
德国在教学方法科学化方面主要受到美国的影响。20世纪初,美国已建立了关于工资工人劳动组织的科学。该门科学后来被称为劳动科学(Arbeitswissenschaft) 。1911年,F.泰罗的劳动科学的重要著作《科学管理原理》(The Principles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发表。这门新兴学科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经在德国一些主要的企业家范围内引起了广泛讨论,战时和战后则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随着劳动科学的推广应用,其他关于工资劳动力合理化方法,比如“劳动心理学”(Psychotechnik)、“劳动教育学”和“人事管理”(Menschenbewirtschaftung)也得到广泛传播。
人们力求按照把青年人的人格结构分解为认知、运动和规范等几个组成部分,并把这些组成部分尽可能有效地应用于生产过程的设想来实现工人训练的这样一个目的:不但把德国青年教育成从事熟练的职业活动的人,而且也教育他们成为强健和能干的人。
1917年,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开始编订工人训练的“教程”。1919年钳工教程出版。教程必须由本身受过训练的人员来任教,于是便产生了工业企业训练员的工作。与此同时,也开始了学校一方专业工人训练的训练人员专业化过程。
1924年左右开始出现合理化浪潮,这一浪潮一直持续到20年代末,这一时期,人们称之为“金色的20年代”。这是由几乎不可克服的战争赔偿问题和通货膨胀引起的困难时期过去之后的经济繁荣时期。繁荣时期的到来首先是货币改革、战争赔偿支付的新规定和增加外国资本投资的结果。
在这样条件下,战前和战争年代开始的工业企业的合理化发展得以继续。在此过程中,劳动力的熟练化始终被看作是合理化倾向的重要方面。
1921年,帝国工商业经济管理委员会(Reichskuratorium für Wirtschaftlichkeit in Industrie und Handel)建立。该委员会于1947年起转变为德国经济合理化管理委员会(Rational-isierungskuratorium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 1925年,北莱茵—威斯特法伦重工业部门的企业家们建立了德国技术工作训练所( DINTA, 即 Deutsches Institut für Technische Arbeitsschulung),其任务是通过一个全面的人力经济计划使工人和学徒的训练与企业的需要一致起来。
德国技术工作训练所的方案的核心是按军队的榜样培养一个劳动集体。企业被看作是一种超党派的机构,在其中,资本的拥有者与处于依附地位的商品生产者可以通过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从而一切社会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当然,这种社会和谐论是与现实很不相称的。
德国技术工作训练所的方案于1933年被纳粹的企业政策所采纳。德国技术工作训练所本身于1935年被合并到德国劳动阵线的职业教育与企业领导局(Amt für Berufserziehung und Betriebsführung)中。
“职业训练”和“职业学校”的概念作为专业工人训练特有的标志,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在工人和企业主阶层中也得到广泛传播。1926年,全德工会联合会(Allgemeine Deutsche Gewerkschaftsbund)建立了职业训练工会委员会(Gewerkschaftsausschuβ für Berufsausbildung),企业主联合会也建立了职业训练工作委员会(Arbeitsausschuβ für Berufsausbil-dung)。同年,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公布了第一个所谓“职业蓝图”(Berufsbild)[7]。
1926年的这三个概念直到1969年职业教育法生效几乎未发生过改变。1926年的“专业工人”这一定义与1911年定义的区别首先在于,以前的手工业式的训练已经根本不存在,而通过训练工场和职业学校训练这一公式实现的公立学校方面的专业工人训练已事实上得到承认。
1933年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受经济部长之托,担负起确定训练职业的任务。从1935年起,标有名称的职业活动和训练课程得到部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认可。(www.xing528.com)
在“有组织的资本主义”时期打下基础的国家干预的经济政策,自1935年起也表现在对工人训练的直接干预上。从20年代初开始,当时的魏玛共和国政府就已提出了职业训练法草案,然而该草案遭到了企业主的拒绝。遭到拒绝的首先是1929年的草案,理由是,平等参加的职业教育委员会的设立损害了雇主的行业自治;过多的法律条文于工人训练不利。类似的意见也反映在60年代末制定的职业教育法的讨论中。
1933年,企业专业工人训练被纳入纳粹统治的轨道,以致它的扩充能够被不可阻挡地在“领袖原则”的意义上和按照私人经济利益来实现。1933年共有教学工场167个,1937年超出1550个,1940年为3304个。1935年,劳动部在法律上保证,工业企业主长期竭力争取的专业工人考试与手工业满师考试(Gesellenprüfung)享有同等地位。同年,当时受企业支配的德国技术工作训练所被纳入国家管理范围,而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被经济部长任命为它的咨询机构。此后,工人训练中规章制度的确定、训练措施的统一规定(训练计划、训练活动的描写、考试规则、训练员的训练、教学工场的建立等)由中央国家机构领导。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专业工人训练在很大程度上由军事生产所决定。由于专业工人缺乏,经济部长规定把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规定的4年训练期缩减为3年。
1939年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改名为“帝国工商业职业训练研究所”( Reichsinstitut für Berufsausbildung in Handel und Gewerbe)。作为1969年前各种长期和短期训练职业总概念的“训练职业”(Ausbildungsberuf)这一名称,于30年代末被普遍接受。
主要由保守的官员们组成的1920年帝国学校工作会议委员会建议工人学校采用“职业学校”这一名称。这一名称,在1921年普鲁士的一项法规里被官方所采用。
[1]参见V. Fischer: Institutionalisierung von allgemeiner und beruflicher Bildung,S. 242.
[2]转引自W. Georg u. a: Sozialgeschichte der Berufserziehung,S. 57.
[3]参见W. Georg u. a: Sozialgeschichte der Berufserziehung,S. 57.
[4]参见W. Georg u. a: Sozialgeschichte der Berufserziehung,S. 62.
[5] 参见 W. Georg u. a: Sozialgeschichte der Berufserziehung,S. 65.
[6] W. Georg u. a: Sozialgeschichte der Berufserziehung,S. 72.
[7]对一门训练职业活动范围、训练过程、升迁的可能性等的描写。受训者必须根据“职业蓝图”上规定的目标和要求接受系统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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