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到中华文化发轫至今,持续几千年绵延不绝,生生不息,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的来源,就在于始终保持着对外开放的态势,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其他民族文化进行着交流与对话。这种广泛的和持续的文化交流,是中华文化持续发展的动力。
如前所述,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华文化都在全球文化的格局中占有显著位置,这当然首先在于中华文化内在的创造动力和丰富内涵,在于所取得的遍布各个领域的辉煌成就。但是,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中华文化如果不与其他民族文化进行广泛的和持久的交流,如果没有自觉地走进世界文化的总体格局中,所谓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位置也就无从谈起。一种民族文化,无论它曾经多么的丰富、多么的先进、多么的伟大、多么的辉煌,如果把自己封闭起来,完全与外部世界相隔绝,不仅使自己的发展失去源头活水和刺激动力,因而很难保持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生命力,而且不可能获得世界性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
文化交流和传播对于世界文化和各民族的文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来说,要持续地发展,持续地保持其生机勃勃的活力,必须拥有健全的开放机制,通过与其他文化的交流,吸收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来补充、丰富和发展自己。例如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例子,一度创造出太阳金字塔等辉煌成就的玛雅文化,因困于中美洲丛林,与世隔绝,终于最后败落无闻。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几千年繁荣发展而不中辍,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多方位的、持续不断的中外文化交流。域外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地传入中国,被接纳和融合到中华文化之中,激励、刺激、推动中华文化自身的更新、改造和完善,为中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内在的活力机制。
实际上,按照学术界比较共同的认识,所谓“文化”,其本质就在于交流。在学术界提出的各种关于文化的定义或概念中,包含着“交流”的内容。早在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E.B.Tylor)首先在现代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接受的意义上使用了“文化”这个名词,并且提出了一个经典性定义:
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5]
自泰勒提出这个定义以后,人们对“文化”的概念进行了相当广泛的讨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几乎涉及或者说涵盖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人所创造的一切,与人有关的一切,都可以被说成是“文化”,或都可以说具有“文化”的意义。不过,大多数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比较倾向于接受这样一个看法,即认为:“一种文化是一群人共有的生活方式,是全部多多少少定型化了的习得性行为模式组成的构型,这些习得性的行为模式凭借语言和模仿代代相传。”[6]这个定义的要点是把“一种文化”看做是“一群人共有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由习得性行为模式所组成的,这种习得性行为模式不是通过本能或任何直接的基因活动传承的,而是通过语言和模仿传承的。
文化既是“一群人共有的”,是“习得性”的,通过语言和模仿“传承” 的,那么,人与人之间便存在着相互的传达、理解、沟通,亦即是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或者可以说,正是交流和传播活动使文化成为可能。文化传播是文化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是文化运动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一种表现形式。有了交流和传播,才有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才有了文化的积累和传承,才有了人类的历史和文化的历史。所以,有的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和“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意义相似的语词。(www.xing528.com)
文化交流或传播,就其范围而论,可以区分为一种文化系统之内的传播和文化系统之间的传播。文化系统即因地域、民族等因素而形成的文化共同体中的社区、群体、个人之间存在着广泛的、普遍的交往、交流和文化传播关系,这是一种文化得以发生、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不同的文化系统、文化共同体之间,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的接触、交流和文化传播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传播”这一概念指的是“把文化特征从一个文化或一个社会传到另一个文化或社会”[7]。这个过程是极为常见的。本书所讨论的内容,即海外各民族文化向中国的传播,就是使用了这一概念。各民族文化之间具有一定的共同性,这就为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提供了前提条件,使彼此之间可以相互沟通和理解。各民族文化之间又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所谓民族文化,实质就在于此与彼之间的差异,正是由于有差异,才使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成为必要的。“许多人类学者都认为,要说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最有力的解释是传播。”[8]
“交流”和“传播”这两个概念是英文“Communication”一词的汉译,因而二者可以看做是同义的。交流即是人类的传达和沟通,即是信息、知识、价值和意义的传播。不过,汉语中的“交流”一词更具有兼容性和表达“相互的”传达、传递、沟通,表达互动性的“双边”关系,因而在外延和内涵上也更为宽泛一些;“传播”则往往指某一知识或信息等由此向彼的“传递”和接受过程。“交流”所表示的关系是双方互为传播和接受的关系,“传播”所表示的关系是单向的传播和接受的关系。当然,这样的区分并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不过,因为本书是论述海外文化向中国传播的著作,是论述海外各民族文化的信息、知识、技术、产品等向中国输出、传达、传递,以及中华文化对海外文化的理解、接受、融合过程,因而,“传播”是本书使用更多的概念。当然,海外文化向中国的输出或传播是在中国与各国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中华文化大规模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也向海外各国大规模输出和传播文化。
文化传播是一种沟通人与人共存关系的文化交往活动,是人类社会交往活动过程中产生于社区、群体及所有人与人之间共存关系之内的一种文化互动现象。这种现象是普遍的、必然的,正是文化传播才使人类克服了孤立、独处和疏远的状态,使一切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更加息息相关;正是文化传播才使文化得以存在,得以保存和发展。因此,“传播”或者说“交流”不仅是普遍的、必然的文化现象,而且是文化的本质属性或本质特征。美国人类学家萨丕尔(Edward Sapir)指出:“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交流。”[9]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也指出:“不同文明的接触,以往常常成为人类进步的里程碑。”[10]季羡林也曾指出:“我们是生活在文化交流中,在非常习见的东西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部十分复杂、十分曲折的文化交流的历史。”[11]
季羡林认为,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他指出:
文化一旦产生,就必然交流,这种交流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的。由于文化交流,世界各民族的文化才能互相补充,共同发展,才能形成今天世界上万紫千红的文化繁荣景象。[12]
由于中华文化在历史上保持着与海外各民族持续的文化交流,由于不断有其他民族所创造的先进文化源源不断地传播到中国,为中华文化所理解、所接受、所吸收,就使得中华文化不断获得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不断受到激励和开发,因而获得了发展的动力,也使自己的民族文化获得了世界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这不仅是指各民族文化都是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参与了世界文化的创造和发展,也不仅是指各民族文化包含着世界文化的普遍性内容和共同价值,更重要的是各民族文化都吸收了其他民族文化积极的、先进的成果,并且将其融合到自己的文化之中,使之成为自己的文化。这一过程也就使得民族文化获得了世界文化、全球文化的意义。在本书所展开的论述中,我们将会看到,在漫长的文化交流史上,自古而今,有多少外来的文化内容、因素被接受和吸收到中华文化的体系之中,因而使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辉煌灿烂,同时也使得中华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也是全球性的、世界性的文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