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缘县生员黄万镠无缘无故被判绞监候,心中不服,派遣儿子黄会溱到京城呈控呼冤,被嘉庆帝发回广西重审,按察使公峨按照惯例,连过三堂,先是屈打成招,后是锻炼成招,最终是逼供成招,还是以绞监候上报给刑部。嘉庆帝认为是上司袒庇属员,便让新任广西巡抚百龄与广东布政使广厚重新审理此案。
百龄,字子颐,号菊溪,汉军正黄旗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进士,曾经为翰林院编修,因为以才能自负,不愿意与达官贵人同流合污,所以一直充当府丞之类的闲职。在和珅当权之时,谁不趋炎附势呢?嘉庆帝亲政以后,处死了和珅,却发现百龄从未与和珅交往,又因为他是进士出身,所以刮目相看,从嘉庆五年(1800 年)起,任命他为湖南按察使,以后转为浙江按察使,升贵州布政使,再转为云南布政使,历任四职后,于嘉庆八年(1803 年)升为广西巡抚,可见嘉庆帝对其寄予厚望。
广厚,高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 年)进士,历任工部主事、御史、江西吉南赣宁道、甘肃按察使、江西布政使、甘肃布政使,如今刚刚调任广东布政使。广厚虽然是文职官员,却也常常督兵打仗,立有战功,因此为嘉庆帝所欣赏。
百龄等广厚从广东赶到桂林以后,便与之商议审讯事宜。两个人同是进士出身,都是在旗之人,又都受嘉庆帝的信任,彼此之间少有防备心理,所以谈话比较直率,不用什么寒暄,就直接进入主题。
广厚认为:此案是黄会溱京控,所控乃是武缘县知县孙廷标贪赃枉法,而原任按察使公峨不提审孙廷标,却委派上林县知县张第与他共同复审,已经是不对了,再让孙廷标参加由桂林知府朱宗枋主持的二审,更是讲不通。这个孙知县一定是神通广大,如果不从他身上突破,此案就绝难办理。
百龄认为广厚所言极是,不过还应该注意此案的细节。此案是生员黄万镠状告该村豪绅黄鸾翙强横杀人,为什么三审都没有提讯黄鸾翙呢?这实在不符合情理,因此黄鸾翙也应该是重要的突破口。
广厚认为百龄说得在理,连连称是,然后讲到三审所有承办官员的问题。承办此案的除了原任按察使公峨之外,涉及道府州县官多达十余人,这可是非同小可的事,且不说这些人有什么后台,如果各个追查,就会弄成轰动全国的大案,稍不留意,京城里的那些科道官们吹毛求疵,将我二人弹劾,不但此案办不下去,弄不好还会被免职,所以要慎重。
百龄也深知官场习气,要追查这些官员,必须要承担极大的风险,但又一想,公峨已经升任贵州布政使,在广西虽然还有一些势力,毕竟也是离开广西,其影响力小。问题是有些官员与两广总督倭什布有关系,这可是顶头上司,稍有不慎,得罪了倭什布,可不是什么好事。
广厚得知百龄的顾虑,便把自己在广州向倭什布辞行的过程讲出。说倭大人与自己关系极好,在谈及自己前赴广西审案之事时,曾经讲过可能会牵连一些官员,向他请示过如何处置。倭大人提出:决不能利己而伤人之心,更不能利我而嫁祸于人。此案所牵连的官员,不管是谁,只要是贪赃枉法,决不能姑息养奸。既然皇帝委派你们为钦差,就是身负皇命之人,还怕他们官官相护吗?尽管去办,本官绝不干涉你们办案。既然有倭大人的承诺,我们不应该瞻前顾后,尽管从实办理。
百龄与广厚商议之后,率先提审孙知县。此时的孙知县已经被革职,被带到堂上,仔细地打量两位钦差大人,发现他们面色铁青,毫无通融的余地。本来嘛,得知皇帝委派百龄与广厚为钦差审理此案以后,孙知县不知道托了多少关系要向钦差行贿,没有想到这两个钦差是油盐不进,送礼不收,求情信看也不看,当场就烧毁了,看来这两个钦差不是好惹的。果然,钦差开堂就罗列诸般刑具,孙知县是革职待罪之人,按照惯例是可以进行刑讯的。这位经常刑讯他人的县太爷,知道这些刑具的滋味,所以没有等钦差下令用刑,便非常坦然地招供了。
为什么孙知县能够坦然招供呢?因为本省官员大半与他相识,都有过金钱上的往来,属于一根绳上的蚂蚱,谁都脱不了干系,到时候总会极力保他,所以招供牵连本省连按察使在内,共计十余名道府以上的官员,还有8 个知县。以孙知县的心思,牵连的官员越多,事情越好办,在官场内谁没有政治关系?如果这些人想要自保,肯定会动用他们的政治关系,一方面可以为自己求情,另一方面也会向钦差施压,到时候就会大事化小。但孙知县忘记了 “夫妻本是同林鸟,事到临头各自飞” 的道理。这些人固然要自保,但也犯不上为一个已经被皇帝指名道姓要治罪的小知县而使自己牵连进去,完全可以采取推卸责任的办法,这就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
果然,这十余名道府以上的官员及8 个知县,一方面将罪名全部安在孙知县的身上,另一方面将责任推到原任按察使公峨身上。看来,不提审公峨,此案也难以追查下去,于是百龄与广厚联名上奏,请示皇帝如何处置。嘉庆帝非常关注此案,见到奏折之后,便传谕贵州巡抚,将公峨押解到广西听审,并且传谕内阁,迅速将孙廷标、张第在任所资财查封,并行文浙江及山东巡抚,将二人原籍的家产也全部查抄。涉案的知府朱宗枋、三神保、湍东额等十余名道府以上的官员及8 个知县,全部革职待审。(www.xing528.com)
在公峨未到案听审之前,百龄和广厚接连审讯与此案相关的官员。在审讯原任上林县知县张第的时候,招出孙知县行贿1500两白银的事情,而张第还讲到孙知县的家人曹诗。这可是重要的证人,百龄和广厚下令将其缉拿到案。张第早就知道曹诗的重要,所以让孙知县将其打发走,如今不知道潜逃何方。如果曹诗被带到,严刑逼供,一定会交代出许多内幕,与孙知县有金钱往来的道府等官员,绝不会让曹诗出现。如今钦差命令缉拿,总不能不办,而拖延也不是办法。领命缉捕的道府等官,确实尽了力,很快就发现了曹诗的行踪。此人太重要了,如果交给钦差,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官员被牵连到此案当中,抓捕的官员深明这个道理,便暗地里将曹诗处死,然后上报曹诗已经死亡。
死无对证,曹诗虽然不能够到案,但另一个当事人黄鸾翙还在。此时的黄鸾翙虽然还在大肆以金钱铺路,但遇上百龄这个不顾情面、就想秉公鞫讯的巡抚,金钱是打不倒的。黄鸾翙在百龄的严刑逼供下,只好如实招供。
原来,黄鸾翙在本县是个土豪,家有良田百顷,房有百间,当铺两座,凭借自己的资财,在家乡是无恶不作,四下吞并土地,要把自家的田地连成一片。因为黄文炀的水田及水塘把自家的田地隔开,尤其是在干旱季节,隔着水塘浇灌不易,所以黄鸾翙就想买下那田地与水塘,没有想到黄文炀不答应,黄鸾翙便整天派人去骚扰,并且用黄文炀水塘的水浇灌自家的田地。黄文炀岂能忍受,便与偷水人斗殴起来。早有人告诉黄鸾翙,他便带着家人,拿着刀枪棍棒赶来,不由分说地便用铁头枪去刺,黄文炀没有防备,一下就被刺中腹部,顿时倒地,后经生员黄万镠等救助,将其送回家中,然后到县衙告状。知县以双方斗殴为名,便裁断黄鸾翙保辜。
什么是保辜呢?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诉讼·保辜期限》条规定:凡是斗殴伤人,官府责令殴伤人者医治,给予一定期限。黄文炀是金刃伤,按照规定给予30 天期限,如果在保辜期限内伤被治疗平复,在裁断的时候就要减罪二等,但要等到医治期满,看被医治人恢复的情况,如果没有残疾,还要再减罪二等。
黄文炀在保辜期限内并没有死亡,而是在期限外因破伤风身死,按照法律规定,只裁断殴打之人的殴伤之罪,而不按殴死人来论罪。生员黄万镠深明法律,因为该条法律规定:折跌肢体及破骨、堕胎者,应该给50 天期限,而县太爷仅给30 天期限。黄文炀是在被扎伤以后33 天死亡,如果按照50 天的保辜期限,是属于限期内死亡,殴打之人就要以斗殴杀人论绞,须要抵命。所以当孙知县前来检验尸体的时候,黄鸾翙便想向知县行贿,希望能够减轻罪责。这时候家人曹诗找上门来,谈贿赂金额,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交出1500 两银子,而孙知县实际才得到500 两,家人曹诗居然独吞1000 两。
因为拿了钱,孙知县在验尸时有意偏袒,以死者是在保辜期限之外死亡,予以黄文炀从轻处置,而对生员黄万镠则按照生员不关己事告状,是 “包揽词讼”,同时又 “毁尸诬告”,数罪并罚,拟为绞刑。他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生员,居然能够派儿子到京城去上控,更没有想到百龄不顾情面,穷追不舍,非要将相关的责任人治罪不可,如今只能期待皇恩浩荡了。
此案牵连人数众多,百龄与广厚轮番审讯,历时三个月,才将审讯结果上奏,给相关的当事人拟罪。他们将孙知县与张知县拟为绞罪,与之有关的知府、道台、按察使则提出交部议处。嘉庆帝接到奏折之后,便交军机大臣会同刑部审理。因为有嘉庆帝的严旨,军机大臣等也不好包庇,便将孙知县拟为绞监候,将张知县拟为革职发新疆充军,知府、道台、按察使等分别给予革职处分。军机大臣等将拟罪情况上奏,嘉庆帝认为孙知县 “得赃授意,巧为卸罪地步,且主使残尸,图倾人罪,实属惨酷”,因此裁定绞立决,要所有的地方官知道炯戒,“知朕断不袒护污吏,而使良民抱屈”。对于原任按察使公峨,嘉庆帝认为军机大臣等拟罪太轻,因为他 “于尸亲叠次上控,并未亲提研鞫,复仍交原审之孙廷标与委员会审,以致酿成冤狱,玩视人命,咎实难辞”,所以裁定革职以后,直接发往新疆效力赎罪。对于黄鸾翙占地逞凶,行贿脱罪,也不能够轻饶,将之即行处绞。然后表彰百龄,加太子少保衔,要 “各督抚总应以百龄为法”。
这个案子的奇冤得以申雪之功,当首推百龄,因为他能够在盘根错节的官场中,秉一身正气,不顾情面,也不为金钱所利诱,实在有鹤立鸡群之势。但他自以为有皇帝为后台,便可以毫无顾忌地惩治贪官污吏了,所以在调任广东巡抚时,因为南海、番禺两县蠹役,私设班馆,羁留无辜,便把两县的知县参革治罪。他万万没有想到南海知县王轼不服,动用自己官场的关系,弹劾百龄 “非刑毙命,逼勒供应”。已经升任湖广总督的百龄,在群臣交劾的情况下,只好上奏请罪。此时嘉庆帝也难以庇护他,只好将百龄交军机大臣与刑部议罪,结果被拟为发往新疆效力赎罪,与前广西按察使公峨一起为伍。好在有嘉庆帝袒护,让他到实录馆效力,等事态平息,再逐渐使他官复原职,得以善终。
与百龄一起承办此案的广厚没有得到什么奖赏,却也难免得罪了许多人,好在有两广总督倭什布照应,那些负责监察的科道官们也不敢挑他的毛病。不久,倭什布调任了,新任两广总督是那彦成。那彦成(1763 —1833 年),字韶九,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 年)进士,是嘉庆帝的宠臣,广厚当然要尽力巴结,便借布政使主管钱粮的方便,经常宴请那彦成,并且一起游山玩水,结果被科道官们得知,上奏弹劾。嘉庆帝明知其在官场得罪了人,但事实俱在,也不好庇护他,便将其免职,召回京城,授予三等侍卫,等风头过去,再将其重用,以后历任库车办事大臣、哈喇沙尔办事大臣、安徽巡抚,最后死在湖南巡抚任上,也算是善终。这正是:
丹心料有天垂鉴,白日愁看鬼横行。(清·王城《提督陈忠愍公殉节诗》)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曾经有一个 “经济人” 理论,认为每个人为他人提供服务,都是出于 “自利的打算”,而并非对他人的同情和恩惠,每个人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 “利己” 而并非“利他”。从 “经济人” 理论来对人性进行解读,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社会,乃是由君主与官僚构成的政治治理结构,君主和官僚是“利己” 地来办理各项行政与司法事务。君主虽以百姓生活安定作为现实的政治目标,但其实质是为了自己统治的稳定。而官僚更是临时看管人,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升官与发财,所谓的天下太平距离他们的利益太遥远,也是他们漠不关心的,因此要他们申雪冤狱,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总是力图通过最小的付出换来最大的回报。官员们可以发现,无论皇帝督促得多么紧,都可以用欺瞒掩饰的方法加以化解,不必真的去费心费力地去申雪什么冤狱,而真正地用心办理案件,却要承担很大的风险。那些 “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以循情为盛德,以请教为谦厚” 的官员们,又有谁肯为百姓的冤屈而丢掉自己的官爵,失去自己的既得利益呢?在这种情况下,百龄敢于翻案,将十余名府县官绳之以法,也就不得不令人敬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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