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土地科研的重要内容。因此广西各地加大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力度,到1996年底止,有8个自治区辖市79个县(市)1300多个乡(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或修编。其中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的本级和所属县以及南宁地区所属12个县(市)全部完成了第一轮的编制工作,部分县已开始按新规程修编。
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已经过国家土地管理局初审。在1997年召开的全国土地规划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土地管理局介绍了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成果。
当年,自治区全面完成省级土地详查成果汇总工作,其中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通过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单项验收。永福、象州、岑溪、宾阳、贵港等市县土地管理局和桂林市土地管理局技术服务站被评为全国土地详查先进集体,有28人被评为全国土地详查先进个人。
是年,全自治区土地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土地科技成果项目进行了评选,北海市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桂林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钦州市城市土地定级估价获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桂林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获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同年,广西各地开展变更土地登记工作,做到变更一宗,登记一宗,至11月底,年度土地变更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各地初步建立了初始土地台账,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抽查邕宁、崇左、马山、大化、巴马、博白等县(自治县)的变更调查成果,均为优秀。全自治区已完成110个市、县、区的城区1︰500比例尺地籍图的测绘工作,绘制1︰500比例尺地形图15872幅,975.1平方公里,绘制1︰500地籍图11341幅,632.9平方公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55.22万本,占应发证数的95.2%,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634.61万本,占应发证数的97.6%,发证总面积达119126.83万平方米。
同时,广西各地着重抓国营农、林场及独立厂矿、军队、铁路等重点企业和大用地单位的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来宾电厂、来宾冶炼厂、八一锰矿、迁江糖厂、黔江示范牧场、柳城华侨农场等大型厂、矿、场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1997年,桂林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获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土资源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1998年1月,自治区省级汇总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组织的验收鉴定,全自治区土地详查成果达到国内同类项目领先水平。同时,各地、市、县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完成一年一度的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土地统计账簿,为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等提供了准确的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和图件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台账等所形成的图件、数据资料,在各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工作中普遍采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检查保护耕地各项重大措施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
1999年,广西土地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全自治区着重抓好国营农场、铁路及大中型企业、独立厂矿等大用地单位的登记发证工作,完成隆安浪湾华侨农场、邕宁明阳农场、贵港西江农场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为1999年全面推开农场登记发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此外还完成南昆铁路广西段土地登记发证的权属调查、审核、测绘等工作,为该项目土地登记发证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同年,自治区土地管理局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合浦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并召开现场会,认真总结试点的做法,为各县、市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
当年,广西加强土地变更登记日常化、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地籍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抓好各县、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变更登记,变更一宗,登记造册一宗,变更登记率比1998年有提高。土地证书查验制度已初步建立,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土地登记中介代理制度也开始起动,北海市、南宁市建立了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自治区土地管理局逐步培训各地、市、县土地登记持证上岗人员200多人,并参加全国考试,取得较好成绩。
是年,地籍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开展了国有土地证书年检工作。为建立土地证书年检制度,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文部署开展全自治区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下达了土地证书年检收费标准,自治区土地管理局还制订《广西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方案》《检查验收方案》,并召开证书年检工作会议,为全自治区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土地管理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积极落实经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开展这项工作。截至10月底,全自治区共查验土地证书180868本,占应年检证书34.8%。为使地籍管理工作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服务,开展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
2000年开始,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逐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工作。广西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年检工作,查清全自治区国有土地按用途分类发证的宗数、面积和分布情况,全自治区共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47.77万本,占应查验证书的90.9%,通过证书年检,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纠正3700多宗登记内容不符的表、卡、证,全自治区换发国土资源部新版土地证书工作也顺利开展。全自治区在桂林、梧州、钦州、玉林、南宁、贺州等6个地市开展房改房登记发证工作,年内完成房改房登记发证6.09万本。铁路、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完成钦北铁路用地登记发证,开展黎钦铁路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全自治区已颁发国有农场土地使用证700宗。变更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图修测补测工作正常开展,年内全自治区共完成1︰500比例尺地籍图修测补测20多平方公里,办理变更土地登记8.35万宗,变更土地登记率比上年度大幅度提高。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半年预报和年度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建立土地变更调查“月清季累,半年预报,年度统计”制度,完善土地统计台账,完善和更新土地变更调查图件。
同年,结合西部大开发,开展坡耕地和土地后备资源调查,积极推进地籍管理现代化建设,在南宁市开展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试点工作。应用新技术进行土地调查,重点抓好建立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示范县试点工作。
2001年,广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监管、规范为重点,以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为目标,在抓好日常土地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国有农场登记发证和房改房登记发证,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累计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59.09万宗,发证率95%,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6.1万宗,发证率13.8%,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547.06万宗,发证率98%。年内办理国有土地变更登记32926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59宗。
同年全面开展旧版土地证书换证工作,对原套印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土地证专用章”的旧版土地证书,一律予以更换,共换发旧版土地证书452064本。
当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加大土地资源调查力度,全面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数据成果汇总工作,部分市、县完成了有关图件编制工作。在完成全自治区2001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土地统计台账,有计划地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图件更新工作及立卷归档工作,编绘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薄膜工作底图6198幅,基本完成编绘工作,14670多个行政村建立土地统计台账,其中3866个行政村建立计算机统计台账。认真抓好城镇地籍图的修测补测工作,及时进行变更调查,测绘1︰500城镇地形图9660幅,面积3045.13平方公里,1︰500城镇地籍图10454幅,面积1578.45平方公里,其中年内完成1︰500城镇地形图修测补测320多幅,面积20多平方公里,1︰500城镇地籍图修测补测2660幅,面积157.06平方公里。(www.xing528.com)
同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南宁市、武鸣县和邕宁县列入全国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取得突破性进展,调处历年土地权属纠纷积案922起,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当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大力推进地籍管理现代化建设,南宁、柳州、苍梧、河池等4个市县完成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平果县完成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那坡县等13个县正开展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南宁市等6个市、县实现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积极推行地籍“窗口”办文,南宁、柳州、北海、桂林、钦州、东兴、河池等7个市、县实行窗口办文制度,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2年6月27日至28日,全自治区国土资源科技研讨会在南宁举行。中科院院士袁道先、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黎明智分别作专题学术报告,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处长白星碧到会祝贺。会议收到论文56篇,评出优秀论文18篇。
2000年至2003年,由于正处于建厅初期,各种制度正在建立与完善之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没有在科技方面投入经费,主要鼓励所属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等申报项目,争取外部的资金。共争取到自治区专项的科技经费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有“南宁市板苏锰矿生态恢复示范研究”“资源丹霞地貌地质遗迹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广西丹霞地质公园科学考察”和“广西地下水资源评价”,累计投入经费为28万元。
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始对科研进行资金投入,主要从其他资金抽挤,累计50万元。
8月,科研项目“资源丹霞地貌地质遗迹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同年,根据工作的需要,开展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广西工业化城镇化研究”和“全区城市、城镇周边国有林场土地利用潜力调查”等科研项目。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加大科技投入,开展项目有广西国土资源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广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指标分析研究、广西北海市海水入侵自动监测系统研究、广西失地农民劳动保障问题研究、广西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保证程度研究、广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研究等。
当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科研项目十分重视,已明确的资金为150万元。
同时开展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评审。一是组建成立科技成果评审组织,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科学技术项目评审委员会。二是选拔推荐国土资源专家进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奖评委库,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工作中的地位。2002年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全自治区土地、地矿、测绘、海洋等单位中物色86名与国土资源有关的专家、学者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委库。三是完成广西科技进步奖评奖工作。《南宁市板苏锰矿生态恢复示范研究报告》获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国土厅好评。《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管涌地质灾害勘察研究》获自治区2001年科技成果三等奖。《广西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2003年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为良好级。《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广西工业化研究报告》《全区城市、城镇周边国有农林场土地利用潜力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十五”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和设备,开展科技服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的“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管涌地质灾害勘察研究”成果,为2001年7月南宁市抗洪抢险提供了科学依据;南宁市板苏锰矿生态恢复示范研究作为自治区其他同类项目的示范项目进行推广;资源县丹霞地貌地质遗迹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为资源县国家地质公园的开发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广西地下水资源评价项目,为广西地下水资源开发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2001年至2005年这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作为2000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科技管理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了实现科技、外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科技、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厅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科技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完善科技管理制度,推动科技工作规范化建设。其间,积极组织科研项目立项和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国土资源部申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五”期间招商引资项目指南、自由探索项目库等有关项目。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科技项目工作。
至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科技人才共有96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人,研究生11人,本科47人,专科34人;45岁以下占近一半。
厅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328人,其中高级职称70人,中级职称160人,初级职称98人。
厅直属单位人才较多的是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至2005年末,总站在编职工1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9人,占职工人数比例的79.3%,管理人员、后勤人员3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有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20人,工程师61人,初级职称28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中,水工环技术人员有6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的51.3%。此外有矿产地质专业9人,岩矿分析专业8人,财经专业9人,测绘专业6人,计算机专业3人,其他23人。从年龄上看,总站专业技术人员以35岁至55岁的居多,占80%以上,30岁以下的所占比例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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