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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土地信访受理与纠纷调解的突破与成果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扭转土地信访受理、土地纠纷调解被动局面,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向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作了专题汇报,提出如下建议:①建议国家制定相应的具体、详细、全面的法规和规章,为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提供法律依据。尔后建议得到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大力支持,尤其是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土地信访受理、土地纠纷调解打开了新局面。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共处理信访210件,接待来访65批、171人次,解决重大土地权属纠纷2起。

广西通志:土地信访受理与纠纷调解的突破与成果

土地信访受理、土地纠纷调解涉及多个部门,受理调解难度很大。1997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存在以下问题:

广西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机关各地、市、县不一致,有的是土地部门,有的是政府的处纠办公室或法制局。因历史原因土地权属模糊不清,权属变更复杂,争议双方证据不足,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有些事实难以认定。现行有关土地权属争议确权的法律和法规不够具体、详尽,调处时,在适用法律上难以对号入座。土地管理部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处理,却因涉案部门多,或政府主管负责人政务繁忙、无暇顾及等,政府迟迟没有下达处理决定,使案件不能及时处理。

为了扭转土地信访受理、土地纠纷调解被动局面,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向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作了专题汇报,提出如下建议:①建议国家制定相应的具体、详细、全面的法规和规章,为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提供法律依据。②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政策性强,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培训班或研讨班,学习有关法律政策知识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③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案件较复杂,一个案件要经过反复调查和取证,需要开支车费、旅差费等,而现行政策规定,土地管理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时不能收取,致使有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因经费不足而无法处理。建议制定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收费政策。

尔后建议得到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大力支持,尤其是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土地信访受理、土地纠纷调解打开了新局面。(www.xing528.com)

1998年,加强土地信访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逐步完善逐级上访制度。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共处理信访210件,接待来访65批、171人次,解决重大土地权属纠纷2起。

1997年至2005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350宗。

2005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条例》施行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因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土地管理相关的信访突出问题,公开接访信访群众,坚持做到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件件得到公正处理”。当年,该局共受理信访事项400多起。其中,在该局2005年9月16日和2005年9月23日开展的“公开大接访”活动中,共接待群众来访76起,接待群众102人(次)。事后,局领导专题召开“公开大接访”事项落实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接访事项进行分类,并一一落实责任单位,严格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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