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原自治区农垦局及其所属的农垦系统企、事业单位组成,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为大型国有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便于工作,在“九五”期间,保留自治区农垦局的牌子,行使对全自治区农垦系统的管理职能。
同意授权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原自治区农垦局及其所属农垦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并作为自治区实行国有资产经营的试点单位。
广西原农垦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作为特殊形态的国有资产,一并授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为了有效地保护、开发和利用好这些土地资源,同意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设立土地管理机构,业务上受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指导。机构设置的有关事宜由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商定。(www.xing528.com)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由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下达。
1998年,农垦局暨农垦集团公司成立土地资源管理处。在自治区土地管理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农垦土地资源管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2002年对土地分类核查统计,查清垦区土地总面积249.67万亩的详细分布和具体构成情况,较真实地反映农垦土地资产家底;对土地案卷进行分类归档和立卷整理,共整理出地籍文书档案230卷(其中农保资料49卷、评估资料21卷)、图件120卷;到2002年底,32个企业总计耗资100万元,请有资格的单位编制小城镇建设中长期规划,且得到企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可或备案,垦区小城镇规划面积39322亩(其中场部建设用地23908.8亩),预留建设用地45893.483亩;2002年组织编写并获地方政府审批通过《九曲湾新城总体规划》《九曲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年由桂林市政府批准良丰农场的《桂林相思江生态家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年经南宁市政府和规划局批准《明阳工业区总体规划》和《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土地整理为载体的土地项目是土地开发的一项新内容。在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指导下,成功实施山圩、良圻土地整理项目;重视并要求企业组建受地方、农垦双重领导的土地机构,完成昌菱等23家企业受农垦和地方双重管理的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同时重视业务学习,自1998年以来,举办土地业务培训班15次,210人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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