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4年11月9日,南宁市举行郊区土地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仪式。2000年,全自治区81.5%的乡(镇)建立土地管理所,其余乡镇配备土地管理员,基本形成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土地管理网络。2005年末,广西共有乡镇国土所1131个。2005年,广西1131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中,专职人员5037人,兼职在岗220人。
1994年11月9日,南宁市举行郊区土地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仪式。与此同时,郊区土地管理体制再作调整,津头、亭子、安吉、心圩、沙井、上尧、那洪7个乡的土地管理所划归郊区土地管理分局直接领导,另8个乡、镇的土地管理所,由市政府委托郊区政府分管。同年,全自治区乡镇土地管理所达到828个,1995年又增至1196个。
1996年,全自治区有邕宁、横县、南丹、灌阳、东兴、贺县等县(市)的土地管理局实现对乡镇土地管理所的垂直体制管理。
2000年,全自治区81.5%的乡(镇)建立土地管理所,其余乡镇配备土地管理员,基本形成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土地管理网络。
1997年至2002年底,一直沿用乡镇土地管理所名称,2002年底至2005年,乡镇土地管理所随着市县改革而称国土资源管理所,任务同土地管理所相同,职能变动不大。(www.xing528.com)
2005年末,广西共有乡镇国土所1131个。当时的乡镇国土资源所现状是全自治区乡镇国土所管理体制、经费开支、人员编制各市、县错综复杂。从管理体制和经费开支上看,有3种主要方式:①管理辖地化,即乡镇政府领导,工资、业务经费也列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②双重领导型,即国土所的人财物均由乡镇政府管理,业务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经费开支则实行自收自支;③垂直领导型,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属乡镇所实行垂直管理,管事管财又管人,这种模式较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005年,广西1131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中,专职人员5037人,兼职在岗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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