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至2004年,广西共下达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任务书五批共31个,建设规模为18241.5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374公顷,预算投资金额40964万元。已完成建设规模2657.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476.71公顷。广西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在已开工实施的9个项目除天等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外全部实行项目法人制,有8个项目制定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合同制。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丘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宾阳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执行审计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对项目资金实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001年至2004年中央下达给广西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共31个,项目资金总预算40964.00万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的资金预算23589.00万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收到的项目资金17818.78万元,已下拨项目承担单位支出资金6782.66万元。主要工程完成情况:土地平整工程2000.662公顷;农田水利工程中灌溉渠系69.981千米,排水沟1075.535千米,泵站4座,农用井13眼,输变电线路配套0.08千米;田间道路工程240.834千米;农田防护林工程58383株。
2001年至2003年,广西土地整理工作通过制定《广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出土地整理的总体目标,确定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已经竣工验收一批土地整理项目,一批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推进,土地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广西土地整理的总体目标。根据调查,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237664.77公顷,其中,耕地整理可补充耕地58920.40公顷,占24.79%;村庄整理可增加耕地13772.55公顷,占5.79%;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11610.77公顷,占4.89%;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153361.05公顷,占64.53%。为此,广西提出土地整理的总体目标: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的耕地,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显著改善,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土地达到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按照《广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安排,2004年至2010年自治区平均每年补充耕地9780公顷。广西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2005年,广西土地整理已经圈定5个重点区域,一是桂东丘陵平原区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84987.31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2949.45公顷。二是桂东南平原盆地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06618.20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4962.27公顷。三是桂中旱区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7422.86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12271.05公顷。四是“南北钦防”沿海平原台地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2154.37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8061.91公顷。五是桂西及桂西南丘陵河谷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396288.87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9214.37公顷。
广西土地整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广西土地整理工作进展顺利,2001年至2007年8月,自治区共下达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163个,这些项目涉及自治区农垦局和自治区14个市的73个县(市、区),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71242.06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163.8835公顷,总投资148361.1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02个(已竣工验收项目8个、正在开展的项目67个、计划近期开展的项目27个),实施土地整理面积42945.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138.73公顷,总投资83649万元;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61个(已竣工验收项目3个、正在开展的项目30个、计划近期开展的项目28个),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296.56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25.1535公顷,总投资64667.18万元。
截至2007年8月,自治区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11个,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4163.9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096.68公顷,总投资11965万元,其中,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丘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宾阳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天等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兴安县黄金冲土地开发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土地开发项目、隆林各族自治县宝石地土地开发项目、上思土地整理示范项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项目等8个是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3261.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13.1公顷,投资8557万元;金光实业总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项目、田林县洞弄乡六隆移民开发区万亩耕地开发项目等3个项目是自治区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902.4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83.58公顷,投资3408万元。项目区分布在南宁市、宾阳县、武鸣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兴安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天等县和上思县。(www.xing528.com)
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的基本情况。自治区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有98个,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37904.9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511.93公顷,总投资78950.73万元,其中,陆川县珊罗镇土地整理项目、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安平村大垌田土地整理项目等68个是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5078.6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542.77公顷,投资48236万元;容县容西、容州、杨村土地整理项目,玉林市玉州区城北土地整理项目,扶绥县渠黎镇土地整理项目等30个自治区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2826.2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969.16公顷,投资30714.73万元。项目区分布在南宁市、武鸣县、横县、上林县、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柳州市、柳江县、柳城县、来宾市、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临桂县、兴安县、灌阳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贺州市、昭平县、玉林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百色市、田东县、平果县、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田林县、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南丹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等53个市县和自治区农垦局。
广西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成绩:2001年至2007年,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项目区道路、水利设施等生产条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项目实施目标。①提高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率。土地整理项目区内土地资源普遍存在土地利用粗放、开发程度低、利用结构不合理和效益差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综合整治,降低了田埂系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丘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土地集中连片,多为低矮小山丘,旱地较多,常年干旱,以种植甘蔗等农作物为主。项目实施面积660公顷(土地开发340公顷、土地整理320公顷),2006年12月20日经竣工验收核实:新增耕地374.0305公顷(新增水田6.65公顷、新增旱地367.480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56.67%。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潭吸水库土地整理项目,计划实施面积51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16.73公顷,项目实施后进行设计修改,实际实施面积545.15公顷,平整土地263.33公顷,新增耕地126.15公顷。②提高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土地整理项目向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县倾斜,通过项目的实施,改良土壤、砌墙保土、修建梯田,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兴修水利、改造中低产田、扩大耕地灌溉面积,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③改善项目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桥涵3座,修建田间道9.866千米,生产路21.422千米;南宁市江西镇大垌田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桥涵16座,修建4米宽田间路33.54千米,2米宽的生产路17.24千米,通过田间道路的建设,提高了项目区交通便捷度,减轻劳动强度,大大改善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④改善项目区局部的生态环境。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一系列工程措施的实施,改善项目区农田小气候,防止水土流失,有效地保护当地环境。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区内无防护林带。整理后,新增林带覆盖率1.6%,新增防护林面积60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200公顷以上。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无防护林带。整理后,大大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植被的覆盖率,实施后植被覆盖率91.18%,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与生产的良性循环。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庆林村马六坡土地开垦示范项目通过土地梯化和PVC管灌后,既改善局部农田小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又促使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促进农业与生态的良性发展。
广西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每亩投入资金标准偏低。从自治区各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实践来看,广西是典型的南方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每亩投入资金标准偏低。国家投资项目多数每亩1100元左右,自治区投资项目每亩1500元左右。国家投资的陆川县珊罗镇土地整理项目,计划上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批复项目总投资1361万元,只能按照这个资金盘子进行工程设计,由于设计上有缺陷,中途修改设计,既增加投资90万元,又延长了工期。在调研中还发现,由于投资标准偏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修建道路、修渠、打井等工程之后,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平整土地了。不平整土地或少平整土地,修路、修渠、打井等也要占地5%左右,实际上增加的耕地并不多。各地纷纷要求提高资金标准。②土地整理实施规模小、工程施工进度慢。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7年1月的检查考核,2006年末,自治区实际耕地保护面积为4281757.9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30494.09公顷。截至2007年8月,自治区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4163.93公顷,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37904.90公顷,计划近期开展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29183.28公顷。同时,按照“工程施工不影响农民耕作”的原则,每年只能在冬春季才能施工,每个项目的工期一般需要2年,有的需要3年。因此,从总体上看,广西土地整理的规模小、进展慢。由于工期是固定的,要扩大规模,加快推进,只能是每年大幅度增加开工项目。③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来源单一。几年来,广西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是从征用土地中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交地方财政和中央金库的资金,资金来源单一。总体上都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土地所有者组成的投资主体。但仅依靠中央、地方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土地开发整理的需要,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④土地整理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从国外土地整理的实践来看,为让有限的耕地得到合理利用,早在20世纪初,3个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荷兰、德国和日本就颁布土地整理法,之后经过反复修订,土地整理的标准逐渐提高、内容不断增加,制度逐步完善。荷兰200多年来对全国90%的土地进行整理,建成花园式的现代农业国;德国全面实施土地整理,各州也颁布实施有关的法规,成为各国效仿的典范。就国家、广西而言,现代意义的土地整理是一个新生事物,处于初创时期,法治、体制和机制都不完善。国家尚未出台土地整理法,只有湖南等个别省份出台土地整理条例,应该通过立法予以强有力的保障。经过几年来的土地整理实践,广西也积累一定经验,制定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具备土地整理的立法条件。
加快推进广西土地整理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是把土地整理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把土地整理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三是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四是因地制宜,提高每亩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标准。五是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六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理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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