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土地志: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与验收

广西通志土地志: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与验收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7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各地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到7月,全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已进入整改、检查阶段。2004年11月1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广西通志土地志: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与验收

2000年7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

2001年3月21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印发《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的通知》,验收工作于2001年6月20日完成,各项内容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区、市)调整成果全部合格。

2003年9月2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严格落实严禁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执行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在全自治区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1999年),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农田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利用状况、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补划和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并开展自查和自治区级检查。

2004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www.xing528.com)

2004年4月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9月底完成全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是: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基本农田利用和变化情况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4月,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桂林市、南宁市等14个市人民政府也印发《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

各地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到7月,全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已进入整改、检查阶段。2004年8月9日,为做好下一步的检查验收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厅印发《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验收实施方案》,确定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2004年11月1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各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在2004年底完成了检查验收工作,各项成果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