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划定成果 1995年5月18日,自治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5号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办法》。1996年8月,全自治区基本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土地详查数计,共划定保护区面积375.187万公顷(5627.80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440.7198万公顷(6610.796万亩)的85.1%;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65.9983万公顷(3989.9745万亩),占保护面积的70.9%,二级保护区面积109.1887万公顷(1637.8305万亩),占保护面积的29.1%;共建立1337个保护区、14596个保护片、1094204个保护块。
2000年4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1999年)和《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办法〉的通知》(2000年)精神,广西各地相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到2000年12月底,广西已经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
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基本情况。自治区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12834.02公顷(1692510.3亩),占自治区耕地总面积4384769.24公顷(65771538.6亩)的2.57%,占原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552926.11公顷(53293891.65亩)的3.18%。自治区共调整建立167个保护区、1837个保护片、19304个保护块(牌)、埋设保护界桩27039根,投入经费913.04万元。按自治区制定的评分标准,对自治区14个地、市共28个县和郊区进行抽查,地、市总评达优秀9个,良好5个;各地、市组织对99个县(市、郊区)进行了检查验收,达到优秀66个、良好28个、及格5个。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成果均达到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技术规程要求。
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责任。①领导重视,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党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出面抓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并以政府行文方式,逐级按详查数下达调整划定保护指标。②逐级落实调整保护责任。从自治区到乡(镇)村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同时村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保护协议书,再由村民小组长将保护任务落实到承包户。③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除了派员参加领导小组外,还抽调骨干参与组成技术指导组,制定调整规划、整理资料及划区定界工作。如农业部门积极提供土壤普查资料;建设规划部门参与规划建设预留用地。④解决必需经费。由政府协调,从上缴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中,共投入资金913.04万元,平均每亩调整面积开支5.4元。⑤利用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报纸、广播电视、标语、板报、传单等宣传方式,向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性,在自治区大中院校和中小学开展以保护耕地为主要内容的征文和演讲活动,宣传教育面达85%以上,从而使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抓住重点、合理规划和布局。①各地县(市)根据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把应调整的112834.02公顷耕地直接划入保护区,将调整规划和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乡(镇)及农场。②调整的基本农田主要以保证粮食和甘蔗用地为重点,调整的保护区布局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商品粮基地县及城市郊区蔬菜基地为主,调整的重点控制地域以城乡接合部为主。在自治区现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中,粮食生产用地约占80%,甘蔗、菜地约占20%;自治区有9个辖市在城市建设区边沿的城乡接合部均调整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是严密组织和扎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的工作质量,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注意抓以下几点:①统一部署,边开展,边完善。由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是一件任务艰巨、组织复杂的工作,但此项工作又非常重要,非搞不可,而且还必须要搞好,因此各地采取边开展工作,边逐步补充完善的方式进行。2000年5月初,自治区就提出开展这项工作的初步方案,在原基本农田划定做法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划定工作必须达到有保护机构和责任人,有调整规划方案和分布图,有保护标志牌和界桩,有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有保护地块登记表、面积汇总表和档案资料的“五有”标准。与此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调整划定工作的内容、成果和技术性作进一步规范,强调统一按详查变更数据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经实地对照修改后,再制成调整划定保护区分布图的工作原图。各地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及成果资料进行完善,明确保护区调整划定任务,统一了标准。②组织技术培训,提高骨干业务素质。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的质量,各地(市)、县采取以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组织试点跟班实习等形式进行技术培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与四个地、市共同组织了四期县、乡(镇)骨干短期培训班,同时利用下乡机会与县、乡领导到实地指导。各地、市、县从土地、建设、农业、测绘等部门及乡(镇)、村抽调骨干,经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后,作为本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内、外业的主要技术骨干。自治区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组织各类骨干培训班230多期,培训技术骨干6800多人。③抓试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各地根据1993年自治区在北流市召开自治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现场研究会的精神和1992年划定保护区试点的经验,每个地、市重点抓一个县,每个县重点抓一个乡(镇)为试点。经反复研究探索,总结出“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实地操作、汇总材料、验收总结”六大步骤开展工作的做法。从2000年5月起,各地按试点的做法全面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到2000年12月底已基本完成调整划定任务。④逐级组织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为便于各级检查和全面衡量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的成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下发《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规定和评分标准》,各地调整划定工作完成后,首先按照自治区制定的验收规定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检,检查合格后,再申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检查验收。按照自治区的安排,乡镇级由县组织检查验收,县(区)级由地、市组织检查验收,地、市级由自治区组织验收。200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县、地、市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部门的人员,对14个地、市进行检查验收,每个地、市各抽检两个县(区),每个县抽检两个乡(镇)和两个村委,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图件、实地检查,对县(区)、乡(镇)调整划定情况、调整保护规划、分布图、保护机构、界桩和标志牌、管理制度和措施、各类表格以及文件资料等内容进行逐项评分,每个地、市被检县(区)的平均成绩作为地、市的成绩,综合评定按120分为满分计,得分达110分以上为优秀,90分至110分为良好,70分至89分为及格。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给合格证,成绩优秀、划定工作标准高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标准要求或不完善的,责令限期补充完善。经层层检查把关,自治区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成果均达到国家制定的技术规程要求。(www.xing528.com)
2003年钦州市钦南区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四是加强管理,健全保护制度和措施。基本农田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从长远考虑,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才有利于今后的管理和实施。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为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各地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普遍制订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建立了地力补偿,定期检查、动态监测、占补平衡、许可证申领、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明确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与各级政府领导的行政责任挂钩。各地、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已先后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措施及法规性文件,各乡(镇)、村还制订村规民约和各种形式的管理措施。
五是规范外业调整划区定界工作,完善保护设施。为便于管理和实施,按各级的行政管辖范围进行划区定界,调整划定的区、片、块由县(区)一级将划定区任务落实到乡镇,乡镇将划定保护片任务落实到村,再由村将保护片内的任务指标落实到每个保护块和承包户。此项工作先在图上进行规划,确定区、片、块的调整范围、界线及数量,标定保护标志牌和界桩的位置和编号,分别在图上和实地定下调整保护范围、界线及界桩、标志牌的具体位置,然后再进行实地埋设界桩、修建标志牌。调整划定的保护区以县(区)为单位编号,保护界桩、标志牌以乡(镇)为单位编号,各编号分别标注在县、乡(镇)、村的保护分布图上,标志牌以调整划定的村(片)为单位修建,每个村(片)修建一块以上。
六是完善成果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各地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后,积极整理完善成果资料,在档案资料的种类上,县、乡(镇)两级主要包括本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保护区规划和说明书,保护区规划分布图,上下级鉴定的责任书,汇总表、地块登记表,上级和本级有关部署工作、成立机构、申请验收报告、上级验收意见、保护管理规定和村规民约及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资料,档案成果资料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从检查验收情况看,自治区各级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标准高,成果资料比较完善,基本达到种类齐全、手续完备、统一整齐、便于查找的要求。
七是以调整划定促保护,推动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各级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过程中,坚持以推动基本农田建设和发展生产经济为目的,注意贯彻调整划定与保护相结合,以划定促保护,以保护促生产的原则,促使这项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①干部群众对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有明显增强。各级人民政府除预留规划期内的各项建设确需占用的耕地外,自觉将大部分耕地,尤其是水田、菜地调整划入了保护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市、县,还有不少群众积极要求政府部门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调整划入保护区进行保护,有的还志愿捐资、捐物、出劳动力修建保护设施。②乱批乱占耕地现象得到控制。自治区自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以来,已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搞非农业建设的现象,同时各地、市、县(区)、乡(镇)乱批乱占耕地建房、建砖瓦窑、陶瓷厂的也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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