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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土地志:1997-200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渔业厅,编制7人,负责对全自治区土地详查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广西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并追加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昭平县、东兰县为试点县。自治区县级土地详查工作分三批陆续铺开。如地类调绘,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调查的每个地类要遵循“六做到”“七要求”。

广西通志.土地志:1997-200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

1981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牧渔业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9个县(市)进行土地详查试点。在国家尚未颁布土地详查技术规程也还没有在全国铺开土地详查的情况下,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农牧渔业厅率先于1982年8月选择容县进行土地详查试点,试点工作内容主要是培训土地详查骨干。1983年,永福县、象州县列为试点县。

1984年5月《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年9月制定)颁布后,自治区人民政府1985年4月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农牧渔业厅、区计委〈关于在我区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对全自治区土地详查工作进行部署。为适应土地资源调查工作需要,自治区政府于1986年1月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张春园为组长,自治区农委、计委、建委、农牧渔业厅、林业厅、农业区划办、水电厅、测绘局、农垦总公司、统计局、华侨企业联合公司、劳改局等部门、单位有关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的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渔业厅,编制7人,负责对全自治区土地详查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广西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并追加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昭平县、东兰县为试点县。

1987年4月,自治区政府对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局长陈朝群任组长,土地管理局、农牧渔业厅、测绘局、财政厅、林业厅、水电厅、水产局、农业区划办、统计局等部门有关领导为副组长或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原来设置在自治区农牧渔业厅改为设置在新成立的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原来由自治区农牧渔业厅负责牵头的自治区土地详查工作也改由自治区土地管理局负责牵头。

1987年7月,自治区召开土地详查工作会议,对自治区县(市、区)级土地详查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各地采取五大措施确保土地详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普遍成立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开展技能培训。自治区绝大部分县(市、区)分别组建有30人至50人的专业队伍和5人至7人的技术指导组,自治区按下管一级的方式进行层层技术培训:自治区负责培训各地市专业队伍,各地市负责培训所属县(市、区)的专业队伍。受训人员经过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上岗证书。除接受上级的培训,各县(市、区)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进一步锻炼提高专业队伍成员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均从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土地详查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上报地市土地管理局审查,再报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公室批准执行。全自治区各县(市、区)完成土地详查的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完全由本县(市、区)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全过程详查工作;第二种是由本县(市、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外业调绘及文字报告的编写,内业转绘、面积量算、制图等业务外包给自治区测绘局或自治区转会量算站完成;第三种是全部业务外包给自治区测绘局或自治区转会量算站完成。通过第一种途径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为9个,采用第三种途径完成的县(市、区)为27个。

四是筹集详查经费。各县(市、区)土地详查经费来源于“四个一点”:国家拨一点,自治区给一点,县(市、区)自筹一点,有关部门赞助一点。国家和自治区平均拨给每个县(市、区)10万元左右,各县(市、区)自筹20万至30万元。据统计,全自治区县(市、区)自筹详查经费达2144.3万元。

五是搜集资料。各县(市、区)在土地详查工作正式铺开之前就启动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内容涉及行政区划、地质、地貌、土壤、植被、交通气象水文、农田基本建设、人口、劳力、土地面积、产量、经济收益和分配等,有图件资料、文字资料。据统计,各县(市、区)为土地详查需要先后购置各种比例尺地形图、航片、影像平面图143418幅(张)。

自治区县级土地详查工作分三批陆续铺开。

1987年12月,铺开的第一批包括平果上林武宣荔浦、合浦、浦北、玉林、柳江、南宁市郊区等13个县(市、区)。

1988年,铺开的第二批包括宾阳、合山、融安、兴安、贺州博白、平南、钦州、田东、河池、邕宁、临桂、梧州市郊区、苍梧等42个县(市、区)。

1989年12月,铺开的第三批包括大新、鹿寨、融水、靖西、环江、北流贵港、防城等26个县(市)及18个县级城区。

1990年,自治区106个县级详查单位(含7个试点县)的土地详查工作全面展开。

自治区县级土地详查坚持质量为先,强调土地详查相关数据、图件、文字做到客观、精细、可靠。如地类调绘,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调查的每个地类要遵循“六做到”“七要求”。“六做到”即走到、看到、问到、量到、记到、核到。“七要求”即调绘的航片和各种调查记录要清楚、规范。不准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改动的,必须到现场核对后才能修改,并在备注栏说明改动原因;各类土地上图面积要精细。如耕地、园地、坑塘最小上图面积为6.0平方毫米(代表实地面积0.9亩),居民用地最小上图面积为4.0平方毫米(代表实地面积0.6亩);耕地中的零星地类不得遗漏。对面积为0.15亩至0.6亩,要到实地丈量,记录在零星地类登记表上,在内业面积量算时并列到相应地类;地物界线调绘的误差要小。明显地物界线在图上位移不大于0.3毫米,平地、丘陵地区的不明显地物点位置的中误差不得超过图上0.8毫米,山地区的不明显地物点位置的中误差不得超过图上1.2毫米;线状地物调绘要实地、分段进行。大于1米的河、沟、渠、路要实地丈量其宽度,宽度变化大的要分段丈量,精确到0.1米,河、沟、渠、路长度在万分之一的地形图量算;调绘土地权属界线要四方在场。调查人员、涉及权属界线的双方代表、当地政府代表共同到相关现场辨认,如能确认无争议则当场调绘权属界线,并由涉及权属界线的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如有争议无法当场调绘权属界线的,则必须做好争议原由记录,标绘争议范围、争议面积,标绘工作线供量算面积使用;要确保一致性。外业记录手簿要随调随记,保证实地、航片调绘、外业记录手簿一致。

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土地资源调查技术指导组,均对所管辖区域详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成果质量检查、监督、把关。每一阶段调查工作完成后,其阶段调查成果都要经过多层级检查验收,包括自检、互检、地市检、自治区检,地市、县(市、区)级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达到合格才能报送上一级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整改合格后再上报,最终能够通过自治区检查的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1995年12月,广西县(市、区)级土地详查全面完成,形成调查成果16项:村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乡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县(市、区)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农、林、牧、渔、场站、独立厂矿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坑塘、水库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耕地面积按坡度汇总统计表,碎部图斑面积量算表,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表,县、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县、乡土地利用分区图,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或争议原由书,县、市土地境界接边协议书,乡镇境界之间争议地面积汇总表,县(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

县(市、区)级土地详查工作成果经自治区检查验收均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伴随各批次县级土地详查单位的陆续完工,地市级土地详查成果汇总的筹备工作也陆续启动。1992年1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将梧州地区列为全国土地详查地市级汇总试点单位。11月,梧州地区土地详查汇总工作成果通过国家验收,获优秀级。

1995年3月,自治区召开会议部署土地详查地市级汇总工作。会议明确地市级土地详查成果汇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汇总出本地市区域内各类土地的面积及其分布、权属、利用状况,总结土地利用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措施。会议还总结推广梧州地区土地详查成果汇总的工作经验

为保证地市汇总工作得以稳妥推进,各地市均组建土地详查汇总工作班子,汇总工作班子成员有地市土地管理局主管土地详查的局领导、地籍科长或详查办负责人及县(市、区)负责土地详查工作的局领导、技术负责人。各地市的汇总工作除图件编绘业务外包给专业制图单位完成外,其余汇总工作业务均由自己的专业队伍完成。8月,河池地区、南宁市的土地详查成果汇总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1996年底,北海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桂林地区、玉林地区、百色地区、防城港市、柳州地区的土地详查成果汇总工作也通过了省级验收。南宁地区、梧州市汇总工作因中途受人员调动影响1997年3月才完成。

地市级汇总取得三方面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

数据成果17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公制)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国有土地按部门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详查耕地面积与统计面积对比表,人均各类用地统计表,境界与权属调查情况统计表,飞入地各类面积汇总表,争议地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耕地按坡度面积汇总表,土地详查使用图件及航片情况统计表,土地详查投入的人力、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表,土地利用分区面积统计表,数据汇总软盘。

图件成果3项:1∶10万或1∶25万比例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10万或1∶25万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彩色挂图;1∶10万或1∶25万比例尺土地利用分区图等派生图件。

文字成果2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土地资源》。

表3-1-1 1996年广西地市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续表

自治区级土地详查汇总工作始于1995年。1月,自治区土地详查汇总工作委员会成立,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副局长伍学锋任主任委员,各地市土地管理局的局长或副局长、地籍科科长及自治区计划委员会、林业厅、测绘局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为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委员会下设数据组、图件组、文字报告组、成果归档应用组,各组分别承担相应专业技术业务。2月,完成自治区汇总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起草并报请国家土地管理局审批。

1996年4月,自治区土地管理局与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勘测规划院签订广西土地详查省级图件编绘合同。是年,国务院要求开展一次同一时点的土地变更调查,将土地详查数据变更统一到1996年10月31日24时。自治区级汇总工作人员转向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详查汇总工作后延一年。

1997年4月,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成立自治区土地详查汇总办公室,制订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落实分工。(www.xing528.com)

10月,自治区级土地详查成果汇总工作全面完成,形成自治区级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

数据成果17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公制)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国有土地按部门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详查耕地面积与统计面积对比表,人均各类用地统计表,境界与权属调查情况统计表,飞入地各类面积汇总表,争议地一级、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耕地按坡度面积汇总表,土地详查使用图件及航片情况统计表,土地详查投入的人力、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表,土地利用分区面积统计表,数据汇总软盘。

图件成果3项:1∶50万比例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65万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彩色挂图;土地利用分区图等派生图件。

文字成果3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报告》《广西土地资源》。

12月,自治区汇总成果通过国家土地管理局预检。

1998年8月19日至20日,国土资源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广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进行验收,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出席验收会议并讲话。验收委员会认为,广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案科学,技术先进,方法正确。县级调查、地市级汇总和自治区汇总的数据、图件、文字成果齐全、完整;全自治区采用1∶1万地形图作工作底图,采用航空相片进行全野外调查,大面积使用精测仪转绘,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统计汇总,提高调查精度;各级境界接边及国界、海岸线的确定规范,权属调查手续完备;地类调查严格,符合规程要求,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广西土地资源》专著对自治区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发展规律、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潜力作出系统分析,提出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方向和措施,符合实际,实用性强。在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变更调查,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保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生命力。

验收委员会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经检查合格,通过验收。

由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主任马克伟和自治区测绘局、统计局、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的广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认为,广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首次查清广西的土地数量、类型、分布及权属状况,结束广西长期以来土地资源家底不清的历史

自治区级汇总成果显示,土地详查自治区调绘地类图斑1000多万个,形成数据500多万组,汇编数据册230本;建立土地数据库2套;编绘各种图件10068幅;撰写文字报告1481本,合计2410万字;摄制各地类相片1套。土地详查结果显示,全自治区土地总面积23755809.49公顷(356337142.35亩),其中,耕地4407937.13公顷(66119057.9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56%;园地386868.74公顷(5803031.10亩),占1.63%;林地11443535.55公顷(171653033.25亩),占48.17%;牧草地806749.79公顷(12101246.85亩),占3.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21186.11公顷(9317791.65亩),占2.61%;交通用地133295.80公顷(1999437.00亩),占0.56%;水域797916.67公顷(11968750.05亩),占3.36%;未利用土地5158319.70公顷(77734795.50亩),占21.71%。

表3-1-2 1996年广西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

土地详查成果显示,全自治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率较高的是桂东南和沿海地区,其中梧州市土地利用率96.96%,玉林地区95.03%,梧州地区92.29%,北海市91.03%;桂西、桂中、桂西北、桂东北地区的土地利用率较低,柳州市土地利用率69.83%,河池地区61.51%,其中位于石山地区的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率分别为32.31%、36.19%。

表3-1-3 1996年广西地市土地利用率汇总表

续表

表3-1-4 1996年广西地市土地生产率汇总表

土地详查成果显示,广西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用地、居民点与独立工矿及交通用地比重偏小,未利用土地比重过大。用地结构在地区之间差异大。柳州、南宁、北海3个市和玉林地区的土地垦殖率相对较高,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0%左右;桂西、桂东北丘陵山地多,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0%左右,梧州地区、梧州市分别为67.67%、78.04%;河池地区、百色地区、南宁地区、柳州地区及桂林市、柳州市石灰岩出露面积大,未利用土地比重大,其中河池地区未利用土地占38.49%。

表3-1-5 1996年广西各地市土地利用构成比例及垦殖率汇总表

自治区土地详查数据变更统一时点所属的年份(1996年),土地详查得出的自治区土地总面积为23755809.49公顷,耕地总面积为4407937.19公顷(66119057.9亩),耕地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18.56%;自治区统计年鉴所公布的自治区土地总面积为23.67万平方公里(23670000公顷),耕地总面积2632300公顷,耕地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1.2%;统计耕地面积比土地详查耕地面积少1775637.19公顷(26634557.85亩),差异率为67.45%,统计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与详查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相差7.44%,差异率为66.91%。

从地市层面看,自治区所有地市土地详查得出的土地面积均比以往统计面积有大幅度增加。县(市、区)层面的情况也十分类似,据自治区组织实地抽样核查,武宣县的土地详查得出的土地面积比以往统计面积增加1倍多。武宣县委、县政府及乡镇领导曾对详查结果有异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对乡镇的耕地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证实土地详查数据准确,获乡镇的认可。自治区组织复核岑溪蒙山、永福、荔浦、崇左、百色、平果、大化、合浦、钦州、苍梧、博白等十几个县(市)的耕地面积,实测结果证实土地详查数据的准确性,反映出以往各县(市)的土地统计面积与实有土地面积差异明显。平果县土地详查得出耕地面积比以往统计耕地面积增加61.17%。平果县新安乡新华村5个自然村(生产队)传统年报的耕地总面积为92.53公顷(1387.95亩),而土地详查实测得出的面积为186.73公顷(2800.9亩),除去1994年平果铝业公司建设征用的165.48公顷(2482.2亩),还剩21.25公顷(318.7亩)。平果县新安乡5个自然村(生产队)土地详查得出的耕地面积总数比以往传统年报的耕地面积总数增加1412.9亩,以往统计的耕地面积误差率为50.4%。

表3-1-6 1996年广西土地详查查明的耕地面积与统计耕地面积对比情况表

表3-1-7 1996年广西地市人均耕地面积统计表

土地详查所核定的境界和土地权属界线,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自治区核定土地权属单位21174个,核定土地权属界线75391条(段);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纠纷13211起,有土地权属争议的单位4819个,已解决3529个,占73.3%;签订土地权属核定书56228份,争议原由书4920份。土地详查成果为土地登记、统计、建立日常地籍管理制度打下基础。玉林市通过开展土地详查,查清全市421个村公所、30个乡镇的行政境界,查清89个中央、自治区、地区在玉林市的单位和市直国有厂、矿、场等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踏界1992条,填写核定书1992份,其中村界1467份,乡界303份,县界119份,地区界9份,厂、矿、场界94份。填写争议原由书42份,共168张,绘制双边图1992份,封闭图483份,行政区划图18幅,填写土地登记表627份,调处土地纠纷293起。玉林镇东明村和玉林市自行车三厂1958年发生的“老、大、难”土地权属纠纷案在土地详查中得以解决。

表3-1-8 1996年广西国有土地、集体土地面积统计表

自治区土地详查成果主要应用于以下14个方面: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领导决策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农、林、牧、生产结构的调整;土地、山林纠纷的调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土地登记、统计;国家征地;土地监察、违法占地查处;“四荒”“四低”调查,土地开发、复垦;农业普查;土地动态监测,耕地动态平衡保持;行政境界勘定;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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