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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政府批示要求并下拨经费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8月2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上报《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方案》。接到通知后,自治区副主席郭声琨及分管副秘书长做出批示,要求国土资源厅及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8月2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将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费366万元下拨给有关试点单位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玉林市和上述6个自治区级试点单位。

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政府批示要求并下拨经费

2003年6月24日,国土资源部确定河北省廊坊市、广西玉林市等14个市(自治州)为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2003年7月2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课题组,落实工作经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方案要在8月底前上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审定;规划大纲要在12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工作务必在2004年12月底前完成。

2003年8月2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上报《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方案》。

2005年6月,由于经费、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等原因,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进度不够理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报告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情况并建议国土资源部对已完成的试点进行验收。

2003年9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列入2004年工作计划,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完成。(www.xing528.com)

2005年7月7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情况的报告》向国土资源部报告广西有关贯彻落实的情况。一是及时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接到通知后,自治区副主席郭声琨及分管副秘书长做出批示,要求国土资源厅及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黄方方也作“此事重要,要认真抓好”的批示。厅组织各处室进行学习,规划处、规划院进行专题讨论,并在6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自治区国土资源局长会议学习。同年9月6日至9日,在南宁市举办全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培训班,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局领导和规划、地籍科科长、股长等400多人参加培训。二是积极筹备成立领导小组、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三是确定了试点和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7月15日确定来宾市和贺州市八步区、鹿寨县、德保县、凭祥市、东兴市等6个县(市、区)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自治区级试点单位,试点从2005年8月开始,2006年9月底验收。8月29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确定以2004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为2005年至2020年。四是拟在7月上旬召开全自治区地籍与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在原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等成果。五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经费落实。2005年8月2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将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费366万元(其中自治区级规划修编50万元)下拨给有关试点单位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玉林市和上述6个自治区级试点单位。

2005年4月29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广西编制完成《2005—2020年广西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研究报告》并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评审。

2005年9月23日,为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认识“四查清、四对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的工作原则、方法和基本要求,认真开展市、县的“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四查清、四对照”验收成果作为规划修编基数核定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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