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0日,为加强对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统一管理,确保土地勘测成果质量符合土地管理的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勘测定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土地勘测定界进行资质认定。
2002年3月2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勘测定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土地勘测定界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布置开展全自治区土地勘测定界资质认证工作。
2002年4月至5月,自治区分三批进行土地勘测定界人员统一考试,6月20日,张沛等569人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土地勘测定界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土地勘测定界资格。
2002年11月6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勘测定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南宁市土地信息中心等47家第一批土地勘测定界机构资质,其中南宁市土地信息中心、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柳州市土地勘测设计所等3家为甲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贵港市地产公司等6家为乙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防城港市土地勘测规划所等38家为丙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www.xing528.com)
2003年1月9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公布第二批46家土地勘测定界机构资质,广西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为甲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百色市土地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勘测站为乙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钦州市土地测绘服务部等43家为丙级土地勘测定界机构。
2004年9月1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土地勘测定界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勘测定界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土地勘测定界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取消土地勘测定界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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