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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数据汇总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制定《广西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对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自检和验收工作。各地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和自治区的规定有序开展工作,2001年底,自治区完成了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汇总工作。

广西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数据汇总

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根据国土资源部《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和技术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这次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各地、市、县人民政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对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领导,并将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经费,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制定《广西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各地、市、县成立技术指导组,不定期对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对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自检和验收工作。各地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和自治区的规定有序开展工作,2001年底,自治区完成了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汇总工作。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根据2001年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汇总统计,全自治区现有耕地后备资源面积283.7万亩(不包括可开垦为耕地的牧草地面积。2001年末全自治区拥有牧草地面积1133.9万亩,其中部分牧草地可开垦为耕地,按规程不列入耕地后备资源统计),其中,可开垦土地面积279.93万亩,可复垦土地面积3.77万亩。

各地市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总体情况:全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依次为南宁地区87.6万亩、南宁市31.3万亩、柳州地区30.5万亩、桂林市28.1万亩、河池地区25.6万亩、百色地区25.48万亩、北海市9.95万亩、贵港市9.7万亩、玉林市7.1万亩、钦州市6.5万亩、梧州市6.4万亩、柳州市6.3万亩、贺州地区5.5万亩、防城港市3.4万亩。

各县市耕地后备资源具体分布情况: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有崇左、邕宁、横县、马山等4个县;除邕宁县有3块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外,其余3个县均没有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在7万亩至10万亩的有环江、全州、融安、上林、南宁市区等5个县(自治县、区);融安、上林没有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在5万亩至7万亩的有来宾、宾阳、宁明、合浦、武鸣、乐业等6个县;除来宾、合浦外,其余4个县没有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www.xing528.com)

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在3万亩至5万亩的有象州、柳城、兴安、荔浦、永福、藤县、博白、平南、桂平、田林、平果、天峨、龙州、隆安、天等等15个县(市);藤县、博白、平南、桂平、隆安、天等等县没有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在1万亩至3万亩的有扶绥、大新、合山、鹿寨、武宣融水、三江、柳州市郊区、柳江、临桂、灵川、灌阳、恭城、贺州、钟山、昭平、岑溪、兴业、贵港市港北区、北海市银海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上思、灵山、钦州市钦南区、钦州市钦北区、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隆林、罗城、南丹、凤山、都安、大化等36个县(市、区);除合山、武宣、融水、柳江、临桂、恭城、贵港市港北区、北海市银海区、隆林、南丹、罗城等11个县(区)分布有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外,其余县(市、区)没有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面积不足1万亩的有凭祥、金秀、忻城、桂林市区、阳朔、龙胜、资源、平乐、富川、苍梧、蒙山、玉林市玉州区、容县、北流陆川、贵港市港南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防城港市防城区、浦北、百色、田东、西林、河池、东兰、巴马宜州等27个县(市、区)。

相对集中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全自治区连片大于15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共有109块。面积依次为环江(7.06万亩)、全州(3.82万亩)、荔浦(2.27万亩)、象州(1.79万亩)、田林(1.55万亩)、南宁市区(1.53万亩)、武宣(1.43万亩)、天峨(1.43万亩)、隆林(1.3万亩)、临桂(0.98万亩)、罗城(0.84万亩)、恭城(0.71万亩)、龙州(0.67万亩)、兴安(0.63万亩)、邕宁(0.62万亩)、柳城(0.56万亩)、平果(0.53万亩)、来宾(0.43万亩)、柳江(0.42万亩)、南丹(0.41万亩)、合浦(0.4万亩)、贵港市港北区(0.4万亩)。

2002年10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市级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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