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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与变化情况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2005年末,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23.23万亩,占全国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13%,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63%,占自治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36%。表1-3-302002—2005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年内增减表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主要是自治区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修建中小电站。

广西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与变化情况

1996年至2001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采用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简称八大类)进行土地资源分类,设一级地类水域,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三年以上的滩、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该地类下分9个二级地类: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冰川及永久积雪。2002年1月1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进行土地资源分类,不再设水域地类,新设二级地类水利设施用地,其下2个三级地类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为原水域地类的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物。

1996年末,广西水域面积1196.88万亩,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3.36%。1997年至2001年,水域用地面积呈增长趋势,至2001年末自治区水域面积1216.72万亩,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3.41%(见表1-3-21)。

1999年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记载的“水面”地类,自治区水面面积1201.69万亩占全国水面面积的2.53%,全国排序第17位;人均水面面积0.18亩,全国排序第19位。

表1-3-21 1997—2001年广西及市(地)水域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自治区人均水域面积1997年的0.2584亩是5年的最大值,2000年的0.2534亩是5年的最小值(见表1-3-22)。

表1-3-22 1997—2001年广西水域人均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整理。

1997年至2001年,自治区水域面积除1998年为净减年份外,其余4年为净增年份,5年间增加19.84万亩,增幅1.66%(见表1-3-23、表1-3-24)。

表1-3-23 1997—2001年广西水域用地面积年内增减表

注:根据1997年至1999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和2000年至2001年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表1-3-24 1997—2001年广西及市(地)水域用地面积增减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1997年至2000年,自治区水域面积增加12.91万亩。来源有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牧草地、园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分别占增加面积的60.31%、18.83%、10.56%、5.22%、2.61%、2.42%、0.04%(见表1-3-25)。其主要原因:一是水电站蓄水发电、水电站库区建设淹没周围的土地。如1999年百色地区、河池地区,因库区淹没原因增加的水域面积达3万多亩,占当年水域增加面积的50%以上。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实施“菜篮子”工程,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低洼低产田改塘养鱼。1999年因水库和坑塘原因增加水域面积5.53万亩,占水域增加面积的89.97%。2000年挖塘养鱼面积2.81万亩,占水域增加面积的94.23%,其中,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低洼低产田、碱酸田等耕地改塘养鱼面积2.00万亩,占水域增加面积的67.07%。

表1-3-25 1997—2000年广西水域面积增加来源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整理。

1997年至2000年,自治区水域面积共减少6.71万亩。其中,1998年水域面积减少2.01万亩,水域面积减少流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耕地、未利用土地、交通用地、林地、园地、牧草地的比例分别为66.30%、17.84%、6.15%、5.12%、3.65%、0.79%、0.08%。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河滩地、库边地、坑塘开垦为水田或旱地,一些滩涂被推沙填海搞开发建设变成城镇或工矿用地(见表1-3-26)。

表1-3-26 1998年广西水域面积减少流向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整理。(www.xing528.com)

2002年实行新土地分类,设置二级类土地水利设施用地,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其下分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2个三级类土地。水库水面指人工修建总库容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水工建筑用地指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记载,2004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22.01万亩,占全国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12%,全国排序第12位;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0.05亩,全国排序第13位。

至2005年末,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23.23万亩,占全国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13%,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63%,占自治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36%。

表1-3-27 2002—2005年广西及市(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为年末数。

2002年至2005年,自治区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呈下降趋势,2002年的人均初始面积0.0459亩,为4年间最大值,2005年人均面积0.0453亩,为4年最小值(见表1-3-28)。

表1-3-28 2002—2005年广西人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2002年水利设施用地初始面积为220.01万亩,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62%,占自治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7.00%。其中,水库水面面积210.33万亩和水工建筑用地面积9.68万亩与2001年末值相同(见表1-3-29)。

表1-3-29 2002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初始值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2002年至2005年,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连续4年净增,共增加3.74万亩,同期减少5216.30亩,增减相抵,实际增加3.22万亩,增幅1.46%(见表1-3-30、表1-3-31)。

表1-3-30 2002—2005年广西水利设施用地年内增减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表1-3-31 2002—2005年广西及市(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减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主要是自治区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修建中小电站。如2005年百色市右江区的百色水利枢纽、那吉航运枢纽及水电站建设是当年自治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因素。

2004年玉林市加大变更调查力度,将未达到水库标准的水面变更为养殖水面,是当年广西水库水面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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