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至2001年,实行1984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简称八大类)进行土地资源分类,该类土地作为一级类土地,称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下分6个二级类土地:城市用地、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特殊用地。2002年至2005年,实行新的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进行土地资源分类,该类土地作为二级类土地,称为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下分6个三级类土地:城市用地、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特殊用地。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记载,1999年自治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960.90万亩,占全国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2.61%,全国排序第19位;人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0.2039亩,全国排序第28位。2004年自治区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998.85万亩,占全国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2.59%,全国排序第19位;人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0.2043亩,全国排序第27位。
至2005年末自治区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达到1018.00万亩,占全国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2.61%,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2.86%,占自治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4.61%。
表1-3-1 1997—2005年广西及市(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自治区人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2003年的0.2025亩是9年最小值,2005年的0.2067亩是9年最大值(见表1-3-2)。
表1-3-2 1997—2005年人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2002年1月1日,实施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土地初始面积为972.59万亩,比2001年末居民及工矿用地面积少4799.60亩,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2.73%,占自治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5.17%(见表1-3-3)。
表1-3-3 广西2001年末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和2002年初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1997年至2005年,自治区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连续9年净增加。(www.xing528.com)
1997年至2001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一级类地增加面积41.29万亩、增幅4.43%。2002年1月1日实施新的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地至2005年增加面积45.41万亩、增幅4.67%(见表1-3-4、表1-3-5)。
表1-3-4 1997—2005年广西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年内增减表
续表
注:根据1997年至1999年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分析报告和2000年至2005年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表1-3-5 1997—2005年广西及市(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减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1997年至200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37.98万亩,来源依次是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水域、园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分别占增加面积 的46.22%、22.69%、11.95%、9.45%、4.76%、4.39%、0.54%(见表1-3-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广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如1998年的桂林苏桥火电厂、梧州三龙储备粮库、贵港市市政中心等;二是城镇、村镇的各类开发区、农村农民建房和乡镇企业、独立厂矿占用等;三是安居工程及解困工程建设,如1998年贵糖集团安居工程占用100多亩耕地;四是历史遗留未批先用项目用地;五是批准用地没有变更,如贵港市平南县1993年、1995年、1998年批准的建设用地2302.80亩未及时变更。
表1-3-6 1997—2000年广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增加来源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更面积分析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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