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至2005年,1999年、2000年、2001年自治区耕地面积净增加,其余6年耕地面积净减少(见表1-2-7、表1-2-8)。
表1-2-7 1997—2005年广西耕地面积年内增减表
注:根据1997年至1999年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和2000年至2005年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表1-2-8 1997—2005年广西及市(地)耕地面积增减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整理。
1999年和2001年耕地净增的市(地)多于净减的市(地),其余年份净减的市(地)多于净增的市(地)。2002年,14个市(地)无一耕地面积净增加,2004年只有来宾市、贺州市耕地面积净增,2005年,自治区耕地面积年净减量达到9年的高峰值93.09万亩,占9年耕地面积净减总量的38.59%。
1997年至2000年,自治区耕地面积增加58.41万亩,主要来源依次是林地、未利用土地、牧草地、园地、水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其中林地、未利用土地、牧草地、园地分别占耕地增加量的31.81%、31.43%、21.52%、12.32%,合计占耕地增加来源的97.08%(见表1-2-9)。
表1-2-9 1997—2000年广西耕地面积增加来源表
续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整理。
2002年至2005年间,自治区耕地面积增加28.64万亩,主要来源依次是未利用土地、牧草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园地、其他土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交通用地,其中未利用土地是最主要的耕地来源,占新增耕地的62.99%,其次是牧草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园地、其他土地,分别占新增耕地的12.71%、8.14%、7.35%、4.67%和2.37%(见表1-2-10)。
表1-2-10 2002—2005年广西耕地面积增加来源表
注:根据广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整理。
1997年、1998年不少县(市)人民政府把甘蔗作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加以培植,鼓励机关单位和经济能人开发种植甘蔗,将退化的果园,效益差的园地、林地、坑塘等改为旱地种植甘蔗,有些地方将部分宜农荒草地开垦为旱地及复垦废弃宅基地等种植甘蔗。南宁地区横县、河池地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县发动县直机关下乡开荒种蔗,增加几万亩耕地面积。
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订实施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按“占一补一”原则,狠抓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1999年,南宁市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77万亩,其中开垦2073.75亩,复垦105.75亩。百色地区田东县开垦5218.95亩。(www.xing528.com)
2005年,自治区开垦荒草地4.69万亩,占耕地增加的59.41%,其中开垦天然草地1.02万亩,占耕地增加的12.91%。
1997年至2000年,自治区耕地面积减少101.74万亩,主要去向依次是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园地、水域、未利用土地、交通用地、牧草地,分别占耕地减少的26.35%、17.26%、16.06%、14.41%、11.48%、9.69%、4.75%(见表1-2-11)。
表1-2-11 1997—2000年耕地面积减少去向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整理。
2002年至2005年,自治区耕地面积减少248.31万亩,主要去向依次是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和灾害损毁,分别占耕地减少的48.77%、33.96%、14.98%和2.29%(见表1-2-12)。
表1-2-12 2002—2005年广西耕地面积减少去向表
注: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整理。
1997年,耕地减少主要是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面积26.83万亩,占耕地减少的53.33%。其次为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建设占用7.79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5.48%;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水果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养鱼7.36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4.64%;交通、水电能源建设占用4.36万亩,占耕地减少的8.67%;退耕还牧面积3.97万亩,占耕地减少的7.88%。
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有的县1996年没有及时全面变更,只作了部分变更,1997年开展全面变更调查后,对错漏地类进行修正。巴马瑶族自治县20世纪90年代山区群众贯彻落实当地政府的规定,对20世纪80年代开垦种植木薯或山区粗放种植豆类等杂粮、土层薄、地力差、耕种效益低、长期耕作造成水土流失、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轮歇地、石缝地退耕还林或封山育林,县政府〔1991〕18号文件规定,凡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原则上要有计划退耕还林,属石山地区的封山育林,土坡地实行种果造林和飞播造林。1996年县土地管理局因技术力量不足,县经费困难,变更调查只对交通便利和当年明显变更的地块进行变更,有些退耕还林、还牧和封山育林的地块没有进行变更。1997年县土地管理局培训183人开展全面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调查结果证实该县有25.64万亩石山坡地早已退耕还林,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检查验收认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该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北海市1996年变更调查对城市扩大建设占用的耕地未能全部变更统计,只对那些完整一个村被征用的耕地进行变更,对部分村零星征用的耕地没有变更,经1997年变更,全市减少耕地面积3.03万亩。玉林市修正1996年变更调查漏变更耕地6.15万亩,柳州市修正1996年变更调查漏变更耕地8728.10亩。
1998年,一是个别县领导不够重视变更调查工作,1996年、1997年只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进行变更,对于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没有进行变更。藤县有1.04万亩耕地属1997年以前改作果园没有变更,1998年才组织乡镇土地管理员进行野外调查变更。玉林市1997年地改市,变更调查工作抓不紧,部分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及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变更,1998年才进行变更。二是通过建立土地统计台账,修正土地详查统计错误。天等县土地详查时,自治区验收不合格,天等县组织技术力量复核2650多个图斑,对错误的图斑进行修理,共减少耕地面积4.14万亩,由于负责土地详查的技术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没有移交资料,1996年、1997年没有进行变更修正,1998年建立土地统计台账时才发现这部分改正的面积没有变更,天等县为实事求是反映土地利用现状,1998年对这部分改正的面积进行变更。扶绥县更正土地详查重复统计面积1.43万亩,永福县改正接边工作人员错误统计3174.70亩。三是铁路、公路建设占用部分耕地,南宁至北海、南宁至柳州、柳州至宜州等高等级公路,及南昆铁路、黎湛铁路复线和黎塘至钦州铁路等交通建设占用部分耕地。四是水库电站蓄水发电淹没部分农田。融安牛崖电站蓄水淹没耕地2871.70亩,天生桥水库淹没区淹没公路重新征用全长127公里的土地3020.50亩,梧州京南电站蓄水淹没耕地820.90亩,南宁市水库蓄水淹没1134.30亩等。五是水毁耕地8000多亩,1998年洪涝灾害严重,部分地区耕地被洪水冲毁,不能复垦。平乐县水毁耕地309.90亩,梧州市水毁耕地2533.70亩等。六是安居工程、解困工程占用耕地。七是通过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对1996年、1997年没有变更登记统计的进行变更。防城港市补变更耕地9318.70亩。八是退耕还林、还牧造成耕地减少。1998年各级党委、政府对植树造林十分重视,一方面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有计划地退耕还林,另一方面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封山育林、含蓄水土,保护生态环境,以致使耕地减少。九是重点工程及工矿企业建设。桂林苏桥火电厂、梧州三龙储备粮库、贵港市政中心、北海建设垃圾处理厂等占用一定的耕地。
1999年,一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耕地面积减少的21.56%。建设项目有南北高速公路、南宁机场高速公路、金城江—宜州一级公路、广西扶贫攻坚项目“村村通公路”工程等。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占耕地面积减少的17.68%。主要是各地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1234610”工程,在部分质量差的耕地发展果园,这部分耕地有些是可以复耕的,有的养殖和种植葡萄、香蕉,一两年后又复耕,这是广西农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创造的经验,粮食多时种果养殖,粮食紧张时又种粮。桂林市耕地改为园地5999.10亩,占自治区耕地改园地面积的22.68%。三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耕地面积减少的20.39%,包括一部分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在本年度变更的。四是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全年退耕还林、还牧、还水面积2.98万亩,占耕地面积减少的19.89%。其中百色地区减少2.31万亩,北海市将5071.95亩临海滩涂的咸酸田改为养殖水域。五是灾害损毁耕地。百色地区损毁耕地3682.05亩。
2000年,一是建设占用耕地4.68万亩,占耕地面积减少的35.50%。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镇、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库水面、沟渠和水工建筑物等。主要项目有国家重点工程宜柳高速公路、桂柳高速公路临灵段、南宁机场高速路、水南一级路、柳融二级路、梧信二级路、钦玉二级路、322国道改道等;广西扶贫攻坚项目“村村通公路”和“屯屯通道路”及修筑田头水柜等;水库搬迁移民点及城镇、村安居房建设等。其中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实际变更的3.14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67.00%;本年度批准实际变更的建设占用耕地4053.90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8.66%;未批先建占用耕地1.14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24.34%。二是农业结构内部调整,减少耕地5.66万亩,占耕地减少的42.87%。其中,改果园减少耕地3.65万亩,占耕地减少的27.69%;改坑塘养殖减少耕地2.00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5.18%。各地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1234610”工程,将部分质量差的耕地用于发展果园和挖塘养殖。钦州市的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区根据自治区政府提出的“发展‘两高一优’林果业,建立规模化生产的林果基地”的口号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将1253.80亩低产旱地改种荔枝、龙眼等果树,将1.33万亩沿海低产田、盐碱地改造为坑塘水面养殖鱼、虾等。南宁地区、柳州地区、百色地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等将3.91万亩坡度大、土质差和一些低洼田、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生产力低的耕地改园挖塘,种植茶、桑、葡萄、香蕉、菠萝、茉莉花和养殖鱼虾。三是生态退耕,减少耕地1.85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4.01%。其中,退耕还林1.44万亩,退耕还牧4091.4亩。百色地区退耕面积1.44万亩,占退耕总面积的78.14%,南宁市1083.15亩、南宁地区828.90亩、柳州市568.80亩、柳州地区421.05亩、河池地区334.05亩、桂林市323.70亩、贵港市250.20亩、玉林市216.00亩,其余地市没有或仅有少量生态退耕面积。四是灾毁耕地1.00万亩,占耕地减少的7.62%。百色地区田林、乐业等县山洪暴发共冲毁耕地1055.10亩,南宁地区横县、天等、宾阳等县被洪水冲毁耕地1795.10亩,桂林市1830.00亩,玉林市1309.10亩,河池地区1110.20亩。南宁地区宾阳县雷圩镇因开山取石造成滑坡毁坏耕地32.00亩,玉林市弃耕1300.90亩,钦州市因矿山开采严重污染废弃土地859.70亩。
2002年,一是建设占用土地14.82万亩,其中占用耕地6.35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5.19%。城乡建设、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占用耕地4.04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63.62%,占耕地减少的9.67%。交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7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32.60%,占耕地减少的4.95%。水利建设占用耕地0.24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3.78%,占耕地减少的0.57%。建设占用耕地中,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占用的有4.51万亩,本变更年度批准的有1.02万亩,未批先建占用的有0.82万亩。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9.48万亩,占耕地减少的46.63%。北海市减少耕地4.24万亩,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21.76%;桂林市减少耕地3.06万亩,占15.73%;防城港市最少0.17万亩。三是生态退耕,自治区有64个生态退耕县共退耕还林14.45万亩,占耕地减少的34.59%。百色地区12个县(市)生态退耕10.02万亩,占生态退耕的69.34%;河池地区2.40万亩,占生态退耕的16.62%。四是灾毁耕地1.49万亩,桂北、桂西地区两次遭受特大洪灾,属西江流域的贺江、桂江及山区洪水泛滥,山洪暴发,泥石流覆盖,耕地遭受严重破坏,难以恢复,沿海地区因海堤年久失修,海水侵蚀导致耕地减少。贺州地区、桂林市、钦州市、百色地区受灾较严重,灾毁耕地分别为4538.00亩、3626.20亩、2064.00亩、1057.30亩,分别占灾毁耕地的30.47%、24.34%、13.85%、7.10%。
2003年,一是建设占用土地10.66万亩,其中占用耕地3.74万亩,占耕地减少的6.77%。城乡建设、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占用耕地2.61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69.79%,占耕地减少的4.73%。交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05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28.07%,占耕地减少的1.90%。水利建设占用耕地790.70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2.14%,占耕地减少的0.14%。在建设占用耕地中,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占用1.89万亩,占3.42%;本变更调查年度批准占用1.38万亩,占2.51%;未批先建占用4655.50亩,占0.84%。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0.80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9.59%。其中,桂林市占用耕地4.47万亩,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41.37%;柳州市1.78万亩和百色市1.76万亩,分别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16.48%和16.30%;贺州市最少,只有5.00亩。三是生态退耕,自治区有78个县(市、区)实施生态退耕,共退耕还林40.33万亩,占耕地减少的73.12%。其中百色市12个县(区)生态退耕10.92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27.08%;河池市退耕7.39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18.32%;其他市中贺州市3.74万亩、梧州市3.26万亩、来宾市3.09万亩、桂林市2.74万亩、南宁市2.41万亩、柳州市2.3万亩、防城港市2.11万亩、崇左市1.29万亩、钦州市671.70亩,北海市最少为551.20亩。四是灾毁耕地面积2130.70亩,其中桂林市、钦州市受灾较严重,灾毁耕地分别为1122.30亩、404.90亩,分别占灾毁耕地的52.67%、19.00%。
2004年,一是建设占用土地21.11万亩,其中占用耕地10.06万亩,占耕地减少的20.10%。城乡建设、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建设占用耕地7.78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77.34%,占耕地减少的15.42%。交通建设占用耕地2.14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21.27%,占耕地减少的4.24%。水利建设占用耕地1366.4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1.39%,占耕地减少的0.27%。在建设占用的耕地中,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占用7.20万亩,占71.53%;本变更调查年度批准占用2.33万亩,占23.20%;未批先建占用5297.40亩,占5.27%。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包括2004年前玉林、桂林、北海等市农业结构调整未及时变更面积)23.85万亩,占耕地减少的47.25%。其中玉林市16.65万亩,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69.81%;桂林市3.84万亩和北海市1.45万亩,分别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16.10%和6.08%。贺州市最少,只有7.80亩。三是生态退耕,自治区有54个县(市、区)生态退耕还林16.01万亩,占耕地减少的31.71%,其中百色市12个县(区),生态退耕5.33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33.29%;玉林市4.31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26.92%;河池市3.71万亩,钦州市1.13万亩,贺州市、北海市较少,退耕面积分别为87.50亩和30.00亩。四是灾毁耕地4442.40亩,百色市灾毁耕地3005.70亩,占灾毁耕地的67.66%。
2005年,一是建设占用土地32.63万亩,其中占用耕地17.04万亩,占耕地减少的16.88%。城乡建设、居民点及独立工矿占用耕地11.86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69.60%,占耕地减少的11.74%。交通运输用地占用耕地4.66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27.35%,占耕地减少的4.62%。水利建设占用耕地5237.00亩,占建设占用耕地的3.05%,占耕地减少的0.52%。在建设占用耕地中,本变更调查年度以前批准占用为10.76万亩,占63.15%;本变更调查年度批准占用1.44万亩,占8.45%;未批先建占用4.84万亩,占28.40%。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0.19万亩,占耕地减少的29.90%。其中钦州市9.95万亩,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32.96%;玉林市7.05万亩和桂林市6.24万亩,分别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的23.35%和20.66%,梧州市最少,只有102.10亩。三是生态退耕50.33万亩,占耕地减少的49.84%,其中百色市12个县(区)生态退耕40.65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80.77%;河池市6.02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11.97%;玉林市1.45万亩,占生态退耕面积的2.89%;桂林市6440.80亩,占1.28%;北海市和防城港市没有生态退耕。四是灾毁耕地2.18万亩,其中贺州市4268.00亩,占灾毁耕地的19.57%;百色市4236.20亩,占灾毁耕地的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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