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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建筑工程图的图例符号,实现快速识图-《建筑制图与识图》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工程图中有许多符号,也有许多类型的图线,不同的图线和符号都有它们特定的意义。为了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制图与识图的效率,国家标准对这些图线和符号都进行了规范。能识别建筑工程图中常用的符号以及图例,并能较为准确地将这些常用图例的符号绘制出来。图4-2-6索引符号2.详图符号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

掌握建筑工程图的图例符号,实现快速识图-《建筑制图与识图》

【任务内容】

建筑工程图。

【任务分析】

建筑工程图中有许多符号,也有许多类型的图线,不同的图线和符号都有它们特定的意义。为了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制图与识图的效率,国家标准对这些图线和符号都进行了规范。因此,要制图与识图就必须先了解标准的规定。

能识别建筑工程图中常用的符号以及图例,并能较为准确地将这些常用图例的符号绘制出来。

【任务实施】

一、图线

图线见表4-2-1。

表4-2-1 图线

续表

二、比例

比例见表4-2-2。

表4-2-2 比例

三、定位轴线

1.定位轴线的线型与端号

定位轴线应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

定位轴线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 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或延长线的折线上。

除较复杂需采用分区编号或圆形、折线形外,一般平面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或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如图4-2-1 所示。

图4-2-1 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

拉丁字母作为轴线号时,应全部采用大写字母,不应用同一个字母的大小写来区分轴线号。拉丁字母的I,O,Z 不得用作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时,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分区号-该分区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如图4-2-2所示。

图4-2-2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

2.附加定位轴线

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如图4-2-3 所示。

②1 号轴线或A 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 或0A 表示,如图4-2-3 所示。

3.详图中的定位轴线

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图4-2-4 所示。

另外,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图4-2-3 附加定位轴线

图4-2-4 详图中的定位轴线

四、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

1.索引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应以索引符号索引,如图4-2-5(a)所示。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8~10 mm 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图4-2-5 索引符号

①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如图4-2-5 所示。

②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编号,如图4-2-5 所示。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③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的册编号,如图4-2-5 所示。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符号下对齐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如图4-2-6 所示。

图4-2-6 索引符号(www.xing528.com)

2.详图符号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 mm 的粗实线绘制。

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编号:

①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如图4-2-7(a)所示。

②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的编号,如图4-2-7(b)所示。

图4-2-7 详图符号

五、标高

①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按如图4-2-8 所示的形式用细实线绘制。

图4-2-8 标高符号

②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涂黑的三角形表示,具体画法如图4-2-9 所示。

③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高度的位置。尖端宜向下,也可向上。标高数字应注写在标高符号的上侧或下侧,如图4-2-10 所示。

图4-2-9 室外地坪标高符号

图4-2-10 标高符号标注位置

④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

零点标高应注写成±0.000,正数标高不注“+”,负数标高应注“-”,如3.000,-0.600。

⑥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如图4-2-11 所示的形式注写。

图4-2-11 同一位置注写多个标高数字

六、引出线

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见图4-2-12(a)),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见图4-2-12(b)),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与水平直径线相连接(见图4-2-12(c))。

同时引出的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见图4-2-13(a)),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见图4-2-13(b))。

图4-2-12 一般引出线

图4-2-13 共同引出线

多层构造或多层管道共用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应各层次。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由左至右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图4-2-14 所示。

图4-2-14 多层共同引出线

七、其他符号

1.对称符号

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宜为6~10 mm,每对平行线间距宜为2~3 mm;对称线垂直平分于同对平行线,两端宜超出平行线2~3 mm。

2.连接符号

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应用相同的字母编号。

3.指北针

指北针(见图4-2-15)的形状应符合规定,其圆的直径宜为24 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 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直径的1/8。

4.云线

对图纸中局部变更部分宜采用云线,并宜注明修改版次,如图4-2-16 所示。

图4-2-15 指北针

图4-2-16 变更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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