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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竣工后的系统验收及要求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气体灭火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系统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检查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符合设计要求。②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和入口处的安全标志。模拟启动试验的方法及要求按照本章第三节“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中“系统调试”的规定进行。4)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后的系统验收及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系统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检查

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可燃物的种类、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关闭装置。

2)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①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②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和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③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④门窗设有密封条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⑤专用的空气呼吸器。

3)储存装置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联动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1)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以及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集流管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www.xing528.com)

4)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5)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气动驱动装置中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气动驱动装置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6)驱动气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

7)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涂刷油漆颜色,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8)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喷嘴安装的有关规定。

(三)系统功能验收

1)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模拟启动试验的方法及要求按照本章第三节“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中“系统调试”的规定进行。

2)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模拟喷气试验的方法及要求按照第三节“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中“系统调试”的规定进行。

3)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设有灭火剂备用量的系统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模拟切换操作试验的方法及要求按照第三节“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中“系统调试”的规定进行。

4)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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