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加上从原科目一考试中拆分出来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新的科目三考试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大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原来13个考试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减档位操作、路口左转弯和路口右转弯3个项目,从而整合出16个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如下:
1)上车准备。
2)起步。
3)直线行驶。
4)加减档位操作。
5)变更车道。
6)靠边停车。
7)直行通过路口。
8)路口左转弯。
9)路口右转弯。
10)通过人行横道线。
11)通过学校区域。
12)通过公共汽车站。
13)会车。
14)超车。
15)掉头。
16)夜间行驶。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考试要求: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通用评判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刮水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
7)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www.xing528.com)
12)行驶中空档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踏板、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的。
3)操纵方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盘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温馨提示
新规明确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里程: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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