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元生产率的大小,取决于其施工过程中需占用施工资源的工作时间和相应产出数量的比例关系。对施工资源工作时间的计量,出于使用上的需要,一般采用标准时间的计量方式。
标准时间即定额时间,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施工资源开展施工活动所必需的时间占用,它由直接完成施工任务所需的基本时间和必须分摊的时间损耗两部分组成。工作时间分析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构成标准时间的基本时间和时间损耗进行明确的定义,为时间测量工作提供统计分组的依据。
考察资源在施工过程中的活动规律可以发现,在工作班(8小时)延续时间内,施工资源的时间分配情况如下:
1)基本时间
基本时间是指发生在与完成施工作业直接相关的施工活动上的资源时间,该时间反映施工资源按完成施工作业的工艺要求开展工作所能达到的最高的生产率水平。根据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挥作用的不同,基本时间一般包括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和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等三种情况。
(1)基本工作时间
基本工作时间是指施工资源在完成施工任务的工作过程中直接作用于施工对象使其改变外形、位置、形态的时间。例如在施工资源的直接作用下使钢筋成型、使混凝土变成构件、把材料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等。
(2)辅助工作时间
辅助工作时间是指为确保基本工作能顺利进行而必须开展的辅助性工作所需的时间。资源在进行辅助性工作时并不能使施工对象发生外形、位置、形态的改变,但它是完成施工任务所必需发生的。例如,在砌筑砖墙时必须挂灰线、施工过程中对工具的校正和维护、施工机械的调整以及搭设小型脚手架、运输车辆空车返回等。
(3)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是指由于施工工艺的特点引起了施工作业中断,使资源处于停等状态的时间。受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限制,施工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资源的停等,所以,资源的中断时间是由施工单元的内部原因引起的工作中断。例如,汽车等待装车、卸货的时间,混凝土搅拌机在装料时间内的等待,与混凝土搅拌机配合施工的工人在搅拌机转动时的等待时间等。
基本时间的长短是由施工单元自身性质决定的,属于完成施工作业所必需的“内部”时间,是在不受任何干扰因素影响的条件下,独立地完成施工作业所需占用资源的时间。
2)合理的时间损耗
考虑到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在确定施工单元所需资源时间的过程中,在计算基本时间的基础上,还必须适当考虑资源在工作班(8小时)延续时间内不可避免的时间损耗。
合理的时间损耗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发生在施工单元的作业过程中,但受现有施工方法和组织体制的制约,施工资源在工作班(8小时)内发生的不可避免的时间损耗。按照引起时间损耗的原因分类,则合理的时间损耗一般可包括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必要的休息时间和意外事件引起的时间损耗等三种情况。
(1)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
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是指发生在执行施工任务前或完成施工任务后所需开展的准备工作和结束工作所占用资源的时间。在工作班延续时间内,施工资源除了从事与完成施工任务直接相关的施工作业外,还必须为完成施工任务进行必要的准备和结束工作。按引起准备和结束工作的原因分类,一般可分为班内准备与结束时间和任务内准备与结束时间。
班内准备与结束时间是指受作息制度的影响,每天上班后到正式开始工作期间所需进行必要准备的时间和每天结束工作任务到正式下班期间从事必要结束工作的时间。班内准备工作时间包括每天从工地仓库领取料具的时间、机器开动前的观察和试车时间、到达工作面的时间以及由于各专业生产班组之间的不同步引起的等待时间等。班内结束工作时间包括清理机械设备的时间、整理清洗工具的时间、退还料具的时间、从工作面上下来的时间等。
任务内准备和结束时间是指与工作班的交替无关,而是在接受和完成具体施工任务时必须开展的准备工作和结束工作的时间。例如在接受施工任务时的技术交底时间、研究施工图纸的时间、接受施工任务书的时间以及交工验收的时间等。
(2)必要的休息时间
必要的休息时间是指生产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为恢复体力所必需的短暂休息以及由其他生理需要引起的时间损耗,这种时间是为了保证工人精力充沛地进行工作,应作为合理损耗的时间。受生理和心理因素的制约,生产工人在工作班内必须进行适度的休息以确保能精力充沛地进行工作,由工人的休息所引起的施工资源的闲置等待的时间是资源在工作班内客观存在的时间损耗。(www.xing528.com)
(3)意外事件引起的时间损耗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一些不能精确定义但又可能发生的意想不到的事件,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引起配置在施工现场的资源出现停等或降低工作效率的情况。由意外事件引起现场资源的闲置等待或工作效率的降低,同样是施工资源在工作班内时间分配的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将其计入标准时间。意外事件引起的时间损耗包括:
①工具的损坏、调整和维修引起的等待时间;
②由分包商的过错、材料短缺、机械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资源闲置等待时间;
③意料不到的现场条件,如不良的地面条件或恶劣天气等引起的工作效率降低;
④一次性作业;
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干扰因素,如设计变更或地基条件变更等。
合理的时间损耗由于其不可避免,所以必须纳入标准时间的计量范围。
3)损失时间
损失时间即非定额时间,是指与完成施工任务的作业过程无关,工作班内由于施工技术和组织的缺陷、操作人员的过错等因素引起的资源时间损失。由于该损失时间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予以避免或可以在进度计划中定量地反映,所以它不能作为标准时间的组成部分。
(1)多余工作时间
多余工作时间是指资源进行了施工任务以外的工作而引起的时间损失。例如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返工的时间、盲目提高质量标准引起的生产效率降低等。多余工作时间一般是由生产工人或管理人员的差错引起的,所以,一般可通过加强管理加以避免。
(2)组织不当引起的资源闲置
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活动之间存在着技术和组织上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使得施工活动不能以完全自主的方式进行施工作业,某项施工活动的作业过程受其他相关施工活动作业进展情况的制约。如果组织不当,则存在于施工活动之间的不协调关系可能会引起施工活动的作业中断,从而导致配置于该施工活动上的资源出现闲置。
由于组织不当引起的资源闲置时间主要来源于施工活动之间的不协调的制约关系,所以,这种时间不是完成施工任务所必需的,它不属于标准时间的考虑范围。
虽然在确定施工活动的标准时间时不考虑因施工组织不当引起的资源闲置时间,但这种时间损失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客观存在,对于因组织不当引起的资源闲置时间,通常可以在针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计划过程中得到定量的体现。
(3)违反劳动纪律的时间损失
违反劳动纪律的时间损失是指生产工人在工作班内因为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办私事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引起的时间损失。
施工资源在工作班(8小时)内的时间分配,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其一是与完成施工任务直接相关的基本时间,其二是受施工方法和组织体制制约不可避免的时间损耗,其三是不合理的时间损失。其中,基本时间与合理的时间损耗构成了资源完成施工任务的作业过程的标准时间。时间研究的任务,就是要借助于时间测量和统计分析技术,在把握施工资源在工作班内时间分配规律的基础上,定量地研究施工资源在某施工单元作业过程中的基本时间和相应的时间损耗,据此确定该施工单元的标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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