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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与休闲研究:结构的总体思路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上,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的空间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层级性,在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活动需求和强度需求。另外,各级公共开放空间的布局应遵循不同的原则,针对城区条件差别实行公共开放空间的差异化供给机制。

上海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与休闲研究:结构的总体思路

对居民而言,休闲活动的场所主要受到休闲时间的限制。工作日,由于休闲时间的少而零碎,大多数居民选择了以家为中心的休闲场所,在0~1km范围内集中了最多的外出休闲活动,反映了居民对社区休憩设施的利用;在周末,居民的休闲场所范围不断扩大,开始走出社区,选择短距离的休闲活动场所,在街道商场以及风景区公园或广场展开一定的休闲活动;在节假日,居民则可以进行较灵活自由的休闲安排,风景区、公园或广场成了大多数居民的主要选择,人们的休闲活动场所不再围绕家的中心展开。

参考柴彦威等对深圳市居民休闲活动空间结构的研究,归纳出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的四圈层结构模式(见图7-1),随着相对居民自家空间距离的延伸,各圈层上休闲活动强度逐渐下降,但活动类型更趋复杂。

图7-1 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空间结构模式

圈层Ⅰ——距家0~1km,主要指社区休闲空间,是城市居民主要的休闲活动场所;圈层Ⅱ——距家0~5km,主要的外出休闲空间,以家庭为中心或社区周边的场所;圈层Ⅲ——0~10km,市区或近郊场所,是城市居民外出休闲活动的主要场所;圈层Ⅳ——10km以外的地方,主要是郊野风景等远距离的场所,是城市居民亲近自然、外出休闲的主要场所。在以上四个圈层中,圈层Ⅰ内的活动集中强度最高,居民主要的休闲方式是在社区公园等休憩设施内散步、聊天、下棋等,以及以健身为目的的晨练等体育活动;在圈层Ⅱ—Ⅲ范围内,尤其在Ⅱ内,居民主要的休闲活动则是访友、早茶、聚会及陪孩子玩耍等;圈层Ⅳ则是城市居民在周末或节假日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亲近自然、放松心情。综上,城市居民休闲活动的空间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层级性,在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活动需求和强度需求。

参考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理想状态下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服务范围应当是一个以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点位为圆心、以其服务范围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同等级的多个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布局的结果为他们所形成的圆形服务区域相切而成。若相交则使得彼此的服务区域减少,无法达到应有的效率;若相离则各服务区域之间有较多的辐射区域,无法兼顾公平。然而,即便是相切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空档,辐射区域内需求点相互“竞争”的结果最终便形成了蜂巢状——多个正六边形相切的情形,他们共同构成了相同等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总服务区域。(www.xing528.com)

图7-2 中心地理论模型

资料来源: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但现实中不可能完全达到均质平均、人口均匀分布以及“理性人”的理想状态。正因为各种要素并非均匀分布,现实中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服务范围多为不规则的多边形,而并非一定是圆形或者正六边形。

由于城市居民的休闲活动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在考虑公共开放空间的布局时应参照居民休闲活动的空间结构特点,按照可达性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级公共开放空间的服务半径,并结合具体居住空间结构进行选址与布局,根据人口数量及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确定其数量和规模。另外,各级公共开放空间的布局应遵循不同的原则,针对城区条件差别实行公共开放空间的差异化供给机制。高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布局可按照交通原则进行,选址于交通便利、利于疏散的地方;中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选址受城市社区布局特征影响较大,可结合行政区划、城镇体系以及已形成的区域公共活动中心进行布置;而低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布局,则应以市场原则为主,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性(吸引力)决定了其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又决定了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等级,等级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则决定了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数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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