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内外案例分析,结合上海市公共开放空间实际调研情况,将上海市公共开放空间划分为城市建成区公共开放空间和市域开敞空间两大系统(如图2-1所示)。
图2-1 上海公共开放空间分类体系框架
其中,城市建成区公共开放空间系统主要分为休闲绿地、城市广场、休闲街道3大类型,包含综合及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开放性附属绿地、游憩集会广场、交通广场、附属广场、商业休闲型街道、生态休闲型街道、文化休闲型街道、复合型街道11小类。
市域生态开敞空间分为线性生态空间、郊野公园、都市自然地、农业休闲观光园4个大类,包含绿道、蓝道、生态廊道、郊野综合公园、郊野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自然生态林、特色种养型休闲观光园、农业胜景型休闲观光园、科技示范型休闲观光园,共10小类。
以上海城市建成区公共开放空间现状类型为基础,通过国内外相关案例分析与样点实地调研校准,将建成区公共开放空间分为3大类,共计11小类。具体分类如图2-2所示。
图2-2 上海建成区公共开放空间分类
城市休闲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色空间。
休闲绿地以城市公园为主,规模不一,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规定各种公园绿地中植物的种植面积不小于65%,其中综合性文化游憩公园、综合性动物园、其他各种专类公园不小于70%,综合性植物园及风景名胜区不小于85%。
根据规模、等级的不同可将休闲绿地分为综合及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以及开放性附属绿地4个类型。
(1)综合及专类公园:具有较大的规模和服务半径,具有丰富的内容(或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配备有相应设施,为市域范围内所有或较大区域内的城市居民和游客提供服务,是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型公园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服务城市居民和游客的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等专类公园绿地。
(2)社区级公园:指主要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设施和场地的集中绿地。其规模一般小于市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一般为0.5~1km左右。
(3)游园:指有一定的服务设施和活动空间,方便居民就近进入的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的公园绿地。
(4)开放性附属绿地:附属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开放性附属绿地属于附属绿地,指非独立设置的、附属于市政部门、商场、宾馆等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的服务设施与活动场地,常规时间对市民开放,方便城市居民、游客开展相应休闲活动的绿地,是具有公园性质与功能的城市绿地。
城市广场是指为满足多种城市社会生活需要而建设的,以建筑、道路、山水、地形等进行围合,由多种软、硬质景观构成的,采用步行交通手段,具有一定的规模的节点型城市户外公共开放空间。
按照广场的主要功能、用途、用地性质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可将城市广场分为游憩集会广场、交通广场和附属广场3个类型。其中,游憩集会广场和交通广场地块一般独立设置。
(1)游憩集会广场:独立设置的、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服务设施,以为城市居民游憩、纪念、演出、集会及举行各种娱乐活动提供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广场。
(2)交通广场:由道路交汇围合成或位于建筑物前主要用于人流疏散等交通目的的大面积开敞空间。
(3)附属广场:指非独立设置的、依附于商场、餐饮及各类文化娱乐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等)和政府部门、学校等单位机构,具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和服务设施,适于开展各类商业、文化活动,服务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城市广场。其中,以商业附属广场最为常见。
休闲街道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依托于城市道路,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或绿化景观,布置有各种市政公用设施并具有一定人行空间宽度,可供居民、游人开展休闲活动的线性公共开放空间。
结合上海城市休闲街道类型现状,限定休闲街道人行空间宽度,按以下标准执行:中心城、老城区不低于2.5m,新城区、新市镇区域不低于3m;特殊情况下,如历史建筑周边、两侧有特殊景观等,应保证人行空间宽度不低于2m;商业文化中心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大型公共文化机构集中路段人行空间宽度应不低于5m。
根据休闲街道构成要素、景观类型等的不同,可以将休闲街道分为商业型街道、生态休闲型街道、文化休闲型街道及复合型街道4类。
(1)商业休闲型街道:指道路一侧或两侧具有大量的商业界面(以购物、餐饮、娱乐等业态为主),以商业服务为主要的游憩内容,主要满足居民或旅游者购物、餐饮、娱乐等休闲需求的城市线性公共活动空间,如南京路步行街等。
(2)生态休闲型街道:指街道周边具有较高的林荫覆盖,道路周边以园林、绿地为主要景观,以绿地景观观赏、游憩为主要活动内容的街道空间,如衡山路等。生态休闲型街道中“商业界面数量要有限”的界定:以街道立面为依据,商业界面所占比例不超过50%。
(3)文化休闲型街道:位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周边以历史建筑为景观主体或其他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风韵的线性空间或是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要业态类型的街道空间。
(4)复合型街道:商业、生态、文化两种或多种功能复合的街道空间。
参考国内外城市对市域生态开敞空间的分类,基于上海现状,将上海市域生态开敞空间分为以下4大类,共计10小类。具体分类如图2-3所示。(https://www.xing528.com)
图2-3 上海市域生态开敞空间分类
城市线性生态空间是指位于市域范围内,通常沿着河流、溪谷、风景道路等自然及人工廊道建立,空间形态呈线状或带状,具有空间连接、休闲娱乐、生态防护、生物保育等不同功能的绿色开敞空间。
依托上海城市线性生态空间的规划建设实际,根据等级、规模、构成要素的不同,可将上海城市线性生态空间分为绿道、蓝道、生态廊道3个类型。
(1)绿道:指沿河流、风景道路等线状空间设置,具有串联功能(连接区域主要生态空间节点、公园、历史文化古迹、城乡居住区等),同时可供人们开展多种陆上休闲活动,发挥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线性生态开敞空间。
根据上海绿道周边的主要景观资源类型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分为滨水道、森林道以及田野道等类型。其中,滨水道为设置在海滨、江河等水系一侧,能够观赏滨水景观的绿道;森林道为两侧景观为森林或绿化风景林带为主的绿道;田野道为以农田景观为主要构成要素形成的周边景观的绿道。
(2)蓝道:指河流、湖泊、运河和海岸线等水域空间为主体,辅以一定宽度的滨水绿带(蓝线范围内)或陆域节点空间(滨水广场、码头等)形成的具有休闲游憩功能(滨水观光、水上休闲活动为主)、空间串联功能(连接沿水系分布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区域生态开敞空间节点、滨水风景名胜区等)的开放性活动空间。
(3)生态廊道:景观生态学中,廊道是指不同于两侧基质的线状或带状的狭长景观单元,具有通道和阻隔的双重作用。城市生态廊道是指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为主,并在适当情况下可提供必要休闲游憩服务的廊道类型。
绿道、蓝道、生态廊道三者既有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用地构成与主体功能两个方面。用地构成上,绿道主要以陆上空间为主体,形成具有一定宽度和长度的绿带;蓝道则以水域空间为主,辅以必要的陆上空间;生态廊道具有较大的规模,土地类型更为多元,通常以森林、水体、草地等自然生态空间为主体。主体功能方面,绿道与蓝道是以发挥休闲功能为主要目标建设的城市线性生态空间,而生态廊道则更多地倾向于发挥其生态防护(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环境净化等)和生态保育等功能。
三者有所区别,但又相互融合,共同形成完整的城市线性生态空间系统。如图2-4所示,三者相互交叉,形成了7类具有不同特点的线性空间。
类型1主要沿城市道路等人工廊道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绿带空间,能够开展相关陆上休闲活动的绿道;类型2以河流等水域空间为主体形成的休闲蓝道;类型3则是更多地强调生态防护与生物保育功能的生态廊道,其内部限制相关开发建设,一般不强调休闲功能的发挥,个别情况下审核限制居民进入;类型4为绿道与蓝道的融合,现实中常表现为以具有一定规模人工绿化景观的滨水休闲空间,以发挥休闲功能为主体功能;类型5为绿道与生态廊道的融合,其有较好的生态功能,亦可作为开展相关休闲活动的空间载体;类型6与类型5相似,生态功能与休闲功能并重,但空间上表现为水域廊道;类型7为三者相互融合的空间类型,其既有一定宽度的陆上绿带,又包含水域空间,适于开展休闲活动的同时,亦注重生态功能的发挥。
图2-4 绿道、蓝道、生态廊道关系示意
郊野公园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之外或边缘(近郊或远郊),以自然景观为主体,经科学保育和适度开发后具有少量基础设施,为周边城镇居民提供郊外游憩、休闲运动、科普教育等服务的大型公众开放性公园。其大多位于城市近郊或远郊,规模大于一般的城市公园。
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探索与研究实践,上海形成了以郊野综合公园和郊野森林公园为主的郊野公园系统。郊野公园是上海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具有上海城市发展特色的市域生态开敞空间类型,代表着上海不同时期城市生态建设的探索方向,同时亦是上海未来城市生态与休闲结合发展的重要基点。
(1)郊野综合公园:以自然、半自然景观和乡村(农田)景观、森林景观、河湖景观等两种以上景观类型为主体,具有生态保育、旅游休闲、农业生产等综合功能的生态开敞空间,为城市居民提供环境保育、休闲游憩、康体娱乐、农事参与、自然教育等服务。郊野综合公园规模较大,一般大于10km2。
根据内部景观构成要素的不同,上海郊野综合公园还可以分为田园风光型(以农田、乡村聚落为主要景观资源)、湖泊湿地型(以湖泊水体、湿地为主要景观资源)等不同类型。
(2)郊野森林公园: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大面积人工风景林或天然林为主体而建设的,具有优美的景色和科学教育、游览休息价值,为人们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和科学教育活动的大型开放性自然生态公园。
上海市域范围内现存保持自然风貌、具有特殊资源价值禀赋、以保护和有限利用为主的生态空间类型,在具有生态资源价值的同时,也为城市居民亲近自然、感受自然提供了机会与场所。如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特殊资源禀赋的生态功能区;人工营造的、呈现出自然、近自然风貌的片林、绿带。本研究将此类生态空间统称为“都市自然地”,其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香港郊野公园、美国国家公园等相关类型生态空间的概念对比见表2-1。都市自然地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自然生态资源,以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为核心景观,能够保护自然资源、提升城市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具有一定生态、科研、休闲价值的生态开敞空间。
表2-1 都市自然地与相似生态空间概念对比
农业休闲观光园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等资源,通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结合农林牧渔生产与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人们各类农事休闲活动,能够增进居民对农业和农村的体验,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科研教育和创新示范等功能的生态开敞空间。
上海城市周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农业休闲观光园体系,根据功能及开发模式的不同,可将农业休闲观光园分为以下3个类型:
(1)特色种养型:以农业生产功能为主体,同时能够让游客获得充分的农业事务参与式体验,主要提供农作物采摘、购置、品尝、农事体验、观光游乐等活动的农业休闲观光园。
(2)农业胜景型: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突出区域观光及休闲娱乐功能,主要为游客提供农业景观观光、餐饮、住宿、娱乐等活动的农业休闲观光园。
(3)科技示范型:以农业科技、区域农业文化为依托,采用高新技术生产手段和管理方式,兼顾农业生产与科普教育功能,主要为游客提供农业生产知识科普、农业技术示范、特色植物展示、农业文化展示等活动的农业休闲观光园。
为便于与现状规划体系对接,参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将公共开放空间分类体系与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绿地系统规划用地分类进行了对比,详见表2-2。
表2-2 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分类与城规其他分类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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