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之前,或者在合同履行开始后尚未履行完之前,合同当事人不变而合同的内容、客体发生变化的情形。这里的合同变更要与工程变更区别。
合同变更是合同法中明确的一种法律概念,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工程变更则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经常遇到的概念。我国各类标准文件及FIDIC各合同条款中都出现了“变更”“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概念,均有以下含义:工程师或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任何变更,并指令承包商实施这些变更的工作。
以上标准合同中所提及的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在表面上看起来与合同法的合同变更是一致的。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原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做了修改。因此,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但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了严格的合同变更程序,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经对方同意,若工程变更就等于合同变更,那么没承包商的同意业主是无法进行工程变更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承包商的认可,业主失去了对工程可能发生变化的任何控制权。这是业主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与项目管理实际相矛盾的。
工程变更实质上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合同订立时便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情况做出事先约定的结果,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产生的原因
(1)业主的原因:如业主新的要求,指令错误、资金短缺、倒闭、合同转让。
(2)勘查设计的原因:如工程条件不准确、设计错误。
(3)承包商的原因:如合同执行错误、质量缺陷、工期延误。
(4)合同的原因:如合同文件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5)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如指令错误。
(6)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工程环境的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
2)合同变更的影响
①导致工程变更;
②导致工程参与各方合同责任的变化;
③引起已完工程的返工,现场工程施工的停滞、施工秩序打乱,已购材料的损失及工期的延误。(www.xing528.com)
3)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①迅速、及时地做出变更要求,变更程序应简单、快捷;
②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
③对合同变更的应先做进一步分析。
4)合同变更范围和程序
(1)合同变更范围。
合同变更范围很广,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所有工程范围、进度、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等都可以被看作为合同变更。
最常见的合同变更有以下两种:
①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即合同条件和合同协议书所定义的双方责权利关系或一些重大问题的变更。
②工程变更,即工程的质量、数量、性质、功能、施工次序和实施方案的变化。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
(2)合同变更程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以下简称“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的程序如下。
①变更的提出;
②变更指示。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