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制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主要任务,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查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进行造价控制。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还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勘查、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以下分别是施工阶段和在相关服务阶段监理机构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建设资金大量使用而项目经济效益尚未实现的阶段,在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具有周期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对于防止“三超”的出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行业里的“三超”就是指在概算上估算超了;在预算上概算超了;在结算中预算超了。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如图6-4所示。
图6-4 投资“三超”控制示意图
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三超现象普遍性存在。这也辩证地说明了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投资控制非常的重要。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如下:
(1)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③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对完成工程量进行偏差分析。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3)审核竣工结算款。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②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4)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费用。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www.xing528.com)
(5)处理费用索赔。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②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③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2)相关服务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
(1)工程勘查设计阶段。
①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查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查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
工程勘查设计合同。
②审核勘查单位提交的勘查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查费用支付证书。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
③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应提出评估报告。
④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⑤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
⑥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
⑦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⑧根据勘查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查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2)工程保修阶段。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