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各方是否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实施其活动,借以探寻事故产生的可能原因。涉及施工技术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2)合同文件
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各方是否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实施其活动,借以探寻事故产生的可能原因。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设计文件。
可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施工质量是否完全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要求,也可根据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情况,核查设计中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成为导致质量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其他有关资料
4)相关的建设法规(www.xing528.com)
(1)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涉及单位等级的划分,各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所能承担的任务范围,以及其等级评定的申请、审查、批准、升降管理等方面。
(2)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
(3)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涉及工程承发包活动,以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活动。
(4)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
涉及施工技术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关于管理标准化方面的法规。
涉及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