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年1月30日公布并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为基线,规定了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等内容,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原则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00年1月30日公布并施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等进行了规定。(www.xing528.com)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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