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零、部件的组装是指遵照施工图的要求,把已经加工完成的各零件或半成品等钢构件采用装配的手段组合成为独立的成品。
1.钢构件的组装分类
根据特性以及组装程度,钢构件可分为部件组装、组装、预总装三种类型。
(1)部件组装是装配最小单元的组合,它一般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零件按照施工图的要求装配成为半成品的结构部件。
(2)组装也称为拼装、装配、组立,是把零件或半成品按照施工图的要求装配成为独立的成品构件。
钢构件组装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
(3)预总装是根据施工总图的要求把相关的两个以上成品构件在工厂制作场地上,按其各构件的空间位置总装起来。其目的是客观地反映出各构件的装配节点,以保证构件安装质量。目前,这种装配方法已广泛应用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结构构件制造中。
2.部件拼接
(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600mm;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箱形构件的侧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600mm,相邻两侧板拼接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侧板在宽度方向不宜拼接,当宽度超过2400mm且确需拼接时,最小拼接宽度不应小于板宽的1/4。
(3)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用于次要构件的热轧型钢可采用直口全熔焊接拼接,其拼接长度不应小于600mm。
(4)在钢管接长时每个节间宜为一个接头,最短接长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管直径d≤500mm时,不应小于500mm。
2)当钢管直径500mm<d≤1000mm时,不应小于直径d。
3)当钢管直径d>1000mm时,不应小于1000mm。
4)当钢管采用卷制方式加工成形时,可有若干个接头,但最短接长长度应符合1)~3)的要求。
(5)在钢管接长时,相邻管节或管段的纵向焊缝应错开,错开的最小距离(沿弧长方向)不应小于钢管壁厚的5倍,且不应小于200mm。
(6)部件拼接焊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全熔透等强对接焊接。
3.构件组装(www.xing528.com)
(1)构件组装宜在组装平台、组装支承架或专用设备上进行,组装平台及组装支承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便于构件的装卸、定位。在组装平台或组装支承架上应画出构件的中心线、端面位置线、轮廓线和标高线等基准线。
(2)构件组装可采用地样法、仿形复制装配法、胎模装配法和专用设备装配法等方法;组装时可采用立装、卧装等方式。
(3)构件组装间隙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要求,当设计和工艺文件无规定时,组装间隙不应大于2.0mm。
(4)焊接构件组装时应预设焊接收缩量,并应对各部件进行合理的焊接收缩量分配。重要或复杂构件宜通过工艺性试验确定焊接收缩量。
(5)设计要求起拱的构件,应在组装时按规定的起拱值进行起拱,起拱允许偏差为起拱值的0%~10%,且不应大于10mm。设计未要求但施工工艺要求起拱的构件,起拱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起拱值的±10%,且不应大于±10mm。
(6)桁架结构组装时,杆件轴线交点偏移不应大于3mm。
(7)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组装、焊接完成后不应允许下挠。吊车梁的下翼缘和重要受力构件的受拉面不得焊接工装夹具、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
(8)拆除临时工装夹具、临时定位板、临时连接板等,严禁用锤敲落,应在距离构件表面3~5mm处采用气割切除,对残留的焊疤应打磨平整,且不得损伤母材。
(9)构件端部铣平后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密贴,应用0.3mm的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小于25%,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4.构件端部加工
(1)构件端部加工应在构件组装、焊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构件的端面铣平加工可用端铣床加工。
(2)构件的端部铣平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艺要求预先确定端部铣削量,铣削量不应小于5mm。
2)应按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控制铣平面的平面度和垂直度。
5.构件矫正
(1)构件外形矫正应采取先总体后局部、先主要后次要、先下部后上部的顺序。
(2)构件外形矫正可采用冷矫正和热矫正。当设计有要求时,矫正方法和矫正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按前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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