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景祐本史记汉书》源本字与分化本字关系研究成果

《景祐本史记汉书》源本字与分化本字关系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造本字往往是在源詞本字的基礎上增加構件或改换構件分化而成。我們把記録源詞的本字叫作源本字,記録派生詞的分化字叫作分化本字。(一)《史記》用源本字《漢書》用分化本字乃以刀決張,道從醉卒直隧出。《史記》和《漢書》中屬於源本字和分化本字關係的用字異文共有82個,除上文所舉4例外,還有78個,詳見表12:表12續表

《景祐本史记汉书》源本字与分化本字关系研究成果

詞語意義的引申可以派生出新詞,記録派生的新詞可以兼用源詞的本字,也可以另造本字。另造本字往往是在源詞本字的基礎上增加構件或改换構件分化而成。我們把記録源詞的本字叫作源本字,記録派生詞的分化字叫作分化本字。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在《史記》和《漢書》中有兩種情况:一種是《史記》用源本字《漢書》用分化本字,另一種是《史記》用分化本字《漢書》用源本字。

(一)《史記》用源本字《漢書》用分化本字

【張/帳】

(97a)乃以刀決張,道從醉卒直隧出。(《史記·袁盎鼂錯列傳》)

(97b)廼以刀決帳,道從醉卒直出。(《漢書·爰盎鼂錯傳》)

按:“張”和“帳”在這裏記録的是{帷幕}。“張”,金文寫作img(古鉥),小篆寫作img。《説文·弓部》:“張,施弓弦也。從弓,長聲。”《老子》:“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可見,“張”的本義是{把弦繃在弓上},引申有{張開}。具有張開功能的帷幕也可以用“張”記録,如《荀子·正論》:“居則設張容,負依而坐。”由於“張”可以記録多個義項,爲了明確字詞關係,人們就在“張”的基礎上改换形旁構件生成新字“帳”來記録{帷幕}。《説文·巾部》:“帳,張也。從巾,長聲。”段注:“以疊韻爲訓。《釋名》曰:‘帳,張也,張施於牀上也。小帳曰斗帳,形如覆斗也。’古亦借張字爲之。”《新序》:“天子居闉闕之中、帷帳之内、廣厦之下、旃茵之上,不出䄡幄,而知天下者,以有賢左右也。”東漢《巴郡朐忍令景雲碑》:“幃屋甲帳,龜車留遰。”可見,用“張”記録{帷幕}在字詞關係上屬於本字記本詞,用“帳”記録{帷幕}从字詞關係上看也屬於本字記本詞。在字際關係上,《史記》中的“張”和《漢書》中的“帳”屬於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的關係。

【反/返】

(98a)恐後世靡麗,遂往而不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98b)恐後丗靡麗,遂往而不返。(《漢書·司馬相如傳》)

按:《説文·又部》:“反,覆也。”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反,謂覆其掌。”所以,“反”的本義是{翻轉}。從目的地返回始發地是一種翻轉,所以“反”引申可記録{返回}。《孔宙墓碑》:“貴速朽之反真,慕寧儉之遺則。”《白虎通德論·紼冕》:“紼以韋爲之者,反古不忘本也。”由於“反”可以記録多個義項,爲了明確字詞關係,人們就在“反”的基礎上增加形旁“辵”生成新字“返”來記録{返回}。《説文·辵部》:“返,還也。”《隸釋·堂邑令費鳳碑》:“載巳畢訖,還返其故鄉。”《淮南鴻烈解》:“遂入不返,決腹斷頭,不旋踵運軌而死。” 可見,用“反”記録{返回}在字詞關係上屬於本字記本詞,用“返”記録{返回}从字詞關係上看也屬於本字記本詞。在字際關係上,《史記》中的“反”和《漢書》中的“返”屬於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的關係。

(二)《史記》用分化本字《漢書》用源本字

【誡/戒】(www.xing528.com)

(99a)梁乃出,誡籍持劒居外待。(《史記·項羽本紀》)

(99b)梁乃戒籍持劒居外侍。(《漢書·陳勝項籍傳》)

按:“戒”,甲骨文寫作img(乙六五七),金文寫作img(戒叔尊),小篆寫作img。《説文·廾部》:“戒,警也。”《荀子·儒效》:“勝敵而愈戒。”《張家山漢簡·蓋廬》:“適人侍我以戒,吾侍之以台。36”可見,“戒”的本義是{戒備}。語言上使某人戒備,稱之爲告誡。所以,“戒”引申可記録{告誡}。《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諍戒毋勭毋可禾前毋可怒。278”《儀禮·士冠禮》:“主人戒賓。”鄭玄注:“戒,警也,告也。”文字系統中,先用“戒”記録{告誡},後在其基礎上分化出新字“誡”來記録。《説文·言部》:“誡,敕也。從言,戒聲。”《淮南鴻烈解》:“故託鬼神以申誡之也。”《吴越春秋》:“既去,誡漁父曰:‘掩子之盎漿,無令其露。’”可見,用“誡”記録{告誡}在字詞關係上屬於本字記本詞,用“戒”記録{告誡}从字詞關係上看也屬於本字記本詞。在字際關係上,《史記》中的“誡”和《漢書》中的“戒”屬於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關係。

【巔/顛】

(100a)東上太山,太山之草木葉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太山巔。(《史記·封禪書》)

(100b)上因東上泰山,泰山草木未生,迺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顛。(《漢書·郊祀志上》)

按:《説文·頁部》:“顛,頂也。”劉向《新序》:“由此觀之,華髮墮顛,與卭何以異哉?”可見,“顛”的本義是{頭頂}。《六書故·人三》:“頭之上爲顛,引之則山有顛,木亦有顛。凡高之所極皆曰顛。”所以,“顛”引申可記録{山頂}。《焦氏易林》:“取火流泉,釣魴山顛,魚不可得,火不肯燃。”文字系統中,先用“顛”記録{山頂},後在其基礎上分化出新字“巔”來記録。《玉篇》:“巔,山頂也。”《論衡》:“草木在高山之巔,當疾風之衝,晝夜動揺者,能復勝彼隱在山谷間,鄣於疾風者乎?”可見,用“顛”記録{山頂}在字詞關係上屬於本字記本詞,用“巔”記録{山頂}从字詞關係上看也屬於本字記本詞。在字際關係上,《史記》中的“巔”和《漢書》中的“顛”屬於分化本字和源本字的關係。

《史記》和《漢書》中屬於源本字和分化本字關係的用字異文共有82個,除上文所舉4例外,還有78個,詳見表12:

表12

續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