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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加强,稳定大学生职业生涯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优先优待政策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 000元。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企业在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加强,稳定大学生职业生涯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和就业服务等政策。

(一)优先优待政策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 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 000元。

(三)选用培养政策

1.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一年半以上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一岁。(www.xing528.com)

(四)学业管理政策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考试升学及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对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五)就业服务及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企业在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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