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说了古人理想的、实践的伦理道德,有什么今天仍有积极价值的成分呢?那怕是稍微成功的分析,笔者以为要有两道功力,一是清理近代以来人们对传统道德的态度,也即批判所谓旧道德的得失,然后才能较好地、较顺利地重新认识。二是从历史长河观察人类道德的继承性。可是伦理道德命题,是哲学研究范畴,笔者知识贫乏,愕然不知所措,哪里能够进入这个领域!不过既然写了那些古人做人的故事,就该了解哲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结合个人的认识和对世情的感受,也许会产生一点感想。因而试着努力了。
试想20世纪批判传统文化,摒弃“旧道德”,成为主流文化。在上半叶笔者处于少不更事的人生阶段,没有那种批判的亲身感受,后来从学理上知道一点点,就是将传统文化、传统道德批判到极点,是谓之为吃人的道德,是够吓人的。下半叶,生活在其中,有些许直觉的感受。下半叶的前30年,阶级论主导政治、社会生活和学术研究的一切领域,所谓“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革命就是暴烈行动,不能温良恭谦让,要与旧传统彻底决裂。把仁义道德、人性论、人道主义、博爱贴上封建主义、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标签,成为反动的道德文化,应予彻底否定。在这种情形下,有学者提出而被别人提炼为“抽象继承法”,曲折地表达文化、道德继承的愿望和意见,理所当然处于被批判的地位。这是在当时读报中得知的信息。90年代以来提倡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人们从而稍微认真地思考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积极因素,当代的社会价值,笔者于是从学术信息中得到一点知识。今天综合起来,感到研讨中华传统文化价值,尤其是传统伦理道德的意义,需要在方法论上有所思考,或可使思绪清晰一点,有益于认知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精华和有价值的因素,使今人的继承更自觉一些。既然说到方法论,笔者体会到三个方面,即“抽象继承法”是在“精神”上和某些“具体”方面的继承;现代化与传统既是“对立”的又是“互补”的;传统文化中某些成分具有适应时代变化的性能而成为新时代的事物。(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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