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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爆发并导致甲申易枢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83—1885年间的中法战争因越南问题而起。此时,驻扎在保胜一带的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应越南政府的请求,参加了抗法战争。通过这一条约,法国取得了红河至中国云南的航行权。中法不可避免地将在越南发生冲突。法国坚持要求中国承认其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并且开放云南边境,遭到拒绝。清廷上层和战不定,影响前线官兵的作战准备。此次清廷权力中枢的剧变,史称“甲申易枢之变”。

中法战争爆发并导致甲申易枢

1883—1885年间的中法战争越南问题而起。19世纪中叶,为了在亚洲建立所谓“法兰西东方帝国”,法国参与了侵华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而后把侵略重点放在越南。1862年,法国逼迫越南阮氏王朝签订第一次《西贡条约》,开始了在越南的殖民进程。到了1867年,法国的殖民地拓至整个越南南部,控制了湄公河三角洲。1866年,为了寻找从越南进入中国的路线,法国殖民者组织探险队,溯湄公河北上,经其上游澜沧江,进入中国云南地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殖民者发现澜沧江航行条件恶劣,而从越南北部的红河,经中国境内的元江进入云南,才是理想的通道。这一发现令殖民者兴奋不已,马上决定向北扩张,占领北圻(法国人称之为“东京”),夺取这一通道,从而打通面向中国西南的门户。

1873年11月,法国海军上尉安邺带领一支法国远征军攻占了河内及其附近地区,并准备继续西进,攻占地处中越边境的重要门户保胜。此时,驻扎在保胜一带的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应越南政府的请求,参加了抗法战争。12月21日,黑旗军与越南军队一道在河内城郊大败法军,击毙安邺,收复河内,迫使法军退出红河地区。越南国王授刘永福三宣副提督之职,据守红河两岸。然而,越南抗击侵略的决心并不坚定,在法国的威逼下,派人与之议和,并于1874年3月15日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即《法越和平同盟条约》)。通过这一条约,法国取得了红河至中国云南的航行权。此后,法国视越南为其“保护国”,并试图断绝中国与越南历史上形成的“宗藩”关系。不久,应阮氏王朝之请,清军也进驻越南山西、北宁地区。中法不可避免地将在越南发生冲突。

为了在未来可能瓜分中国时占得先机,法国谋划进一步把越南作为侵略中国的跳板,侵占北圻,打开进入中国云南的通道。之所以选择北圻,“因为它是一个理想的军事基地,由于有了这个基地,一旦欧洲各强国企图瓜分中国时,我们将是一些最先在中国腹地的人”。[1]1881年7月,法国议会同意增加远征北圻的军费。1882年3月,法国海军上尉李维业率法军第二次侵犯越南北部,再次攻陷河内,次年3月攻入南定。1883年5月19日,侵越法军在纸桥遭到黑旗军的伏击,大败而归,李维业也被击毙。刘永福得到越南朝廷的嘉奖,被封为三宣正提督。但法国不甘心失败,议会增加了远征军的军费与部队。8月,法国侵略军在孤拔(Courbet Amédée Anatole Prosper)的率领下,攻占越南首都顺化,强迫越南签订《顺化条约》,使越南正式接受法国的保护,完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接着,法国要求清政府令清军退出越南,召回黑旗军,开放云南边界通商。同时,法军开始进军清军参与协守的北圻。

如何应对越南形势的恶化以及西南边疆所面临的危险,清政府内部出现了主和与主战两种分歧的意见与争论。主战者主要是清流官员(如张之洞、张佩纶、陈宝琛等)、湘系官员(左宗棠刘坤一、彭玉麟、曾纪泽等),以及滇、粤、桂三省督抚(如刘长佑、张树声、倪文蔚等)。主和者主要是以李鸿章为首的淮系官僚。在两种意见影响下,清政府对法态度模棱,迟迟无法定夺,“法越构衅,绵延三年,致法占越南,和战仍无定见”。[2]与此同时,中法两国为越南问题数次进行谈判。法国坚持要求中国承认其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并且开放云南边境,遭到拒绝。到了1883年10月下旬,法国政府决定中断谈判,企图用武力来迫使中国接受其要求。[3]

1883年12月,法国议会通过追加2900万法郎军费和1.5万名远征军的议案。随后,远征军司令孤拔率13艘军舰、6000余名士兵,从河内出发,水陆并进,向驻扎在北圻山西一带的清军和黑旗军发起进攻,正式发动对华战争。此时,驻守在山西的清军、黑旗军及越军共有7000余人。清廷上层和战不定,影响前线官兵的作战准备。清军统帅、云南巡抚唐炯消极避战,竟擅自率行回省,“置边事于不顾”。[4]余下的清军将士与黑旗军虽据险坚守,与法军激战3天,终仍寡不敌众,被迫撤离,山西失守。1884年2月,法军增援部队抵达,米乐接任远征军司令。3月8日,他率法军1.2万人,兵分两路进攻北宁。北宁地处河内和谅山的交接处,是法军进犯谅山,威胁中越边界的必经之地。清军在此经营年余,清政府多次饬令清军全力防守,但清军统帅广西巡抚徐延旭株守谅山,迁延不进,后望风而遁,致使前线官兵战败溃退。3月12日,法军占领北宁。随后,法军在东西两线上长驱直入,先后占领谅江、郎甲、兴化、临洮、宣光等地,控制了整个红河三角洲。[5]

清军前线的节节失利震动了朝野上下,激起了舆论的不满。清流官员更是要求清廷严惩败将,痛下决心与法军决战。清廷为了推脱责任,以“委蛇保荣,办事不力”为名,变更权力中枢军机处。首席军机大臣奕被“开去一切差使”,由礼亲王世铎取代,并撤换全部军机大臣。[6]同时,任命贝勒奕劻主持总理衙门,实权则掌控在醇亲王奕譞手中。此次清廷权力中枢的剧变,史称“甲申易枢之变”。而败军之将唐炯、徐延旭等人也被革职拿办,潘鼎新、张凯嵩分别继任广西、云南巡抚。清廷在表面上摆出了一副要与法国决战的姿态,但此时在西北边境与朝鲜所面临的外敌压力,迫使其希望在“不贻后患、不损国体”的条件下,寻机议和。[7](www.xing528.com)

法国一方虽然加紧在越南的军事进攻,但连年战争让法国感到相当吃力,因此还是希望用外交讹诈的手段达到目的。1884年4月,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通过粤海关总税务司德璀琳,向李鸿章转达撤换驻法公使曾纪泽的要求,以此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8]作为当时清廷主战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曾纪泽在对法交涉中态度强硬,招致法人忌恨。为了向法国表示议和的“诚意”,4月28日,清政府下令撤换驻法公使,让李风苞暂代,并授权李鸿章全盘负责对法议和。[9]

经过数日谈判,李鸿章和福禄诺分别代表中法两国政府,于1884年5月11日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即《李福协定》),内容有五款:(1)中越边界毗邻北圻,法国应予保全;(2)中国将驻北圻各防营调回,对于法越所签及未签条约,“均置不理”(法文本则用“尊重”一词);(3)法国不向中国索赔,中国同意在与越南北圻毗邻的地区开放通商;(4)法国同意在与越南签订条约时,决不出现伤碍中国威望体面地字样,并销废以往与越南所立约中有关东京的所有内容;(5)三个月后,两国各自派遣全权大臣,按以上所定内容,会议详细条款。[10]在福禄诺看来,条约的第二款意味着中国终于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法国政府迫不及待地希望尽快实现这一条款,即于签约后的第二天(5月13日)指示福禄诺向清政府提出清军从东京(北圻)撤兵的要求。但根据条约,中国撤兵的具体时间应在三个月后,再由双方的全权大臣议定。福禄诺不顾先前的约定,单方面于5月17日突然向李鸿章递交一份“牒文”,提出法军将于20天后,即6月6日占领谅山等地;40天后,将占领北圻全境,并宣称“这些期限届满,我们将立即进行驱逐迟滞在东京领土上的中国防营”。[11]这个“牒文”不仅违背双方的约定,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对福禄诺的要求,李鸿章态度暧昧,只是“含糊应对”,既未同意,也没予以驳回。这使福禄诺误以为中国接受了撤军的要求,即向法国政府报告。这个“误会”导致局势进一步失控。[12]

接到福禄诺的报告后,法国政府即令远征军司令米乐派军队如期前往谅山接收清军阵地。6月23日,法军上校杜森尼率兵到达谅山附近的北黎(即观音桥),强行抢占四周山冈,先枪杀前来交涉的3名清军使者,继而向清军阵地进攻,遭到清军的阻击。此战,法军战死近20人,伤79人,失踪2人。[13]清军阵亡百余人,伤300余人。[14]此事被称为“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

观音桥事件立即成为法国向中国索取更大侵略权益的借口。谢满禄于7月12日向清政府提出最后通牒,要求清军立即从北圻撤军,并赔偿2.5亿法郎。并威胁“自今日为始,限七日内复明照办”,若一周内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法国将“径行自取押款,并自取赔款”。[15]所谓押款,即占领中国一两个沿海口岸,并收取关税作为抵偿。清政府则认为北黎冲突源自误会,希望依据简明条款,由双方派代表详议条约,解决纷争,并主动于7月16日令清军一月内从北圻撤兵完毕。7月19日,清政府派遣的全权代表两江总督曾国荃到达上海与巴德诺(Patenôtre,Jules)谈判,但双方未就赔款数额达成协议。清政府态度强硬,表示拒绝任何赔款。

在这种情形下,法国认定只有把战火烧到中国境内,才能逼迫清政府屈服。在谢满禄提出最后通牒的第二天,孤拔即率领新组建的远东舰队,开进了福州马江和台湾基隆,与福建水师对峙。战事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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