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以贷款预购、控制货源来控制出口贸易的做法,在台湾最大宗的出口货即茶叶的输出过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自1868年宝顺洋行的约翰·多德最先在大稻埕设厂经营茶业后,其他英国洋行接踵而至。起先,台茶自加工到输出全由设在台北的英国洋行一手独揽,没有他人插手。[15]洋行或自己,或通过茶贩向茶农发放贷款,建立起洋行茶农的借贷关系,渠道如下:
洋行还通过同一渠道向茶贩或茶农收购原茶或粗制的茶叶,在自己的洋行之内加工精制,然后运往厦门,转销美国。[16]这时茶叶的运销路线为:
洋行通过这种办法垄断了台茶的加工和出口。
1870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茶叶贸易的发展,许多华商也来台湾开设茶行,经营茶叶生意。于是外商贷款的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直接贷给茶农、茶贩,改为通过“妈振馆”这一中间环节向华商贷款。[17]当时台茶出口数量不断增多,贷款数额颇巨,洋行资金主要仰赖在华势力最大的汇丰银行供给。洋行从银行借款后贷给“妈振馆”,由“妈振馆”转贷给茶行,再由茶行预借给茶农。这时茶叶资金的借贷关系为:(www.xing528.com)
茶农和茶行既向“妈振馆”借款,所制茶叶便无权自由处理,必须交给“妈振馆”出售,“妈振馆”的茶叶也必须卖给洋行,这样茶叶的运销路线为:
外商采用这种办法牢牢地控制了台茶的输出,每年“所出茶叶,皆宝顺、怡记、德记洋行收买居多,民商自运出口本属寥寥”。[18]
当时华商经营的茶行数目不少,1876年有39家,到日据前夕已增加到150家左右。有的学者根据这一情况以及海关贸易报告和英国领事商务报告中关于“茶叶生意落入华人手中”的说法,认为外商并未垄断台茶贸易,同外商相比,华商甚至还“较占优势”等。[19]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第一,华商茶行虽然数目众多,但规模很小,内部竞争激烈,而且资金缺乏,大部分须接受洋行贷款,当时的台湾道唐赞衮曾指出:“台湾本地业茶商民多承领洋行资本入山采办,并无重资自开茶行。”[20]所以华商茶行只不过是洋行的一种附庸而已。第二,由于华商茶行接受洋行贷款,其所制茶叶必须卖给洋行,即使未接受贷款者,绝大部分也无力在国外直接设立代销处,所以本地洋行仍是他们唯一的买主。而且,华商对国际茶叶市场行情全不明了,其利润全凭本地市价的涨落而定;相反的,外商则信息灵通,可以乘机操纵市场,压价收购,其“办茶必与印、日价格相若,然后采买”。[21]外商处处占有优势,华商难得有讲价的机会。第三,从根本上来说,华商茶行只是一种承购茶贩贩售的茶叶,进行加工包装,然后再行出售的中间商人,并非出口贸易商。海关贸易报告以及英国领事商务报告称“台茶生意落入华人手中”乃是指台茶的烘焙、包装及运输(台茶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华商运到厦门再售予洋行的)而言,并非指出口贸易,[22]而实际的出口贸易仍然为外商所把持。以1879年为例,当年运到厦门的27万“半箱”(half chests)茶叶中有26万“半箱”(half chests)是经由厦门洋行之手输往国外的。[23]日据以前美国《先驱报》驻台湾记者J.W.戴维逊也指出:“茶叶的贸易几乎都由六家英、美洋行在进行,其贸易额多的时候每年超过700万元。”[24]这六家控制台湾茶叶贸易的大洋行是宝顺洋行、德记洋行、怡记洋行、水陆洋行、和记洋行及旗昌洋行。其中除了1888年在台北设立机器焙茶厂的旗昌洋行是由美商经营外,其余全部都是英国洋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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