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出口贸易方面,外商利用买办,实行贷款预购、控制货源等手段,逐步控制了台湾地方的整个出口贸易。其中除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之外,有时还附加保证货源的条件。[4]外商在台糖外销贸易中势力之大由此可见。尽管1886年以后国际市场糖货过剩,竞争激烈,台糖销路不佳,外商在台糖出口中的地位已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但洋行仍尽量利用买办的关系,从台湾南部购买到大量糖货,输到当时台糖在国外唯一的市场——日本。
在出口贸易方面,外商利用买办,实行贷款预购、控制货源等手段,逐步控制了台湾地方的整个出口贸易。以糖的贸易为例,“台南糖为大宗,糖灶逼近府城,洋商皆预发资本,交华商代办”。[2]糖行和糖商从洋行买办处取得贷款后即转贷给糖廍,从中牟利,糖廍又转贷予蔗农,获取更高的利息。在向洋行承担包购之责的买办与糖行之间、糖行与掮客之间、掮客与糖廍之间以及糖廍与蔗农之间的递层贷款关系中,还依次订立购糖契约。其中除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之外,有时还附加保证货源的条件。即糖行要向贷方保证交货,若不能按约交货,则糖行须向贷方负担每笼二元的“违约金”;若有货而企图改约不卖,借方须负担二分的“手续费”,否则不得转售他人。这样就保证了贷款者——洋行——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货可买,有钱可赚,[3]从而垄断了台糖的外销。《1882—1891年台湾台南海关报告书》也指出:“往时,此地的糖可以输到欧洲、美洲以及澳洲殖民地,每年所产的糖大部分皆被此港的外国公司或厦门的外国公司代理商以挂账或委托的方式购去。”[4]外商在台糖外销贸易中势力之大由此可见。尽管1886年以后国际市场糖货过剩,竞争激烈,台糖销路不佳,外商在台糖出口中的地位已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但洋行仍尽量利用买办的关系,从台湾南部购买到大量糖货,输到当时台糖在国外唯一的市场——日本。[5]近代操控台糖出口贸易的洋行主要有怡和洋行、邓特洋行记洋行、勒士拉洋行以及东兴洋行等。[6](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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