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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徕移民与开垦后山改:招徕移民、开垦后山,助力闽粤发展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治十三年,沈葆桢第一次巡台时即一面下令开山,一面筹议招民于已开路处分段屯垦,以杜绝外人觊觎之心。[117]丁日昌莅闽后继续推行移民实边、开垦台湾内山的既定方针。[119]六月,丁日昌在其奏折中表示已经派人赴厦门、汕头等处分头招募垦民,待秋后风浪平息,即可由轮船装载而来。均由各该处招垦局体察情形办理。特别是由官方从大陆内地招募垦民前往台湾开垦,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招徕移民与开垦后山改:招徕移民、开垦后山,助力闽粤发展

同治十三年,沈葆桢第一次巡台时即一面下令开山,一面筹议招民于已开路处分段屯垦,以杜绝外人觊觎之心。然其时因旧禁未除,人民裹足不前,尽管四处张贴告示,但苦久无应者,成效不佳。光绪元年,取消民众渡台及进入“番”地的旧禁后,又在中路和南路分别设立招垦局和招抚局,颁布《屯政章程》,由官方提供给口粮以及耕牛、农具、草厝等费用,规定每个垦民必须垦田一甲,垦成后每年向政府交纳十分之三的官租等。[117]

丁日昌莅闽后继续推行移民实边、开垦台湾内山的既定方针。鉴于闽、粤两省人多地少,无业穷民贩卖出洋为佣工,备受凌虐摧残的情形,丁日昌于光绪二年十一月上疏朝廷,拟于香港、汕头、厦门等处设立招垦局,每月派定官轮船数次前往招集客民,并准携带眷属,到台后给予房屋、牛只、农具。将来壮者勒以军法,使为工而兼为兵。弱者给以田畴,既有人而自有土。如此则台湾多一百姓,即外洋少去一百姓;外洋少去一百姓,即中国多活一百姓。[118]

光绪三年拟定的《抚“番”开山善后章程》第十七条即提出:“前、后山各处旷土正多,应即举设招垦局,即日由营务处选派委员,前往汕头、厦门、香港等处招工前来开垦。所有开垦章程,另文拟办。”[119]六月,丁日昌在其奏折中表示已经派人赴厦门、汕头等处分头招募垦民,待秋后风浪平息,即可由轮船装载而来。所需耕牛、农具已饬由台湾道夏献纶筹款购置,开垦章程先已参酌妥协俾易遵行。[120]在丁日昌的主持之下,新的招垦工作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光绪四年(1878)春季,由夏献纶和道员方穟分别拟定的《招垦章程》及其变通章程正式颁布施行,以此为标志,台湾后山的招垦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由夏献纶所拟定的《招垦章程》共有二十条,它是针对在台湾招募的垦民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为:

由台地所招垦民,俟到地开垦起,前六个月,每名每日给银八分、米一升;其什长每日加银二分;百长月给银八两、米三斗。后六个月,田地渐次开辟,应减为每名每日给银四分、米半升;一年后概行停止。开垦之地,总以成熟三年后升科,其所领口粮、牛只、农具等项,或于田亩成熟三年,缴官归还成本;或不能完缴,即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均由各该处招垦局体察情形办理。[121](www.xing528.com)

而后来由道员方穟拟定的《变通招垦章程》则是针对从大陆招徕的垦民的,其主要内容为:

(大陆内地)垦民到台之日起,前一年,每日每人给银八分、米一升;什长加银四分;百长月给银九两、米三斗;尾后半年,什长、垦丁每名日减银三分,予限一年半为期,田园具备,种熟有收,银米概行截支。开垦之地,总以三年后,委员复勘升科。其前领过口粮、农具、牛只、籽种等项资本银两,分作十成,开耕五年以后,田地概行成熟,每年摊完二成,期限五年缴清成本。或俟三年升科后,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经由开垦委员体察情形办理。[122]

上述从光绪四年开始实施的新的招垦章程与原来的《屯政章程》相比,有若干不同之处。首先,对垦民予以区分,分别对大陆内地垦民与台湾垦民给予不同的资助标准。其中对大陆内地垦民较为优惠,不仅标准较高,而且时间较长,这与当时注重招徕大陆垦民有密切关系。其次,对事先发给的口粮、耕牛、农具、种子等项,规定到时必须缴还成本,而不是如原来那样由政府无偿提供,只要求垦成后每年后交纳三成的官租。[123]

除了实行新章程外,这时也在相关各处增设招垦机构,到光绪四年,后山的招垦机构已经发展到五六个,如岐莱招抚局、璞石阁招抚局、卑南招抚局、埔里六社招抚局、南路招抚局、枋寮招抚局。在丁日昌的主持之下,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招垦措施,台湾后山的开发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进展。特别是由官方从大陆内地招募垦民前往台湾开垦,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光绪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申报》对此作了报道:“台湾山后绵亘数千里,中多土产。其地均系膏腴,果得开耕,诚能上裕国课而下利民生。本报已屡言之。兹闻闽省各大宪已招人往山后开耕,一片荒山将成沃壤。所有农具、耕牛均由官给,每月每人并给工食制钱二千四百文并白米三斗。除雇用土人外,另用船政局第十二号轮船驶往广东招广、潮两属人民;自去冬至今春,约已招到四五千矣。闻内有千余人系在该处防堵,余俱业农;俟满三年后始行起赋,而田亩为开垦者世业云。”[124]又据袁闻柝《开山日记》记载,自光绪三年春丁日昌派人在汕头设立招垦局以来,已招募潮民2000余人,用官轮载赴台湾,其中800余名交予吴光亮安插在大港口及卑南等处开垦,仅卑南一地就安插了500余名。[125]至于恒春南路抚垦局,据委员周有基禀报,光绪三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间,共安置垦民340人,其中,妇女15人,小孩13人,其余312人为垦丁,全部共发给米票(口粮)101.55石。[126]另外,自光绪四年春至五年秋,周有基在八磘湾、牡丹湾、巴郎卫等处共发给垦民耕牛17头,犁、钯、锄头等各种农具数百件。[127]又卑南抚垦局自光绪三年九月起,至五年十月止,先后共领过银10164.9141两;支给各垦民口粮,并置办农具、耕牛、谷种等项开垦资本,总共银9708.55462两。[128]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当时后山的招垦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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