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签订后不久,英国就开始试探在台湾通商贸易的可能性。除此之外,美国想将台湾作为拟议中的太平洋轮船航线的中途加煤站,对台湾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1847年,英、美两国海军官员都曾调查过台湾煤矿,将煤炭样品送往海军部化验。1849年7月,由船长奥格登率领的美国双桅帆船“海豚号”抵达鸡笼港,一方面为搜寻在台湾近海遇险的美国船“水鬼号”的幸存人员,一方面也对鸡笼煤矿做进一步的勘察。1854年,以武力迫使日本放弃锁国政策的美国东方舰队司令潘理在第二次访问日本后,以寻找海难水手为名,派舰前往台湾进行调查活动。在其回国后的报告中,潘理建议美国政府应该在这个壮丽的岛屿上“独占先机”。[1]在当时美国人中,对台湾的侵略野心表现得最为露骨的莫过于驻华代办彼得·巴驾(Peter Parker)。1856年,即在他到任后的第二年,正值列强就修约及公使驻京等问题与清政府交涉。巴驾即就列强在华事务的解决向美国政府提出一个方案,他建议:“如果英、法、美三国代表亲临白河,而不被迎接到北京去,那么,法国即可占领朝鲜,英国再行占领舟山,美国占领台湾,直占领到对过去的种种获得满意解决,对将来有了正确谅解时为止。”[2]1857年2月12日,巴驾又致函国务院,强调美国占领该岛的必要性,敦促美国政府不要在事关台湾方面的这种人道、文明、航行和商业所系的行动上畏缩不前。他甚至唯恐稍有耽搁就会贻误美国在台湾的前途,所以十天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将美国驻香港舰队司令奄师大郎(James Armstrong)邀到澳门,共商这个对美国会有极重大意义的艰巨的问题。3月10日,巴驾在致国务院的一份密函中力主行动。他在信中写道:“一旦加利福尼亚、日本和中国间的轮船航线创办成立,这个煤斤的供应来源将会是最为有利的。该岛可能不会归属帝国太久;它一旦在政治上象在地理上一样地和帝国脱离关系,那么,美国占领该岛显有必要,特别是就均势的大原则而言。”[3]并认为“英国的属地在大西洋中有圣赫勒拿岛,在地中海中有直布罗陀和马耳他岛,在红海中有亚丁,在印度洋中有毛利西亚、锡兰、槟榔屿和新加坡,在中国海有香港。设使美国有意这样做,并能为占有台湾做好准备,英国当然不能反对”。[4]
由于美国政府未予支持,所以巴驾占领台湾的图谋未能实施。
台湾开放口岸,对外通商之后,往来台湾的外国船只日渐增多。台湾四周海面潮流湍急,风浪险恶,加上夏秋两季台风频发,外国船只在台湾近海遇难失事时有所闻。据相关统计,自道光三十年(1850)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之间,在台湾近海发生的外船海难事件至少有86起。[5]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美商双桅帆船“Iskanderia”号自打狗港购运大米,在驶往厦门途中,突遇台风,漂至嘉义县布袋嘴洋面,于距台湾府城约三十里处搁浅。船主赴台湾府城请求救助,但地方官员行动迟缓,等到所派官兵抵达出事地点时,船上货物及船员财物已被不法之徒抢掠一空。船主因向厦门美国副领事海雅特申诉,并向中国政府要求赔偿。同治元年(1862)十月初旬,美商三桅帆船“Lucky Star”号由上海装运棉花驶赴香港,航经台湾洋面遇风,漂至淡水西南约二十五英里处搁浅,船主纳尔逊(Charles Nelson)乘小艇逃生,上岸后被人挟持并遭拘禁,勒索赎金一千元。船上货物亦被不法之徒卸运而去。当时福州海关税务司美里登(Baron de Meritens)奉派至淡水调查涉外事件,获知本案发生经过,即会同台湾地方官员交付赎金并伙食费一百三十元,救出被拘留的“Lucky Star”号船员,但损失货物已无法追回,计达8万元。次年三月,船主诉请美国驻华公使要求中国政府赔偿。当时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虽然认为对于“Iskanderia”号和“Lucky Star”号,中国政府在条约上没有赔偿的义务,仍难推卸其行政上的责任。于是蒲安臣仍将此二艘美船失事的经过,照会总理衙门,要求中国方面注意《中美天津条约》第十三款的规定,切实履行义务。[6]可是,中国政府并未从相关事件中吸取教训,及时改正观念与做法,台湾地方官员也仍然颟顸如故,对此类海难事故采取听之任之、袖手旁观的做法,导致了后来“罗发”号事件的发生。
同治六年二月初四日(1867年3月9日),美国商船“罗发”号(Rover,又译作“罗妹”号)自汕头驶赴牛庄,因遇台风漂至台湾南端洋面,在红头屿附近冲礁沉没。船长亨特(J.W.Hunt)夫妇及船员等共十四人,分乘小艇逃生,于初七日在瑯峤尾龟仔角鼻山登岸,突遭科亚尔族土民袭击,全部被害,仅一中国籍水手侥幸逃生,经猫仔坑匠首及商民协助,乘货船至打狗,向英国领事报告。[7]英国领事贾禄(Charles Carroll)接报后,一面致函台湾道吴大廷,“请饬地方官确查情形,照律究办”;[8]一面报英驻华公使,经由英公使通知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同时命令停泊于打狗的英国军舰“Cormorant”号由舰长卜劳德(Broad)指挥,由英国领事陪同前往出事地点调查。该舰于二月二十一日抵达龟仔角,不料土民早有防备,一见英军登陆,即予猛烈射击。英军不愿冒险前进,退回舰上,发炮轰击土民隐藏的丛林后离去。
二月二十七日,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Charles W.Le Gendre)获悉“罗发”号事件后,即赶赴福州,与闽浙总督吴棠和福建巡抚李福泰交涉,要求饬令台湾地方官员对“罗发”号的幸存者进行搜救,并惩办凶手。闽浙总督循李仙得所请,饬令通商局司道密函飞布台湾道,赶紧查办,同时强调“再有外国人船。骤到生番地界停泊,务必设法劝阻,弭患事先”,并咨呈总理衙门查照。[9]就在李仙得赴福州的第四天,美国亚细亚舰队的旗舰“Hartford”号到了厦门,适英舰“Cormorant”号也自台湾而至,亚细亚舰队司令贝尔(Bell)少将从卜劳德处得知“罗发”号失事及船员遇害的经过,即令在福州的美国炮艇“Ashuelot”号开赴出事地点。
三月十四日(4月18日)李仙得偕艇长费米日乘坐“Ashuelot”号炮艇抵台,照会台湾镇总兵刘明灯及台湾道吴大廷,要求“拨兵会剿”,且“其意甚锐”。[10]刘明灯、吴大廷给李仙得及费米日的复照中称:“台地生番穴处猱居,不载版图,为声教所不及,是以设有土牛之禁,今该船遭风,误陷绝地,为思虑防范所不到,苟可尽力搜捕,无不飞速檄行”;[11]除允以饬令凤山营、县派拨兵役设法查办外,对于李仙得、费米日欲自行带兵往剿一事,则“再四劝阻”,予以婉拒。对于刘、吴之推诿、消极的态度,李仙得甚为不满,而复照中所称“台地生番”、“不载版图”等不负责任的说法反而给予李仙得等自行查办的口实。数日之后,李仙得与费米日竟自行驾“Ashuelot”号炮艇前往“罗发”号船员被害地点亲自查问,但为土民所拒,不得登岸,而返回厦门。
三月初二日,香港《中国邮报》报道了“罗发”号失事、船员遇害以及英舰“Cormorant”号营救未果的消息,美国驻香港领事阿伦(J.Allen)立即将此事向美国务院报告,并建议夺占台湾岛。其理由为:(1)美国应在东方拥有自己的商港或商务站,以适应日渐增长的商务利益及东来美商的要求;(2)欧洲国家均已在东方拥有基地多处,美国迄未能分沾,最近英、俄两国有攫取台湾岛的野心,美国更不应处处让人占其先机;(3)美国在中国海岸缺商港或军港,一旦美国与其他欧洲国家发生战事,美船美舰的行动势必受到限制;(4)占领台湾实为保护美国在东方商务利益的最大关键;(5)台湾位置适中,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港湾众多,作为美国控制中国与日本海的基地,条件十分优越;(6)中国拥有台湾领土不及一半,且有名无实,岛上东部及南部地方,仍为“生番”居地,维持独立,“罗发”号事件的发生,即其例证;(7)若干美国人士曾主张用价款购买台湾,建立美国人居留地与港口,而这些人愿意提供所需的借款;(8)台湾如归美国所有,以往由“生番”酿成的野蛮风气,自可迅即消失,进而成为欧美对华商务的安全通道。[12]
尽管这些理由仅是十多年以前巴驾等人主张加以旧调重弹而已,但是“罗发”号事件多少还是给这种主张增添了一个新论据。然而,这种构想并不符合美国政府的政策。国务卿西华德在致驻华公使卫三畏的训令中指出,美国决无“夺取或占有”台湾任何部分的意图,[13]该公使的责任在于彻底调查“罗发”号船难的真相,并尽可能要求适当的赔偿。然而,美国亚细亚舰队的指挥官却持有不同的看法,再加上李仙得从旁怂恿,在国务院下达训令之前,即已采取武力远征台湾的行动。四月二十五日(6月7日)美国亚细亚舰队司令贝尔率领旗舰“Hartford”号及另一兵舰“Wyoming”号由上海起航,开始了前往台湾的报复之行。当两艘军舰到达打狗港时,“Hartford”号的麦肯基(Mackenzie)少校邀请英商怡记(Elles)公司经理毕麒麟作为翻译。在既未知照中国方面又不就近约同台湾地方官商办的情况下,两舰于五月初一日(6月13日)上午同时驶抵台湾南端海湾停泊,约180名水兵分作两队,分别由柏乐内和麦肯基率领分正、侧两翼登岸,向龟仔角土民部落住地发起攻击。由于该处丛林茂密,山路崎岖,加上天气炎热,美军行动相当困难。而土民则潜伏丛林深处,且战且退,向其射击。美军虽勇于跟踪追击,但苦于地形不熟,徒费奔劳,很快就精疲力竭。土民则趁美军歇息之机,突行袭击,麦肯基首当其冲,中弹阵亡。[14]美军见势不好,匆匆退回舰上,向岸上发炮轰击后驶回上海,并声言“回国添兵,秋冬之间,再来剿办”。[15]
在使用武力征服失败之后,美国又从外交上向中国施加压力。李仙得于六月十七日的照会中指责台湾镇、道始则允为办理,不必外国相帮,继则诿诸地非中国兼辖,为兵力所不及,似可置不与较,前后矛盾。并针对刘明灯等于五月初二日照复中婉劝之语,“纷纷诘难,语多恫喝[吓]”。并托福州海关税务司美里登向闽浙总督吴棠和福建巡抚李福泰申陈。[16]美国驻华公使也多次向总理衙门交涉,称如中国方面不尽快办理,则美国将自行处理。虽然美国舰队官兵在龟仔角登陆受挫,属恃强冒险,咎由自取,但美国兵船事前未经知照,又不就近约同地方官员商办,擅自对台采取军事行动的做法引起了中国方面的忧虑和不安。台湾镇、道接获报告后不胜诧异,认为“洋情悍执,既据声言回国添兵,秋冬再来剿办,恐亦未尽子虚”,为谋应付,乃督令台湾知府叶宗元饬该地方文武,安抚瑯峤附近庄民,挑选屯弁屯丁于瑯峤附近的水底寮驻防,悬立重赏,密约熟“番”乘间代谋,并饬令该地方文武,如美船再来旗后,应立即驰往,设法阻止,以免仇衅越结越深,致成不了之局。闽浙总督吴棠、闽抚李福泰也认为“罗发”号船难事件中美商既被擒杀多名,又有兵船挫失之事,断不肯置不与较。一旦美国果真添兵再与“番”人构衅,则台地动多牵掣,自应赶紧设法筹办,不容以推诿而生枝节。于是一面答复李仙得的要求,应允即行严饬台湾文武官员查办,并派熟悉该处情形的前署台湾镇总兵曾元福及委署台防同知王文棨前往协助刘明灯、吴大廷等,相机妥筹,务将滋事“生番”缉获惩治,查起被害洋人尸身交领。[17]总理衙门也认为倘美国果于秋冬间带兵而来,更难阻其不往。若“生番”被挫,难保洋人不别生觊觎之心,则办理更形棘手。如台湾地方官员不能预为熟筹妥办,迁延日久,必致哓渎不休。因而请旨饬下闽省督、抚,严饬台湾文武官员“迅速购觅熟番,相机办结,不得任令颟顸支饰”,再给美国人以寻衅的借口。[18]
刘明灯接获命令之后,于八月十三日率所部兵勇五百名由郡城出发,同时,台湾道吴大廷也照会李仙得,邀其以观察员的身份乘船前往。十八日,刘明灯抵枋寮,一面由民夫伐山开路,一面将随携之番银、羽毛、红布料、珠等分别赏赠土民,于二十六日进至瑯峤,驻扎柴城,与先后抵达的北路协副将曾元福、海防理番同知王文棨、李仙得及其译员毕麒麟等人会合。经过询问,得知龟仔角土民部落离瑯峤尚有四十余里,地势险要,共有十八“番”社,并有闽粤人散居其间,大头目为卓杞笃。刘明灯认为如得卓杞笃前往宣谕,散其党羽,拿获“凶番”数名,尽法惩治,以谢洋人,该案即可办结。然而,“番民”负固不出,无可奈何,刘明灯与台湾道吴大廷函商,先派员安抚其余番社,并拟拔营进扎龟仔山,定期进剿。附近闽粤庄民闻讯,担心战事发生,难免玉石俱焚,乃一致停止“番”地交易,劝令“生番”勿事抗拒,以息事端,并至营地陈述“生番”悔罪之忱,请求罢兵。李仙得对此表示同意,并向刘明灯提出以下几条作为办结条件:(1)由十八社头目卓杞笃亲自向李谢罪,并作不再发生类似行为的保证;(2)由瑯峤至龟仔角一带的闽粤各庄及熟“番”具结作以上保证;(3)“生番”交还“罗发”号人员尸首赎款及船上物品;(4)中国于台湾南端设立炮台,保护过往船员;等等。[19](www.xing528.com)
刘明灯对此予以应允,李仙得遂于九月十三日(10月10日)率同毕麒麟及译员向导等前赴事先约定的火山地方与卓杞笃会晤。在毕麒麟与李仙得的欺骗、威胁及利诱之下,卓杞笃终于屈服,与李仙得达成下述协议:“嗣后船上设旗为凭,无论中外各国商船,如有遭风失事,由该番妥为救护,交由闽粤头人转送地方官配船内渡;倘若再被生番杀害,闽粤头人转为帮拿凶番解官从重究治。”同时,李仙得将亨特亡妻头颅及遗物赎回,其余尸身已被该“番”抛入海中,无从归还。此外,刘明灯又将代为追回的“量天尺、千里镜”等发还李仙得。至李所费赎费“番”银一百元,也由刘明灯悉数偿还。李仙得见目的已达到,即请刘明灯撤兵免究。至于官军设立的临时炮台与营房则暂时保留,以待商请闽省督抚同意后,再在该处建立永久性的炮台,设官派兵驻守,仿照条约保护遭风遇难的船员。刘明灯也完全同意,将双方历次协议的原则,订定章程十条,并取得当地闽粤各庄及熟“番”头人的保结,而结束此次军事行动。[20]
然而,李仙得并不以此为满足,在“罗发”号事件结束的第二年,即1868年二月他又偕同毕麒麟等人再次潜入南部部落地区活动,遍访“色比里”“迫朴”诸部落,与卓杞笃重新会晤,赠给许多礼物,并与卓杞笃正式签订上年达成的协议。其内容为:
郎娇之南十八族,并迤东一带之山若海,统包海澳在内,其地总名为台湾南澳。澳之土官头目多克察,因台湾有美国三枝桅之船,船名呼路儿,其水手被库腊人所害,今特请某出示,某名让礼、姓李想儿,现作美国领事,料理台湾并厦门通商事务,特发此一纸告示,为我们与多克察同记着一千八百六十七年事情。现今花旗国家亦乐准照此举行,即驻札[扎]北京通商大臣亦当允准。今将所约各款列下:
一、多克察所辖十八族,无论何族,皆当善遇西国难民;而难民未上岸之先,亦须先挂红旗为号,即欲用石为载或需淡水及船中尚有应需各物,皆当令水手在岸边先展红旗,待岸上有旗接应,方可进前。至所向地方,亦当依彼人指引。
一、船中人不准到各部族居住之乡村,及其射猎所到之山岭,只许在“抽哑梭竿”地方行走。此地系东南第一川,在南澳东南角之北。又许到“吐拚勒”地方。此地在呼路儿水手受害之磐石西边,此处值东北风时,水泉最好。除此两处外,凡有由别处上岸者,皆是自蹈危机。尔等勿恃国家成约,谓可护庇,反受土人之累。缘以外地方,不在约内,倘被土人欺陵[凌],彼地不担干系也。
让礼李想儿押
在见台湾南埠总税务司意勒安打们押
翻译官毕克淋押[21]
就外交法则的观点而言,李仙得与卓杞笃的协议显然是对中国主权的破坏,“因为任何一方皆无权也无法理根据来进行这样的谈判,更遑论签订这项协定”。[22]然而,因为台湾地方官员的颟顸无知,昧于外情,不知不觉就落入李仙得有意设下的将台湾地方当局与部落首领分作两个不相隶属的单位的圈套,成为其所谓“台湾番地不是中国领土”之谬论的一种根据。李仙得认为此事意义重大,在其呈复美国国务院的报告中自鸣得意地说:“此行打开了美国与台湾南部生番直接交往的途径,促使生番停止其杀人报复的野蛮行为,而由于‘罗发’号事件的解决,又达成了保持美国声威播及中国的任务。”[23]此后数年,李仙得经常随同美舰巡泊台湾港口,多次私下进入部落地区活动,博得了台湾部落问题专家的名声,最后被日本人所利用,在1874年日本武装进犯牡丹社之役中充当了为虎作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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