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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城市社会变革研究大突破!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际上,在“唐宋变革”的争论中,最早真正对由唐至宋的城市变革进行系列研究并取得很大成就的是加藤繁。关于草市及其发展问题的研究。因此,对于研究当时的经济情况、社会情况,草市是难以忽视的对象之一。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唐代,把州县治城内限定的商业区域称为市,在这里施行所谓“市”的特殊制度,而城外的小商业地区不适用“市”的制度,从而不公开称为市,而称之为草市。

唐宋城市社会变革研究大突破!

实际上,在“唐宋变革”的争论中,最早真正对由唐至宋的城市变革进行系列研究并取得很大成就的是加藤繁。氏著《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关于唐宋的草市》《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论唐宋时代的商业组织“行”并及清代的会馆》(《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1]所收)等对唐宋时期坊市制的崩溃、草市的发展及商业组织的“行”等问题都作了开拓性的研究。

关于坊制崩溃问题的研究。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2]追溯了唐代及其以前坊的构造情形。作者指出,唐代曾经在长安洛阳以及各州县开设坊制;都城长安的皇城南三十六坊,每坊各有东西两门,其他七十余坊,各有东西南北四门;坊内除了联络东西南北各门的道路以外,还有若干条道路,这些道路,好像就叫做“曲”;坊的周围,除坊门外,都围着墙,只有特定的人被准许凿开墙头,向外面的大街,开设私门。唐代的坊制,在宋代初年也还存在着,到宋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仍是如此。而坊的制度——就是用墙把坊围起来,除了特定的高官等以外,不许向街路开门的制度——到了北宋末年就已经完全崩溃,庶人也可以任意面街造屋开门。加藤繁在谈到唐代以来坊的制度崩溃的同时,也指出坊的名称不一定就此消灭,并推测唐代的坊门上都挂着匾额,揭示坊名,这种门就造在坊的四面(或者两面)。坊门就造在坊的进口处,从大街进入坊内小巷的地方;大街上没有坊门,只有城门是当着大街建筑的。所以,坊表不是在坊门的原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在坊制崩溃以后,独立地新建的东西。作者认为,坊制既经崩溃,坊的意义同时也起了变化,变成指街路或者指街路上所立的坊表而言,而作为街路名称的坊名,实际上又被因著名建筑物等而得名的通俗的街巷名称所压倒,也不大通行;因此,与其说坊表是街路的标识,不如说它已经主要成为旌表孝子、节妇、名士、俊才等,并且增加街路的美观的东西了。关于坊制在宋代什么时候崩溃,加藤繁提出可以参考街鼓制度来断定。因为,唐代无论都鄙,在日没和天明时开闭坊门;在长安、洛阳等地,那时特别要击鼓。宋代开封的街鼓制度,从开国以来到仁宗的中期还继续存在,以后就废掉了,到神宗的熙宁年间(1068—1077)已经完全不用了。街鼓制度,也就是随着街鼓而开闭坊门的制度。坊制既经破坏,在坊的周围住家已经谁都可以朝街开门,那么,坊门的开闭已经没有以前那样的重要意义,因此,开闭也没有一定的规则,这样,街鼓的制度也自然只有废弛下去了。因而,坊制的崩溃和街鼓的废弛是同时发生的。具体而言,仁宗中期以后不闻街鼓之声的时期,同时就是坊制崩溃的时期。在坊制崩溃后不久,就发生了在街上建立坊表,标示坊名,以代替原来坊门的标榜的事。此外,随着坊制的崩溃,在管理制度上,宋代实行厢制,以应对都市人口的增加、都市地域的扩大。

关于市制崩溃问题的研究。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3]提出市的制度,从秦汉到唐代,大体上没有造成显著的变化,而到宋代,市的制度崩溃,形成了新的市场制度。因为自古以来,商店至少在原则上是要设在市内的,在唐代也是一样。在唐代,两京及各州治,设有东市、西市、南市、北市等,县治也设县市,但这些市是限定的商业区域。就是说,它的区域是一定的,原则上,规定商店应该设在这里,而在市内,商店根据它所买卖的商品的种类各聚一团,称之为行。所以是同业商店聚而为行,行聚而成市的情况。并且,市内除了商店以外,也有仓库。市的一切营业,规定日出时坊市之门一开就同时开始,日没,坊市之门一锁就同时停止。从北宋仁宗时起,坊的制度废止了,因此,商店就移到街头,面临大街营业,这就是说,北宋中期以后,对于商业的场所和时间的限制已经撤除。商店各个独立地随处设立于都城内外,但是另一方面,行的制度也还在相当程度上维持着,以前存在于市的内部的同业商店的街区,到处看到超越它的旧的限界。定期市在同业商店的街区以及交通便利的河畔、桥畔等处繁盛地举行。利用寺观或其他地方一旬举行几次或一年举行几次的定期市也时常举行。仓库也随着方便,自由设置。

关于草市及其发展问题的研究。加藤繁《关于唐宋的草市》《唐宋时代的草市及其发展》[4]提出草市见于东晋以来的文献,它的最初的意义似乎是草料的市,因为草料市通常在州县治的城外,最后却把城外的市井,不问远近,都叫做草市,草市似乎也可以解释为粗率的市的意思。随着唐代到宋代交通贸易的发展,都会也发展起来。草市大概就是随着这种都会发展的趋势而扩展起来的。因此,对于研究当时的经济情况、社会情况,草市是难以忽视的对象之一。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唐代,把州县治城内限定的商业区域称为市,在这里施行所谓“市”的特殊制度,而城外的小商业地区不适用“市”的制度,从而不公开称为市,而称之为草市。在宋代,出现了很多叫做镇和市的小工商业都市,开启了地方制度上的新纪元,而这种镇和市,应该认为是从草市发展起来的。唐宋时代,所谓村墟乡落之间,在虚市、市集等名称下,举行定期市,在地方住民的生产品和都市的商品之间发生交换的作用,应该认为这种稍稍繁盛的定期市是在草市、镇市举行的。在宋代,作为商业区域的“市”的制度崩溃了,同时,“坊”的制度也破坏了,商店可以在都城内到处临街开设,不问昼夜地营业,都市的商业无论在场所上,无论在时间上,都没有了限制。在都城内发生了这样的变化,而同时在都城外面,也就是在乡间,草市发展起来,产生了叫做镇市的小都市,展开了新局面。至于在宋代,为什么出现了这么多的镇市?作者认为,一面应该参照都城内部的变化发展,一面应该结合当代国内和平的持续、人口的增加、耕地的增加、农产物的增值、手工业的变化、交通商业的发展、外国贸易的发展等加以考察。

关于商业组织“行”的问题的研究。加藤繁《论唐宋时代的商业组织“行”并及清代的会馆》[5]提出,在唐宋时代,同业商人组织,叫做“行”,而“行”这一个词,同时又指同业商店的街区而言。然而,因为同业商人的组织似乎胚胎于同业商店的街区,照着顺序,必须先从同业商店街区的行说起。同业商店集合在一起,形成街区的习惯,似乎从很古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在唐代,商店根据它的种类集合在一起,成为一团,把它叫做行,因此,当时中央地方的各个都市中的市,就是由好多的行形成的。在唐代,行也可以用市这一个词来表现。换句话说,市这一个词,除了指商业区域而外,在有的场合,也指商业区域中的行。宋代是把卖者买者定时集合、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即定期市——称为行、市或者团的。定期市所以称为行、市等等,是根据唐以来就在同业商店的街区(即行)开市的事实的;就是在宋代,定期市在同业商店的街区开市的事实也很多。然而,定期市却不一定限于在同业商店的街区开市。这和市的制度的崩溃有关系。规定叫做“市”的商业区域,把商店专设于这个地方的制度,到了唐代末期,已经松弛颓废,而到北宋中期以后,就完全崩溃。其结果,商店分布的情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种种的商店毫无限制地任意开设,还有一种,同业的商店虽然脱离了叫做“市”的商业区域的拘束,但还是集合而成街区,散在都市内的各个地方。定期市在同业商店的街区开市,是后一种场合的事情;在前一种场合——就是同业商店散在各处的场合,就选择交通方便的河畔、桥头、城门内外等地方开市,而不管在什么地方开市,它都叫做行、市或者团。行,是同业商店的街区,但是,在唐代末期,那里不是严格地只许设置同业的商店,也有一些其他的店铺存在。到了宋代,市的制度完全崩溃,因此,行的制度也发生了变化,而同业商店集合成为街区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这种街区,就叫做行或者市。在行内开设店铺的同业商店,自己也形成一种组织,它的组织也称为行。而属于这种组织的商人,叫做行人、行商、行户,等等。在宋代,似乎同业的商人不是都属于它的行(组织)的。换句话说,似乎贫乏的小商人不一定入行,属于行的,主要是中等以上的商人。作为行的首长,设有称为行头或行首、行老等的人物。这种人,起初也是同业商店街区的首长,同时大约也是它的组织的首长,在市的制度崩溃以后,就主要作为同业商店组织的首长而出现了。宋代,同业商人组织的行应该接受官府的要求,筹办所需的用品,属于行的商人顺次担当供应需用品的任务。这任务称为行役。行役的制度,恐怕起源于唐末五代,到宋代更加发达起来。唐代的商业主要是在市——就是限定的商业区域——内进行。这样看就是市独占商业的一种制度。从而,必须认识到,各种商业大体上都由市内各同业商店街区营业的同业商店所独占。这是市的制度当然的结果,不是同业组织的力量。然而自从唐代中叶以来,市的制度逐渐废弛,到了北宋中叶以后,就完全崩溃,虽然某种商店还依照行(同业商店的街区)的形式设置,但是设在行以外的,行内杂设其他商店的,也不在少数,总之,商店的开设,几乎没有限制。这时候,行人的商业独占权,濒于崩溃的危机,这是不会错的。而被这种形势所刺激,行的组织的团结加强起来了,虽然市废掉了,同业商店的街区也废掉了,但是行人等依靠着同业组织的行的力量,努力维持他们的独占权,而大体上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因此,从唐代中叶以后到北宋中叶以后市制崩溃的时代,同时也是商业组织的行发展的时代。作者认为,行役制度起源于唐末五代,到了北宋,更加发展起来。行役就是政府作为承认行的营业独占权的继续的代价向行提出的要求。行役的发展时代,大体上是和商业组织的行发展强化的时代并行的。

除上所述,加藤繁还在《宋代都市的发展》中对唐宋时期城市中出现的其他重要现象作了探讨。作者认为,瓦子作为演艺场所,它的发展成长,是宋代的事情,唐代在长安等处,还看不到瓦子存在的形迹。在唐代,以大众为对象的演戏,只是在市、寺院和道路上演出,此外,没有演戏专用的地域。可是,到了宋代,虽然路头的艺人也还继续存在,也偶而有在寺院里演戏的,但是已经设置了叫做瓦子的戏场的地区,已经建设起许多广大的戏场,这种特殊的戏场地区的设置,不能不说是在宋代才开始出现的事情。唐代长安,坊里偶而设有酒楼,并且,似乎在东西市里也有若干的酒楼存在。可是,因为当时坊制已略有废弛,还可以维持下去,所以,这些酒楼都设在坊的内部,不是朝着大街、露头露面地建立起来的。酒楼向大街上发展,甚至设在皇城南面的大街上,连街名也由酒楼来定名,这些情况是宋代才发生的现象。更不用说,就是在宋代,这种情况也是在坊制崩溃后才发生起来的。当时都市制度上的种种限制已经除掉,居民的生活已经颇为自由、放纵,过着享乐的日子。这种变化,是由于都市人口的增加,它的交通商业的繁盛,它的财富的增大,居民的种种欲望强烈起来的缘故。同时,作者也指出,对于这些变化的原因还必须充分研究,对于这种变化和政治、军事文学美术等的关系,也必须加以考察。

从今天的角度看,加藤繁的研究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树和新认识:

一是从城市制度层面提出坊市制向厢制的转化[6],二是分析了草市的发展带来的市场分布及形态的新格局,三是对商业组织内部变化的研究为后学者揭示了它与城市结构变化的关系,四是对城市市民生活变化的研究,带动了我们思考城市社会消费结构的终端问题。加藤繁的综合性系列研究为我们认识唐宋时期城市变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观点,也给我们提供了若干研究的新境界和新领域。

继加藤繁之后,日本学界对唐宋城市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日野开三郎的《唐代邸店的研究》正续篇、佐藤武繁的《唐代的市制与行——主要以长安为中心》(《东洋史研究》第25卷,第3号)、宫崎市定的《汉代的里制与唐宋的坊制》(《东洋史研究》第21卷,第3号)、斯波义信的《宋代商业史研究》、曾我部静雄的《中国及古代日本乡村形态的变迁》(1963年)、梅原郁的《宋代的开封与城市制度》(《鹰陵史学》3、4号合刊),等等。[7]应该说,在加藤繁研究的影响下,城市研究的基础不断被拓宽,虽然加藤繁的有些观点后来不断被修正,但他的研究对此后陆续发表的有关唐宋时代城市的各种研究的开拓、启迪作用是不言而喻的。(www.xing528.com)

【注释】

[1]〔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

[2]〔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第239—277页。

[3]〔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第278—303页。

[4]〔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第310—336页。

[5]〔日〕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第337—369页。

[6]学界围绕这一变化展开的研究此后又有新的进展和新的提法,如厢坊制、街市制、街隅制等。

[7]参见〔日〕木田知生《关于宋代城市研究的诸问题——以国都开封为中心》,冯佐哲译,《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2期,第4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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