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东北为代表的老工业基地振兴成为决策层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早在1992年,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便着手研究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问题,所形成的最终报告《中国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对老工业基地的形成与发展和结构进行了分析,在研究了11个重点城市和辽宁、湖北两省的基础之上,提出初步的改造和振兴思路。
1995年,由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与开发促进会组织牵头,首次完成《老工业基地的新生——中国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研究》的研究报告,报告以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重庆、哈尔滨等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为对象,从历史发展及特点、现状和挑战、改造与振兴的途径等方面初步提出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与振兴的目标模式和途径,为后来中央政府制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⑦。但这两个基础性的战略层面的研究,并未触及老工业基地与所在城市空间发展的问题。
2003年,十六大正式提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了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性文件,之后,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文献开始大量出现并向纵深发展。在《意见》指导下,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分别编制了各省的“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这些规划与以往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其实并无本质区别,仍是以发改委主导的经济发展目标指标为导向,至于“何地”的问题仍一笔带过。(www.xing528.com)
进入21世纪以来,老工业基地的老化与相对衰退,包括产业结构老化(工业产业结构趋同化严重)、技术老化、产业组织老化,成为老工业基地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以此为出发点,这些基地的宏观策略首先就是建构经济复兴的目标。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2004)》为例,其认为老工业基地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机制性矛盾”“资源枯竭、资金短缺、国企比重偏大、负担沉重”,为此,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目标是“经济结构调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筑开发性经济体、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增强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⑧。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分别编制的振兴规划,其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一致。
因此,加速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实现计划经济导向向市场经济导向的转变,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是当前乃至以后一段时期内老工业基地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围绕老工业基地所展开的经济建设、制度建设、空间发展等课题均应围绕这些目标进行。这些目标与西方国家遏止内城衰败,提振经济发展,促进人口再集聚,等宏观战略目标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所以我国在城市老工业基地更新与再开发的目标建构和战略对策方面均有自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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