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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工业区更新:发展阶段与评价方法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与资源地的脱离、同类企业在少数几个城市的过度集中,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同时也使消费市场远离生产地,加深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但不可否认,这些工业作为新中国建设仅有的基础,为以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旧中国工业发展与城市的关系旧中国城市的显著特点是以消费性为主,工业生产落后于商业。因此,旧中国时期形成的城市工业区在当时的城市功能构成中并不占据主要地位。

1)1949年以前:艰难起步

(1)旧中国工业发展及区域分布概况

中国的近代工业发轫于19世纪60年代,最初主要是清政府洋务派创办的近代军事工业,19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扩充到一些民用工业,私人也开始投资新式工业,形成中国最早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同时,在帝国主义坚船利炮的开路下,不少外国企业也纷纷进驻中国。这就在总体上形成了官办、民办和外资企业这三类工业形态。大体而言,在甲午战争(1894年)以前,中外资企业基本平分秋色,之后,外资工业逐渐控制中国市场,如1936年,主要外资工业产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煤56%、发电量55%、铁矿石99%、棉布64%、卷烟58%,国民经济的工业命脉基本掌握在外国公司手里。抗战八年,工业生产大幅下滑,1949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仅有140.1亿元,还不到1936年280.6亿元的一半

从区域分布来看,旧中国工业主要集中在对外通商口岸和帝国主义的势力范围之内,偏集于东北和关内沿海六省,呈现突出的不均性和地方性特点。其中东北是全国重工业最集中的地区,关内沿海六省则是全国轻纺工业最集中地带,其他地区的工业基本空白。同时,工业又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如在东北,80%集中在辽宁的沈阳、抚顺、本溪、鞍山、大连五个大城市;关内沿海地区的工业,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广州、无锡和青岛等城市。根据1947年发表的20个主要城市调查材料,上海集中的工厂达7738家,占总数的54%,天津占9%,青岛占3%,广州占3%。仅以这四个沿海城市而论,回中国工厂总数就占到全国的70%,工人数量占全国69%,1949年,上海一市的工业产值即达全国总量的23%,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南部占20%,以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唐地区占10%,旧中国工业区域分布的严重不平衡可见一斑(图2-13)。

这种工业分布的区域失衡是旧中国不平衡的社会政治、畸形的对外关系的映射,而与生产资源的分布、工业的相互协作关系不大。生产与资源地的脱离、同类企业在少数几个城市的过度集中,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同时也使消费市场远离生产地,加深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但不可否认,这些工业作为新中国建设仅有的基础,为以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个时期遗留下来的部分工业厂房、仓库、设备也成为中国工业发展史最初的见证者,多具有重要的文物和历史价值。

(2)旧中国工业发展与城市的关系

旧中国城市的显著特点是以消费性为主,工业生产落后于商业。如1949年第一大工业城市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为30多亿元,占工商业总资本的三分之一,而商业资本则占到三分之二;第二大工业城市天津为6.68亿元,其他城市更可想而知。因此,旧中国时期形成的城市工业区在当时的城市功能构成中并不占据主要地位。从区位特征和空间分布上来看呈现如下特点:

①与水路、铁路等交通关系密切

19世纪60年代以后,洋务派共创立企业40多家,其中以“求强”为目的的军事企业19家,以“求富”为目的的民用企业20多家(表2-3),其余30余家企业类型与之类似,这些企业的生产主要满足军队发展和国家基本建设所需,与一般城市消费关系不大,故其布局通常选择在当时交通运输最方便的位置——水路和铁路,而矿业企业则在矿产资源地独立形成矿区,与周边城市基本没有关系。如江南制造局原系李鸿章所购位于上海虹口的一家美国旗记铁厂,其后迁建于上海城南沿黄浦江的高昌庙镇,从最初占地70余亩,逐渐扩大到后来的400余亩。

图2-13 主要近代工业分布图

表2-3 19世纪60年代以后洋务派创立的企业类型

由于各帝国的进入靠的是坚船利炮,从海上路线入侵,因此滨海、沿江码头地区成为跟随租界涌入企业的集聚地,这一特征在早期有租界的城市尤其突出。例如广州,1856年英法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天津条约》,将沙面划定为租借地,英法各据一方。沙面是广州珠江前航道与后航道的交汇处,是水运交通最为便捷的地点。随着租界的建设,大批的帝国列强商行、银行入驻,其所属公司沿珠江前、后航道建设一大批厂房、仓库和码头(图2-14)。同样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北京条约》中,天津被迫于1860年开埠通商,由英、法、美三国在海河下游距城3km处划租界,总面积853.9亩,其后逐渐扩大为八国租界,总面积达15.57km2,相当于当时天津旧城的7.9倍,沿河码头和港口基本都被抢占瓜分,到1928年,外商在天津开设有工厂100多家,绝大部分都分布在各个租界之中。

侵略触角逐渐深入,由港口城市逐渐向内陆通过铁路渗透,当时的政府也开始大力修建铁路,企业、工矿与铁路的关系日益密切。铁路带来的工业集聚效应在内陆地区尤为突出,如当时作为内陆县城的郑州,在20世纪初京汉、陇海铁路先后建成通车后,一跃成为交通枢纽,进而开始一系列的工业建设。1912年巩县孝义镇创办巩县兵工厂,职工人数达1.2万余人,成为当时全国四大兵工厂之一,到1938年日军侵犯中原时,郑州因铁路带来的工厂已达20家。而整个河南省,在近代以来共出现四个纺织厂:广益纱厂(安阳)、成兴纱厂(武陟)、豫丰纱厂(郑州)、华新纱厂(卫辉),它们全部位于铁路沿线。

图2-14 1934年珠江前、后航道仓库、码头和工业分布图

②“镶嵌式”布局,功能分布零散、协同关联性不强

旧中国的发展内忧外患,工业领先的城市建设同样面临各种压力,处于整体失控状态。一方面,两千多年的城市营造思想被逐步打破,而新的营建理论尚未树立;另一方面,帝国列强在各通商口岸城市的租界划分,冲击了原有城市空间格局,导致城市功能和形态的破碎化。与此同时,工业用地这一新型用地功能的出现,因没有统一规划思想引导,各帝国洋行纷纷抢占交通区位优势最突出、用地条件最好的地段建造工厂、仓库,在背后各种势力的角力下布局随意,进一步加大城市无序的建设。

虽然一部分城市在帝国主义的主导下制定过城市规划,但在战火频仍、政局不稳的情况下很难实施。例如天津,在各租界内多进行过相应的土地使用规划行为:英租界制定有《推广租界分区条例》,将租界内用地分为三等;日租界则采用功能分区制,将租界分为商业区、工业区、仓库区、特别区和住宅区;其他租界也有类似规划,只是建设规模和深度不同。但这些规划都是“根据各自所需要,按照各自城市规划的方式,又互有戒备,所以,路网形式、密度以及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尽相同、互不衔接,建筑风格、功能布局也各异”,对城市工业区的布局更不可能统一考虑。无锡市以纺织、面粉加工、机械加工等为主,工厂规模一般不大,通常都分散在运河两岸交通便捷之处,与居民区、商业区混合分布,呈现功能区块的“镶嵌”模式(图2-15)。

图2-15 无锡市工业遗产分布图

位于城市内部或郊区的官资、民资或外资工业,除少数企业规模较大,成为近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激发因素之外,一般的都规模较小,对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而位于城市外部的工矿区,往往成为后来独立工矿城镇发展的基础。如近代武汉的发展就是官资企业带动的典型例子,其近代工业化建设始于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最突出的是汉阳炼铁厂和湖北枪炮厂的建设,前者为当时“亚洲第一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包括大小10个工厂,工人3000名,此外,武汉还建有纺机厂、丝麻厂、造纸厂等,这些工厂的建设使武汉迅速崛起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工业基地。

2)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以重工业为重点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指导纲领,确定了“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的工业化建设纲领,同时拟定了以恢复东北为主兼顾内地的工业布局政策。这一阶段由于要应对朝鲜战争,建立强大的国防工业和重工业成为优先方向,国家对原来重工业基础较好的东北地区尤其重视,新建设了一部分重点基础性项目,如辽源煤矿中央立井、阜新平安立井、抚顺电站、沈阳风动工具厂等,使工业地区结构开始变化,沿海工业产值比重有所下降。

在工业政策方面,这一时期重点完成了三大任务:一是没收官僚资本,二是清除帝国主义在华的工业势力,三是保留小官僚、小地主经营的工业和民族资本工业,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国有工业的管理、生产制度,奠定了国营工业体系的初步基础,并迅速恢复生产。据统计,1949年共没收和接管官僚资本工业企业2858个,职工129万人。通过调整恢复,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各种工业品产量大幅增加,年平均增长率达34.8%,1952年全国工业生产超过战前水平23%,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也都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国有工业的产值从1949年的36.8亿元增长到142.6亿元。

3)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奠定和工业地理平衡阶段(1953—1957年)

“一五”计划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大规模工业经济建设的第一个阶段。这一时期以苏联援建我国的“156项”工程为核心的694项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业框架,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地理失衡的局面,并形成八大新兴工业基地城市和21个重点扩建工业基地城市。这批工业企业中相当一部分直到今天仍是我国工业体系中的中流砥柱,在近60年的发展过程中,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

(1)基本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一五”计划于1952年编制完成,1953年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规定“一五”计划期间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一五”计划中设计的基本建设单位将近3000个,其中限额以上的694个,限额以上属于重工业的达586个,占84.4%,重工业投资比例占工业总投资的88.8%,完全体现了以重工业建设为重点的建设方针。

(2)建设中心:重工业,以苏联援建“156项”工程为骨干

在694个限额以上的工业建设单位中,苏联援助156个,即著名的“156工程”,是“一五”计划的核心和骨干。“156项”工程最终实施150项,其中续建项目5项,扩建项目6项,改建项目21项,新建项目124项。这些项目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80%处于内陆省份。由于这批企业规模庞大,还涉及住宅、公共设施等配套的规划建设,与所在城市关系密切。这批企业由苏联专家帮助,按照苏联的城市规划思想与方法,以工业建设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比较早完成的有西安、兰州、太原、洛阳等城市,到1957年,国家先后批准了15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与城市的协调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3)实施结果:改变了工业地理格局,形成了一批新兴工业基地

“一五”计划到1957年底超额完成了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在施工的一万多个建设单位中,限额以上的有921个,比原计划增加227个。“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带动了整个国家经济的全面高速增长,工业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同时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地理畸形不平衡的局面,形成了一批新兴的工业基地城市。

①工业生产能力和效益大幅度增加

“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全面高速增长,工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到1957年,全国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了128.6%,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46.9%上升到1957年的56.7%。

②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

高度集中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是学习了苏联斯大林时期的模式,其优点是在短期内可有效地将有限的社会资金、物质和技术力量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并迅速形成新的生产力,高效调度生产资料,克服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各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状态。这种集中化的管理在新中国成立之初30年的时期内为我国工业化建设发挥了突出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工业经济发展的最突出特征。

③改变了工业地理分布

经过“一五”建设,我国工业地理,尤其是重工业地理的分布发生了显著变化。在694个限额以上的工业基本建设项目中,有472个分布在内地,其余222个分布在沿海各地,大大加强了内地的工业基础。从地区部署上来看,这一时期工业建设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大区域:一是东北的松辽平原,即以鞍钢为中心,包括南起鞍山、沈阳、抚顺,中含长春、吉林,北至哈尔滨、齐齐哈尔这一重工业中轴线,约占“156项”的三分之一;二是关内中北部,即京汉铁路及其以西地区,包括京汉、陇海、京包、石太四条铁路沿线的北京、石家庄、武汉、洛阳、西安、兰州、太原、包头等轻重工业中心城市(图2-16)。

④形成了30个重点工业基地城市(www.xing528.com)

1954年6月,建筑工程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着重研究城市建设的方针任务,对全国城市重新进行了分类列队,并针对不同城市确定不同的建设方针,列出了30个重点建设的工业基地城市。除北京作为首都特殊重要外,有重要工业建设的新工业城市8个,分别为洛阳、太原、包头、兰州、西安、武汉、大同和成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重点扩建的城市21个,包括鞍山、沈阳、吉林、长春、哈尔滨、抚顺、富拉尔基、石家庄、上海、重庆、广州、郑州、株洲、青岛、本溪、邯郸、湛江、天津、佳木斯、大连和鹤岗。这些城市在“一五”期间所建设的重点企业,直到今天仍是我国工业体系中央企和国企的支柱,不仅对工业生产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拉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化水平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整体失衡与调整阶段(1958—1965年)

“二五”计划建议于1956年9月提出,“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但由于后来经济指导上发生了严重的失误,这一计划建议被搁置,没有加以具体化和付诸实施。

1958年开展“大跃进”运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是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但由于目标过高和产业结构投资的极度不平衡,造成工业发展超出农业可提供产品的可能,也超出了交通运输可提供的运输能力,破坏了工业与农业及交通运输业的合理比例,国民经济出现了整体失衡的局面。

图2-16 中国工业城市的重新布局图

1960年11月又草率做出“三年不搞城市规划”的错误决定,使城市建设失去了规划引导,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在全民大炼钢铁和城市人民公社运动的狂热氛围中,城市中到处支起小高炉,不仅占用大量公共建筑和住宅,还占用了不少广场、绿地,带来了严重的混乱和污染,造成许多城市工业区与生活区的混合。如洛阳在“一五”时期建设的涧西工业区,在工业和居住区之间规划保留的300m宽的绿化隔离带,由于“大跃进”时期乱建了很多房屋,隔离带被破坏

5)三线建设时期(1966—1978年):全国性区域工业调整

1966—1978年统称为“三线”建设时期,是我国大规模进行整体工业经济建设的第二个阶段。该时期内曾制定“三五”“四五”和“五五”计划,但因为各种因素干扰均未正式颁布和完全实施,这一时期与政治、社会、经济混乱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基本重合。

(1)建设目的:备战

所谓“三线”,是指从战备需要出发,按战略位置的不同,从军事战略、自然条件、铁路交通、工业和资源分布等方面进行考虑,将全国分为一、二、三线地区:一线是沿海和沿疆地带;三线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7个省区及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湖北、广西等靠内地的一部分,共涉及13个省区;二线地区是介于一线和三线之间的省区。此外,处于一、二线的省区,也根据战争需要划分为三线,称为“小三线”,并建立大量地方小军工企业。

三线建设在1966年正式形成“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导思想,还提出“好人好马上三线”的号召,数百万工人、干部、知识分子、解放军官兵,以及几千万人次的民工参与其间,形成以准备战争为主导的全方位区域工业经济调整。

(2)实施结果:奠定了西部地区的工业基础

三线建设期间总投资达2000多亿元,建立1000多个大中型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成一大批后来被称为“西部脊柱”的如攀枝花、酒泉、金川冶金基地,长城、水城等大型钢厂,成昆、贵昆、川黔、青藏铁路,葛洲坝、刘家峡水电站等大型骨干工程,彻底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区域分布的不均衡局面,大大增强了三线地区的工业生产。据统计,内地现有的工业基础,有约70%是三线建设以来建立的。

至1966年,西南三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攀枝花钢铁基地为中心、成昆铁路为连接、东北有重庆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东部有贵州六盘水煤炭基地的初步规划,俗称“两基一线”或“两点一线”。此外还有以成都为中心的航空工业基地,以重庆万县为中心的造船工业基地,陕西的航空工业和兵器工业基地,甘肃的航空工业基地,酒泉钢铁工业基地等。整个三线建设期间,共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兴工业城市35个,重大产品专业生产、科研基地45个。

这一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完全停滞,各地城市规划机构撤销、队伍解散、资料销毁,城市建设整体处于混乱无序状态。边调查、边规划、边组织、边建设成为三线项目建设的最大特点,许多新工业区长期不能形成各类比例协调、布局合理的城市,反过来影响了城市发展。

(3)空间布局:分散、小规模、多点式

三线建设决策时期定下布局上的实施原则为“靠山、分散、隐蔽”,后来演化为“靠山、分散、进洞”,这一原则最初是针对核工业,后来扩大到整个工业布局。在布局上,以战争为导向,强调分散、小规模、多点式,放弃综合性大工业区建设,同时离开城市和平原,将工厂建在山区。厂房总体布局采用“瓜蔓式”,居住生活的服务配套设施则采用“村落化”“阶梯式”进行建设。重要的工厂通常采用天然洞和人工洞,在一些黄土层厚的山区依山挖槽,将工厂和建筑镶嵌进去,屋顶和侧壁以绿化进行伪装。

(4)总体评价

对于三线建设的评价,自1980年以来就开始有大量的争论,分歧严重,对于曾经颇为神秘的“三线”地区,也开始有人透过全新的角度重新审视。总体而言,现有的讨论主要是以宏大叙事,从军事和宏观经济角度分析三线建设得失为主。

支持者认为不能以战争没有爆发的结果来否定当时“备战、备荒”的战略,正是三线建设的战略举措防止了战争的到来,且三线建设奠定了西部地区的工业基础,平衡了我国工业地理的极不平均态势,尽管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失误,但其历史功绩不可抹杀。而持全面否定态度的批评者则认为,三线建设是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对战争爆发可能性估计严重错误的结果,按照大、小三线和“山、散、洞”的原则规划工业布局,违反了经济建设的规律,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和损失,还留下长期经济效益低下的严重后遗症。除此之外,三线建设延续了“一五”以来畸重重工业建设的问题,使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矛盾进一步加剧,由于投资转向三线,一、二线的许多工业大规模内迁,其生产能力得不到发挥,严重影响了沿海地区原有工业城市的经济发展

本书认为三线建设时期在工业布局的中观层面和工厂选址的微观层面,有近一半的工业企业有比较明显的失误,其中2/3的企业远离城市。据1984年对三线企业的调查,其基本状况为:共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1945个,布局符合战略要求、产品方向正确、有发展前途、经济效益好、建设成功的占48%;建设基本是成功的,但由于受交通、能源、设备、管理水平等条件的限制,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产品方向变化后,经济效益不够好的占45%;选址有严重问题、生产科研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产品方向不明、没有发展前途的占7%。最后一类企业的问题主要是:企业选址自然灾害频发,生活条件恶劣,危及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选址布局过于分散,或是远离原料产地,周边环境不适合行业特点,给生产、交通、信息、管理、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如陕西新建的400多个三线项目,有将近90%远离城市,分散在关中和陕西山区的48个县、450多个点上,一厂一点,有的甚至一厂数点,被称之为“羊拉屎”“瓜蔓式”“村落式”布局。

6)全面迅速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黄金期

1978年迄今,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国民经济开始迈入正轨,开始全面、高速、健康发展。经济学者通常将这一时期划分为若干阶段,一般认为可分为1979—1992年、1993—2002年、2003年迄今三个阶段,从消费导向型工业、全面市场化转型到新型工业化阶段。尤其是进入1993年以后,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逐渐转入高速增长阶段,城市发展过程的诸多矛盾开始凸显,原有的工业生产空间与城市扩张、第三产业发展、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等新的发展要求开始不相适应,1978年以前所建设的城市老工业用地问题开始显现并逐渐突出。

7)我国老工业城市和城市老工业区演进的基本特征

(1)区域工业格局形成是国家战略调整的结果

在各个阶段区域工业格局的发展直接受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从新中国成立之初迄今共历经四次大的区域发展战略调整,奠定了今天我国区域工业地理的格局。

第一次是1953年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建立了国家重工业基本框架,初步达到了“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改变旧中国工业分布极不平衡的局面的目标,巩固了城市原有的工业,并新建一批工业基地城市,形成了23个国家工业重心。第二次是1966年开始的以备战为前提的三线建设,集中了全国一半的力量,通过搬迁、新建17个新的工业基地,奠定了我国西部地区的工业基础,尤其是常规和核武器工业的基础。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以后,基于邓小平“两个大局”的不平衡发展思想,通过优先发展具有区位优势的沿海地区,然后带动中西部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发展,这一理论指明了我国30年以来的区域经济和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使沿海工业化呈现突飞猛进式的发展,其巨大影响仍在持续。第四次重大的产业布局调整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迄今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产业复兴与发展,这些区域发展政策既提供一系列的政策倾斜,也有大量的公共资金投入,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些战略构成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更新的宏观政策背景,其作用正在逐渐显现。

(2)工业区与城市的协同发展是城市规划引导的结果

城市规划对于协调我国城市工业区建设与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非常突出,几十年的发展经验证明,当重视规划引导时,工业化建设就会大大促进城市的发展,当忽视甚至摒弃规划时,无序的工业建设对于城市功能结构、城市环境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有效地协调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在前苏联专家的帮助下集中有限的技术力量,以工业建设为中心,对许多新建的工业城市和城市工业区进行了多方案比较的城市规划,给这些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城市结构,使之迄今仍能很好地发挥其空间结构优势,代表性的有洛阳、兰州、郑州等工业城市。“大跃进”时期,规划被摒弃,工厂随意建设,造成许多城市布局混杂、功能紊乱、环境被破坏,遗留的问题迄今仍难以解决。三线建设时期,在“文革”的冲击下,城市规划机构完全解散,城市发展和工业区建设处于整体无序的状态,大量建设工程匆匆上马,片面遵循“山、散、洞”的原则,在工业布局和工厂选址方面脱离实际、布局混乱,基本不考虑与城市发展协调的问题,不仅不能促进城市的发展,工业企业自身也存在服务设施不配套、生活困难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大量工厂不得不废弃,造成很大浪费,不良影响延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后,规划引导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尤其是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来,城市的发展建设被纳入法制轨道,有关工业区与城市发展关系的研究也日益增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城市开始新建工业新区,这种新的工业集聚空间建设是在规划政策下有序开展的,与此同时,老城中那些已经超过30年以上的工业用地与旧城、新城、工业新区之间的发展矛盾也日益突出。

(3)工业发展模式和规模决定了工业空间的集聚形态

从城市工业空间集聚的角度看,我国城市老工业空间主要有巨型企业主导、大量企业聚集、小型企业散布等几种模式。这些不同的空间集聚模式往往与土地权属、企业权属、配套设施等密切相关,其发展形成过程和更新改造的推动力、操作方式、管理方式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①巨型企业主导的工业空间聚集模式

主导企业往往关系到国家或区域的工业经济命脉,地位举足轻重,一般是国家在不同阶段倾注大量资金和人力建造的企业,职工众多、实力雄厚、占地广大,往往可因企业形成新城甚至整座城市,如四川攀枝花、湖北十堰;还有一些因工矿开采而形成的工业城市,企业成为城市形成的主导力量,企业人口也成为城市人口的主体,代表性的如金昌、阜新、个旧、大同、淮南等城市。此外,还有在原有城市建造的巨型企业,往往是配备完善、自成体系,成为城市相对独立的城市组团或功能板块,如首钢。

②大量企业聚集的工业空间集聚模式

这种模式更为常见,以“156项”工程为基础新建的多数新兴工业城市基本都是这种模式,即以若干项国家骨干工业项目为主,以国家配套的694项目以及地方配套的工业企业建设为辅,形成城市集中工业区。在城市规划的引导下,综合配套居住社区和生活服务设施,形成相对合理有序的城市空间结构。这类城市中,洛阳以机械加工为主的涧西区、郑州以棉纺织和机械工业为主的西部工业基地、兰州以石化为主的西固工业区、石家庄以棉纺织为主的工业区、沈阳以重工业为主的铁西区等为典型代表。这些老工业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是新中国工业的脊梁。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及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某些行业的整体性萎缩造成相当一部分老工业区出现功能性衰退,其面临的调整更新压力也最大。

③“镶嵌式”散布模式

这种模式大量存在,往往是市属、区属和街道所属的地方企业,许多是在1978年以前建造的,这类企业规模较小、数量众多、分布零散,往往被城市住宅等其他功能区包围,呈典型的“镶嵌式”布局。例如,青岛老城区内调查共计243家工业地块,有70个可归入此类。它们零散地分布在各居住组团之内,平均占地面积0.78hm2,其中占地面积最大的4.4hm2。这类工业用地在今天城市发展背景下,往往受到的重视不够,通常被规划“一刀切”地搬迁出城,这种简单化的处理方法存在许多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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