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工业基地
老工业基地并非一个严格的学术名词,而是在长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通俗名称。“所谓老工业基地,是指那些在长期的工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区域经济或全国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工业集群区域或城市”①;“老工业基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适应全国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在工业化起步阶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对形成区域经济或全国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业集聚区,亦称工业基地,或工业中心。这些工业基地随着时间的发展,在为国家乃至世界工业化做出伟大的历史贡献的同时,自身的结构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呈现老化落后的状态”②。由此可见,老工业基地是宏观区域背景下的概念,目前我们所说的我国老工业基地,主要是指那些新中国成立以前及成立之初所形成的对工业化起步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地区和城市,这些城市主要分布在东、中、西三个地带③。
2)城市老工业区
这是一个范畴更为宽泛的概念,可理解为在长期的工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地方或区域,乃至全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业集群区域。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外大量有关老工业区更新改造的理论与实践中,尚未有与“城市老工业区”完全对应的概念,由于发达国家在此领域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开发程序和监管措施,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需首先明确其相关概念范畴。国外文献中常见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棕地(Brownfields)、受污染土地(Contaminated Land)、废弃地(Derelict Land)、锈带(Rust Belt)、已开发土地(Previously Developed Land)、闲置地(Vacant Land)、工业地段(Manufactured Sites)等,其中“棕地”和“受污染土地”是法定概念,具有准确的法律解释,而废弃地、锈带、闲置地、工业地段则与“老工业区”类似,是通俗名词,使用中要加以界定。这些概念的共同点就是,其所涵盖的内容都与“城市老工业区”有重叠或交叉。④
3)城市老工业用地
城市老工业用地是指城市建设区内历史上形成的所有用于工业生产用途的土地,所涵盖的时间概念与“城市老工业区”相同,在本书中是指改革开放之前形成的工业用地的统称,其概念含义更为广泛,既包括集聚度高的老工业区,也包括集聚度较低、分散分布在城市空间中的小块老工业用地。
4)棕地(www.xing528.com)
目前在世界范围广泛使用的“棕地”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以参照美国和英国的定义为多。“棕地”一词本身并不反映工业空间的集聚状态,而关注污染程度及由此带来的开发障碍,其含义可理解为与“污染的工业用地”类似。在美国,“棕地”是一个法定概念,美国环境保护署于1997年将其定义为“遗弃、闲置或未充分使用的工业和商业设施,在扩张或再开发中因真实存在或可能的环境污染而复杂化”⑤,实质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①受污染的土地。当前或以前使用的,存在实际或潜在危害健康或环境的土地。②废弃地。受到工业或其他发展的损害,未经处理无法使用的土地。③闲置的土地。以前作为生产性用途,但相当长一段时间已停止使用的土地⑥。而在英国,“棕地”并非一个法定概念,英格兰策略联盟(English Partnerships)于2003年 将 其 正 式 解 释 为“已 开 发 土 地(Previously Developed Land,PDL)”,与“受污染的(Contaminated)”是同义词,或综合称为“非绿地(Nongreen-field)”,与其相对的是“绿地(Greenfield)”,但“受污染土地(Contaminated Land)”是一个法定概念。此外,因欧洲各国政府体制各自独立,对于棕地的认定与规范均不相同,因此,在讨论欧洲棕地的发展时,必须就个别的国家来看。但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其他发达国家,这些概念所涵盖的范围总是包含“工业用地”的范畴,因此,其相应的更新策略、处置方法、过程监管等均有可借鉴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因严格的法制法规建设,使得棕地的再开发存在很多“禁忌”,开发商、投资者和银行因为担心可能要承担的未知责任而对棕地开发避之不及,因此,政府又通过一系列的刺激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方式促进棕地的再开发活动。而我国当前的状况恰好相反,在城市用地紧缺、老工业用地区位优势凸显的背景下,加之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开发商的趋利动机,使得城市老工业用地成了热点领域,开发企业趋之若鹜。理解了这一点,研究和借鉴西方经验才能更有针对性。
5)后工业化
1959年,美国未来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最先提出了后工业社会的概念,并在其1973年出版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The Coming of Post-Industrial Society:A Venture in Social Forecasting)一书中对“后工业社会”思想作了全面的理论阐述和实例分析。贝尔以技术为中轴,将社会划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种形态。这种划分是共时性的,又是历时性的,共时性体现在这三种社会在目前世界上是并存的,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历时性体现在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规律。在此书中,贝尔指出后工业社会五个方面的特征:①经济方面,从产品生产经济转变为服务性经济;②职业分布,专业与技术人员阶级处于主导地位;③中轴原理,理论知识处于中心地位,它是社会革新与制定政策的源泉;④未来的方向,控制技术发展,对技术进行鉴定;⑤制定政策,创造新的智能技术⑦。这些特征都将无一例外地对城市的功能结构、空间特征、人口分布产生深刻而久远的影响,尤其是制造业的衰退和知识经济的兴起,是导致许多城市制造业地段更新的直接原因。
1997年,彼得·霍尔(Peter Hall)在《塑造后工业化城市》(Modelling the Post-Industrial City)一书中对后工业化时期的城市特征作了进一步诠释,将其归结为全球化、第三产业化、第四产业化、信息化以及向心性和多中心性等特征。
近年来,也有不少西方学者认为后工业化是一个“伪命题”,甚至认为其是“一个可悲的错误”,认为服务业经济并没有创造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类型,服务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生产与制造业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反对者主要从三个方面反驳“后工业社会”理论:第一,服务业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只是统计方法上的差别,例如原来制造业内部本来就有大量从事非制造活动的工作,只是后来把这部分工作剥离出来,成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或公司,工作仍是那些工作,人员仍是那些人员,但统计数据上服务业就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第二,并非所有的服务经济都是高技术、高收入的产业,大量的服务业是低技术、低收入的行业;第三,服务业的增长既非制造业衰败的原因,也非其结果⑧。尽管存在着这样的争论,但贝尔等人在四十年前对“后工业化”社会特征的预测与描述却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通信网络系统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世界趋平”的态势之下,城市的产业结构、空间结构、产业聚集模式、区位选择模式、人际交往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传统意义上的许多经济分析方法和城市研究方法已经失效,许多的经济问题和城市问题都已不能仅仅把目光局限在个别的行业或区域范围之内,而应有更广阔的视野。在这个意义上,研究“后工业社会”的种种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城市老工业区更新改造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也大相径庭,西方城市主要面对内城经济衰退、工业用地废弃等问题,其更新重在经济复兴和环境改善,在开发过程中非常关注环境污染整治、法律责任分摊等问题;而我国则面临城市用地紧缺、老工业区的产业功能和空间功能亟待提升转型的矛盾,更新重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重新整合等突出问题。但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具有一般性规律,按照丹尼尔·贝尔的社会发展理论,社会发展按照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阶段不断前进,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进入后工业社会阶段,而我国东南沿海的部分省市也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相对于工业化时期,后工业化时期的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革,也必然深刻影响作为空间载体的城市。发达国家在针对城市工业用地方面的一系列经验和教训正是我国许多城市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因此,这种差异化的发展比较研究对我国仍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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