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帝再废皇太子后,已届花甲之年,体弱多病,经常思虑身后之事。废太子如何处理?如果禁锢在咸安宫,新君会如何处置他?胤礽虽被废掉太子之位,但父子情深,难以忘怀。由子及母,康熙帝经常思念、眷恋先皇后赫舍里氏。于是,更加可怜幼年丧母的胤礽。康熙帝想:胤礽虽然不能做天子,究竟没有叛逆之罪!应当让这个既可气又可怜的孩子,优衣优食,平安度过此生,也算是尽了一个皇父应该尽到的责任。
由是,康熙帝秘密作出一个决定:打破王府不出内城的规矩,在北京昌平温榆河南岸,濒临今小汤山温泉的地方(过去名马场,今名郑各庄),建立行宫和王府,营筑城池宫殿。但是他并没有明确这处王府是为废太子胤礽建造的。这项工程,不经工部,而由内务府鸠工督建,工程之费用也由内务府奏销。这项工程,自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兴工,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月工程告竣。其兴工满文档案珍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其竣工满文档案珍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北京昌平郑各庄的康熙行宫和王府的两份档案,工程设计、竣工结果,完全符合;档案记载、现存遗迹,完全吻合。其城墙遗迹的尺寸,护城河长宽数据,也与档案记载完全相合。可参见笔者拙著《清郑各庄行宫、王府、城池与兵营考》和《雍正理王府址考》两文。这个郑家庄(即郑各庄),《清史稿•允礽传》误载为:“雍正元年(1723年),诏于祁县郑家庄修盖房屋,驻扎兵丁,将移允礽往居之。”(《清史稿•允礽传》卷二二〇)其时间与地址记载错简,完全失实。
雍正帝继位后,考虑废太子胤礽及其眷属的安置难题。他想:先考修建王府,是预备给宗室王居住的,胤礽虽被废太子,但也没有谕旨不按王来安排,如按王来安排,先考也未曾明示……雍正帝用智慧处理了这个棘手的难题——先封胤礽之子弘皙为理郡王,命他从皇宫迁到王府新址居住,并举行隆重的乔迁礼仪。雍正二年(1724年),废太子胤礽死,年五十一,其遗体被运到昌平郑各庄理郡王府举行停灵祭奠,然后葬之;并被追谥为“理密亲王”。雍正六年(1728年),弘皙晋封为理亲王。理亲王府城高池深,驻军严守,理亲王出门,旨准而后行。一年只许正旦进宫朝拜一次,还要准许方可。这时废太子已死,其家眷跟随弘皙也名正言顺,同时解决了“咸安宫囚禁废太子”这个皇父遗留的问题。
乾隆时,有一次乾隆帝过生日,理亲王弘皙进献“鹅黄肩舆一乘”。此礼物,乾隆帝既可以接纳,也可以不接纳;如果乾隆帝不接受,那么弘皙把它供起来也无妨,并不意味着非违僭越。但乾隆帝借题发挥,对弘皙严加处分。先是严厉谴责,继是降爵施罚,又是景山圈禁,复是迁到城内,再是夷为平地——下令将理亲王府拆毁,消灭痕迹。其驻守官兵,借八旗换防之名,携家搬到福州永久驻防。这是福州清代八旗驻防后裔至今仍说北京话的一个历史原因。
清康熙帝从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十三日,册立胤礽为皇太子,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三十日,第二次废太子,事情发展起伏跌宕,近近四十年。事实证明:康熙大帝英明一世,却糊涂一时——两立两废皇太子,成为康熙帝的一大政治缺憾。
■ 胤礽像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发布上谕称:“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后康熙帝说:“日后朕躬考终,必至将朕躬置乾清宫内,尔等束甲相争耳!”(《清圣祖实录》卷二三五)这个典故,说的是春秋五霸之一齐桓公的故事。齐桓公晚年五个儿子树党争立。桓公刚死,诸子相攻,箭射在尸体上,尸体在床上六十七日而未入殓,以致蛆虫爬出窗外。由此可以透出康熙大帝晚年心境的悲苦。康熙帝因其诸子皇位继承的纠葛,大伤元气,郁结成疾,病情日重,于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1722年12月20日)抱憾而死。
为什么康熙帝两立两废皇太子均遭到失败?从中可以吸取什么历史经验呢?
第一,皇帝与太子的矛盾。当时处于由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向中央集权过渡的时期,预立储君,皇帝、满洲贵族和储君本人都一时无法适应这种新的情况。比如,实行储君制度,就应当坚持储君不御政。皇太子御政,必然引发皇太子与皇帝的权力冲突。皇太子御政,必然从中植成党羽,与皇权相争。康熙帝一方面改革前代的皇位继承制度,建立储君;另一方面又让太子领兵从政,派皇太子和其他皇子参与各种军政事务,其本意是锻炼和培养皇子,让他们为国家建功立业。但皇太子权势的增长侵犯和威胁了皇权。无形中朝廷里似乎要出现两个中心,至高无上的皇权受到了侵犯。康熙帝事与愿违,陷入旋涡,遭到失败。(www.xing528.com)
第二,太子与皇子的矛盾。明朝诸王“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清朝诸王“内襄政本、外领师干”,这样太子与皇子便产生了矛盾。康熙帝本意是培养教育皇子,但这种培养却使他们增长了对权力与财富的欲望。这不以康熙帝的意志为转移,也不由皇太子的主观意志所决定。诸皇子成人之后,赐封世爵,分拨人口,建立府第,设置官署,对内临政,对外领兵。各自所属人员又“各庇护其主”,甚至背靠外戚,纠集党羽。如果设立皇太子,其地位高于诸王,近于皇帝,又必然为诸皇子所不容,使矛盾更趋复杂。康熙帝两立两废皇太子,既是皇帝与储君的矛盾,也是太子与皇子的矛盾,更是外戚与皇权的矛盾尖锐化的集中表现。
第三,太子日久贪婪骄奢。胤礽两岁时被立为皇太子,从此身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事事、时时、处处与众不同。身边充满了优越、荣耀、奉迎、吹捧、欲望和权力的刺激,天长日久,目空一切,妄自尊大,骄奢暴戾。康熙帝在位时间又过长,皇太子与幼帝有所不同——皇太子有荣誉地位,而无重担在身;有权力欲望,而无责任在肩,容易骄奢不仁。后来雍正帝秘密建储,既是为了防止太子骄奢淫逸,也是为了避免皇子彼此厮杀。
第四,皇位继承制度的死结。清朝的皇位继承,无论是采用汉族嫡长继承制,还是满洲贵族公推制,从本质上来说都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是没有跳出“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家天下的窠臼。只有推翻帝制,实行共和,历史才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清代立储制,为康熙帝所创,虽思之久远,却事与愿违。这不是康熙帝无能,而是皇位继承制结下的苦果。所以,终清世不复立太子。后来雍正的“秘密建储制”、慈禧的“懿旨立储制”,依然不能解开皇位继承制度的死结。六岁的同治、四岁的光绪、三岁的宣统继承皇位,说明大清皇朝已经走进“家天下”的死胡同。以民主共和制取代封建君主制,才是历史之趋势、世界之潮流、时代之必然、民众之所望。
【附表一】 康熙帝三十五子中排序的二十四子
续表
【附表二】 康熙帝的三十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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