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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新探: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分期背景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楊寬先生古史分期的看法有數次變化。無論學者在古史分期中持何觀點,都承認宗法制是中國古代社會最重要的上層建築,在當時各種制度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古史新探: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分期背景

古今中外,人類對自身的歷史發展都曾經試圖做出宏觀的描述和分期。中國古代有夏、商、周三代黄金説,公羊學有所見、所聞、所傳三世説,古希臘神話也有黄金、白銀、黑鐵三代説。歐洲從啓蒙時代開始,又産生了人類社會由低級到高級逐漸進化的綫性進化論史觀,馬克思等經典作家更是提出了唯物史觀,對百年中國學術界影響至深。

從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開始,伴隨着馬克思主義的傳播和中國革命的進程,中國學術界開始從社會經濟形態的視角對三代以來至民國之際的數千年歷史進行分期,由此開啓了長達七十多年、經歷三个階段的的討論。其中核心,是中國古代社會的性質及其特徵,中國經歷過何種社會形態,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的交界等等,并由此延伸到古代社會的方方面面。五六十年代,許多優秀的歷史學家都自覺不自覺的卷入了這場古史分期的討論,楊寬先生便是其中最爲活躍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楊寬先生早期被看做是古史辨派的殿軍,擅長考據,同時治學也受到當時西方學説的影響。建國後開始接受馬克思主義教育,與當時社會文化精英一樣,異常熱烈地擁抱馬列新學説,并試圖根據自身的理解,運用唯物史觀來指導和從事古史分期的研究與討論。他對馬列經典的重視和探究,使得他擁有宏觀的學術視野和良好的理論素養,以及在理論指導下結合古典文獻與出土資料來探討古代社會發展規律的出色能力。從《新探》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楊寬先生深受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乃至當時蘇聯史學理論影響,例如他關於中國古代宗族組織和宗法制度的特徵的論述,就明顯帶有恩格斯《起源》和摩爾根《古代社會》的印痕;在討論中國古代農村公社問題時,也可以看到他對所謂“亞細亞生産方式”理論的重視。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他招收上古史研究生,給我們所開的一門討論課就是馬列經典作品,重點討論的問題便是紛紛擾擾争論不休的“亞細亞生産方式”,説明在他出國定居之前,仍舊重視在馬克思史觀指導下從事中國史學習與研究。

楊寬先生古史分期的看法有數次變化。1957年之後,楊寬先生所持觀點從“西周封建領主制説”,轉變爲“戰國封建論”,并一直堅持到八十年代。他認爲西周是奴隸制時代,春秋開始社會變革,到了戰國進入封建時代。持這種觀點的還有郭沫若等一大批史學家,後來成爲古史分期的主流。楊寬先生之所以成爲其中的代表性人物,不僅是他比較嫻熟、相對凖確地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充分借鑒人類學、民族學的理論方法和成果,運用豐富扎實的史料,更重要的是,他對古史分期所涉及的許多方面,如周代生産工具和土地制度、社會結構、政經制度、文化禮俗等,都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專題研究,在這樣具體而細緻的研究基礎上所得出的對中國古代社會性質和特點的認識,在深度、廣度上走在當時史學最前沿。

1.關於西周生産力水平和井田制度的討論

生産力發展對生産關係變革産生催促作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馬列史學的核心觀點之一。如何看待商周社會生産力——主要是農業生産包括生産工具和生産技術的水平,便成爲古史分期争論的重要焦點。《新探》將相關兩篇文章放置在文集首位,顯示作者對這一問題的高度重視。文章重要的成果,是利用豐富的文獻記載、漢畫像石和實物資料乃至少年時代對家鄉生産農具的觀察,結合嚴密的語言學考證,理清了西周主要生産工具——耒耜的形制和功用,辨明了文獻中所謂“甾”“新”“畲”其實是土地開發和使用的三个不同階段。他對西周這種還比較原始落後的生産工具和耕作制度的考察,有助於我們理解當時所推行的集體耕作方式和農村公社長期存在的原因,對後來鐵工具的發明與推廣對生産關係轉變的促進也有更深刻的認識。事實上,由於對生産工具和技術的高度重視,楊寬先生早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那場大煉鋼鐵的運動中,就關注並開始了學術界最早的冶鐵技術的探研,他先後寫成幾本有關的冶鐵史著作,充分闡明了戰國時期鐵農具的發明推廣及作用。在新版《戰國史》相關章節有關兩周農業生産工具與技術的進步對社會變革作用的叙述中,我們能看到更清晰的歷史脉絡。

這場古史分期争論的一个聚焦點,還有與生産力發展水平討論息息相關的土地制度。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爲古代社會土地所有制形式決定着生産關係和産品的交换和分配關係,因而孟子所描述的帶有理想化色彩的井田制度,便是繞不開的歷史難題。對這一聚訟紛紜的古代共同體土地所有制模式,楊寬先生不同意對它的存在持根本否定的觀點,也不讚同將它説成是奴隸主的俸禄單位和課驗生産者的田制。楊先生結合民族學資料,主張井田制是起源於原始社會的一種古代農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土地形制、分配方法、剥削形式等方面,還可以看到早期的遺跡,但它已經變質,成爲貴族階級主要的剥削方式。楊先生更考察了建立在這種土地制度上的古代農村公社組織形式和社會生活。他這方面的研究,得到了後來出土的戰國秦漢簡牘資料的進一步證明(請讀者參閲附編有關青川木牘的文章),新版《戰國史》相關篇章有更加系統詳密的討論。

2.對西周社會結構的細密剖析(www.xing528.com)

當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便伴隨着愈加强化的權力機關和日趨顯著的社會分層。在中國考古學的新石器時代中晚期,社會已經開始形成金字塔式的分層,就是産生了擁有最高權利的王者、享受特權的貴族、社會主要勞動者平民以及最底層的奴隸。這種穩定的社會結構一直延續到西周時代。楊寬先生着力剖析古代社會三大階層:貴族、平民與奴隸。他對貴族乃至國人的分析,是從權利義務、社會組織結構乃至維繫其存在的各種制度入手的。其中《試論西周春秋間的宗法制度和貴族組織》《試論西周春秋間的鄉遂制度和社會結構》,便是相輔相成的重要論文。

宗族血緣組織以及維繫其存在和運轉的宗法制度,産生於原始社會晚期,並以不同的形態在中國相當長歷史階段中頑固存在。無論學者在古史分期中持何觀點,都承認宗法制是中國古代社會最重要的上層建築,在當時各種制度中留下深深的烙印。楊寬先生這篇討論宗法的文章篇幅並不長,但簡潔而深入,抓住了宗法制和宗族組織的主要内核。它創造性地運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摩爾根《古代社會》以及當代民族學的理論方法和成果來比較分析中國宗法制度和宗族組織的特徵,如宗廟制度、族墓制度、姓氏名字制度、嫡長子繼承制等以及宗族長的權利和義務、同一血緣組織貴族間的相互關係,没有冗長的論證和材料堆積,但環環相扣,條理分明,有論有證,每一个章節就是一篇重要的論述,啓發後來學者沿此思路繼續探尋,爲相關研究打開了廣闊的空間。該篇還有一个重要觀點,便是否定戰國禮書所説的宗法行於卿大夫階層,天子國君只存在君統之説,主張周代宗統和君統不分,天子、諸侯、卿大夫分别都是其轄制下的同姓臣民的宗主,也是政治上的君主,而異姓諸侯通過聯姻又强化了與姬姓的周代上層的政治聯繫。這个表述,儘管今人曾有研究著作中提出了質疑,但還是多數上古史研究學者比較接受的觀點。

在《周禮》這部書中,有比較系統的鄉遂制度的資料,但由於對該書的真僞和成書年代存在不同的認識,不少學者並没有很好加以利用。楊寬先生首先考察了《周禮》中相關資料,再用其他東周文獻如《左傳》《國語》加以比較,更結合西周金文予以驗證,最後剔除了《周禮》記載中所夾雜的拼凑和理想的部分,從而用可信的史料和深入的論證,從鄉遂制度所體現的城鄉對立,階級分野中,勾勒出西周春秋社會的空間結構、不同居民組織狀況以及其成員承擔的相應權利與義務。該文對金文中的“六師”“八師”與鄉遂制度的關係做了很精彩的辨析,爲此還與著名古文字學家于省吾先生數度討論。楊寬先生主張西周這兩支軍隊軍民合一、軍隊編制與鄉邑編制相結合,而這正是鄉遂制度的特點。現在學術界,不少學者採信了這一説法。

馬克思主義史學向來重視階級分析方法,並用來闡明古代社會性質。作爲西周奴隸制社會論者,楊寬先生自然很重視對奴隸這一階層狀況——包括數量、種類、來源、使用諸多方面進行系統考察。《新探》所收的第三、第四篇論文,便是其主要的研究成果。從天子、諸侯、卿大夫乃至國人的貴族階層的分析,更見於文集中許多篇章。比較值得重視的是楊先生對當時社會主要勞動者“庶民”屬性的定性。他認爲居住在鄙野地區的庶民是保留在農村公社組織中,采取井田制從事生産、爲國家和各級貴族承擔賦税徭役的農民,是被奴役剥削、人身受到束縛、不能隨意遷徙的勞動者,但從身份等級來説,又有别於地位更爲低下的奴隸。該階層實質上是一種保留有村社殘餘形態的宗族奴隸或集體奴隸。這一分析,成爲楊先生主張西周奴隸制的一个主要依據。

用普遍奴隸制來看待西周主要勞動者庶民的身份地位,並以此論證中國曾經存在一个有别於希臘、羅馬典型奴隸制的東方型奴隸制社會,這在五六十年代古史討論中是很流行的一種理論方法,但它并不具有很强的説服力,因爲國家對社會主要生産者農民的奴役剥削,在中國古代長期存在,只不過方法和形態有所變化,并不能改變農民作爲普通平民的社會屬性。既然西周甚至商代社會的主要生産者不是奴隸,有什麽充足理由斷言中國有過這樣一个奴隸社會形態呢?這个問題,五十年代就有學者提出了質疑,在八十年代第三次古史分期大討論中,史學界主流開始轉向對過去古史分期研究的理論方法進行反思,對五種社會形態説提出質疑甚至加以否定,并提出了新的分期法。思想的解放和視野的開闊,無疑也促使已經出國定居的楊寬先生重新思索中國古代社會的性質問題。晚年他的看法有了根本的變化,不再承認中國古代有過所謂奴隸制社會階段,最終放棄了“五種社會形態説”。他認爲,西周春秋社會的主要生産者是農村公社農民(庶人),他們根本不是君主佔有的私有財産;戰國以後社會的主要生産者,是國家控制下的个體小農。他們也都不是奴隸。結論是,中國歷史發展的規律,根本不同於歐洲歷史,既没有經歷希臘、羅馬那樣的典型奴隸制,也没有經歷歐洲中世紀那樣領主的封建制(《歷史的激流——楊寬自傳》第384頁)。楊先生並不否認西周春秋乃至戰國奴隸階層的存在,只不過奴隸制不佔據整个社會支配地位。他在《西周史》和新版《戰國史》中,删除了諸如“奴隸制”“封建”種種帶有社會分期色彩的字樣。不過,楊先生并没有對周代社會性質定以某種名稱,有時候,他使用了“貴族社會”的術語。這種觀點的變化,反映了楊先生晚年已經擺脱了馬列經典作家的理論束縛,試圖以更加實事求是的態度看待中國獨特的歷史發展道路,這也是他總結了七十多年的古史研究後,對歷史發展的一个總體認識。可惜他没有專文更加詳細地論述這个重要的史學理論問題。或許他已經陷入了一个理論困境,否定了階級鬥争的歷史觀和五種社會形態説後,無法用其他理論對周代的歷史變革進行闡釋。或許他認爲不必糾纏於歷史分期,也不需要什麽理論模式,忠實描述客觀的歷史就成。

今天我們評價建國後第二次古史分期大討論以及楊寬先生相關的貢獻與缺憾,不能離開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和學術界理論水平。雖然整體討論受到政治形勢的影響,對經典理論的學習運用存在簡單化、教條化、公式化、迷信化,有意無意剪裁史料爲方針政策做注脚,但不可否認,在古史研究的深度、廣度,還有史學理論的建設上,還是取得可觀的成績,作爲寶貴的史學財産而存世。楊寬先生這方面的辛勤努力,撇去由於時代局限所造成的理論方法不足的浮沫,衆多燁燁生輝的成果更值得今人研究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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